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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