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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下发以来,南昌市从使用环节入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劲推动砂浆禁现,有力促进了散装水泥的可持续发展,预拌砂浆的发展和砂浆禁现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为此,南昌市散预办连续9年被评为江西省发散先进单位,去年又先后荣获促进全国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和行业建设突出贡献单位以及南昌市模范基层执法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