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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41号)文件的精神,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上海市九个委办以沪经节[2006]192号文转发了该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全社会节能宣传力度,经研究,定于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