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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素质教育背景下,培养中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大势所趋。在中学法律常识的教学过程中,灵活地运用案例来进行教学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且能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值得我们进行探讨的课题。
[关键词]法律常识案例处理现实生活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5)100087
当前,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其一,防止中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二,让中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一、从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知出发谈对案例的处理方法
初二的法律常识教育是中学教育的一大亮点。初二思想品德教材提供了各种案例,加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入的案例分析,用较多的案例来诠释法律理论是法律常识教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如何有效地运用这些案例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是中学政治教师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1.导思法。用鲜活的案例引出新知识,可以引起学生思考,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大家都知道人的认识过程存在的规律,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先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入手,使学生通过案例获得第一印象(即感性认识),然后再在教师的讲解中不断加深理解,从而实现认识上的飞跃。例如在课堂中导入刚发生的某明星酒驾事件,让学生展开讨论,既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使学生明白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一举两得。
2.例证法。即通过生动具体的实例来阐述法律知识。法律知识一般理论性较强,学生学习起来感觉比较枯燥。如果能够在课堂讲授中适时穿插一些具体、生动的案例,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对毒品的危害,学生难以有深刻认识,这时列举某明星一朝吸毒身败名裂的案例,对学生的说服力不言而喻。
3.比较法。即用案例引导学生对性质相似的法律知识进行比较,使学生能够区别异同,加深认识和理解。法律常识中的一些法律概念、条文往往只有一字之差,如果没有具体案例进行对比,感受它们的异同,学生很容易混淆。例如吸毒和贩毒,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等等。通过对相似概念进行比较,学生就掌握了一个学习法律常识的新方法,从而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同样是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一般违法行为,后者则是指犯罪行为。在这样的比较中,学生会加深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学习法律术语就轻松得多了。
二、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出发谈对案例的处理方法
的确,学习法律常识不应仅仅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上,更应该做到学以致用,把法律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意识。这一要求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上除了传授知识,还要帮助学生纠正一些模糊、错误的认识,改正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实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案例的处理可用以下方法。
1.讨论法。根据具体案例,让学生结合自身的经历展开讨论,可以从案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引申开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例如在讲到“社会公共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的内容时,针对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按序排队、随意采摘花卉、任意践踏草坪等不良行为,组织学生展开讨论。通过这样的大讨论,达到了教师单纯说教所达不到的效果,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许多不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2.参观法。学生要做到知法、守法,首先要解决思想上的一些问题。即有些学生认为“自己不犯法,法律与自己无关”,甚至认为许多案例中的情况是危言耸听,不可想象。如果不纠正他们的错误思想,他们怎么能够在行为上去知法、守法?此时可以运用现场参观法让学生去了解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情况,让学生接受现场的法制教育。如在教师的带领下,我校学生参观了本地的望春监狱、浙江省少年管教所等场所,与年龄相近的青少年面对面进行了交流,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通过现场参观,学生真正体会到了法律与自己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守法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
当然,初中阶段的法制课实际上也是法律启蒙教育课,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结合教材中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启发学生,激发学生对法律研究的浓厚兴趣。总之,案例在教学中如果处理得恰到好处,对提高法律常识课堂教学效率是大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袁妮)
[关键词]法律常识案例处理现实生活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5)100087
当前,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其一,防止中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二,让中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一、从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知出发谈对案例的处理方法
初二的法律常识教育是中学教育的一大亮点。初二思想品德教材提供了各种案例,加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入的案例分析,用较多的案例来诠释法律理论是法律常识教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如何有效地运用这些案例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是中学政治教师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1.导思法。用鲜活的案例引出新知识,可以引起学生思考,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大家都知道人的认识过程存在的规律,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先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入手,使学生通过案例获得第一印象(即感性认识),然后再在教师的讲解中不断加深理解,从而实现认识上的飞跃。例如在课堂中导入刚发生的某明星酒驾事件,让学生展开讨论,既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使学生明白酒后驾驶的危害性,一举两得。
2.例证法。即通过生动具体的实例来阐述法律知识。法律知识一般理论性较强,学生学习起来感觉比较枯燥。如果能够在课堂讲授中适时穿插一些具体、生动的案例,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对毒品的危害,学生难以有深刻认识,这时列举某明星一朝吸毒身败名裂的案例,对学生的说服力不言而喻。
3.比较法。即用案例引导学生对性质相似的法律知识进行比较,使学生能够区别异同,加深认识和理解。法律常识中的一些法律概念、条文往往只有一字之差,如果没有具体案例进行对比,感受它们的异同,学生很容易混淆。例如吸毒和贩毒,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等等。通过对相似概念进行比较,学生就掌握了一个学习法律常识的新方法,从而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同样是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一般违法行为,后者则是指犯罪行为。在这样的比较中,学生会加深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学习法律术语就轻松得多了。
二、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出发谈对案例的处理方法
的确,学习法律常识不应仅仅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上,更应该做到学以致用,把法律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意识。这一要求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上除了传授知识,还要帮助学生纠正一些模糊、错误的认识,改正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实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案例的处理可用以下方法。
1.讨论法。根据具体案例,让学生结合自身的经历展开讨论,可以从案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引申开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例如在讲到“社会公共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的内容时,针对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按序排队、随意采摘花卉、任意践踏草坪等不良行为,组织学生展开讨论。通过这样的大讨论,达到了教师单纯说教所达不到的效果,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许多不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2.参观法。学生要做到知法、守法,首先要解决思想上的一些问题。即有些学生认为“自己不犯法,法律与自己无关”,甚至认为许多案例中的情况是危言耸听,不可想象。如果不纠正他们的错误思想,他们怎么能够在行为上去知法、守法?此时可以运用现场参观法让学生去了解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情况,让学生接受现场的法制教育。如在教师的带领下,我校学生参观了本地的望春监狱、浙江省少年管教所等场所,与年龄相近的青少年面对面进行了交流,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通过现场参观,学生真正体会到了法律与自己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守法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
当然,初中阶段的法制课实际上也是法律启蒙教育课,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结合教材中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启发学生,激发学生对法律研究的浓厚兴趣。总之,案例在教学中如果处理得恰到好处,对提高法律常识课堂教学效率是大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袁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