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朝末年,枫泾镇上有个大户人家,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米行老板。他们家有个伙计叫张成,十分能干,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伙计用,所以米行生意兴隆,也没再雇其他人。
这个张成二十岁出头,生得是身材颀长,眉清目秀,还聪明机灵,能说会道,虽然出身低微,也没进过学堂,可是在老板店里久了,闲时经常翻看老板那些古书,遇到不懂的就请教老板,一来二去,竟学得满腹文章,知书达理。因为他这份好学之心,老板夫妻俩也更器重他。
这一天,老板夫妻俩有事外出,米行中只留下张成看店。老板夫妻俩走后没多久,外头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这天气是没有生意可做的,张成早早就把牌门板上好。此时灶头上正在清炖一只整鸡,整个米行都能闻见扑鼻的鸡肉香气。张成此时已是饥肠辘辘,再闻到鸡的香味儿,不禁馋涎欲滴。掀开锅盖一看,一块鸡皮粘在镬子上了,他就用筷子挑起来,吹了吹吃了起来。啊,这鸡皮又软又糯,实在太好吃了!他要不吃倒没啥,一吃就收不住嘴。一块鸡皮下肚,反而勾起了馋虫,肚子也咕噜咕噜叫得更欢了。
他看了看鸡头想,反正老板平时都不吃鸡头的,老板在的话,鸡头也都是给我吃的,要不我现在就把鸡头吃了算了。这样一想就拿出一只碗,用勺子把鸡头扯下来,盛在碗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候雨越下越大,鸡的香味儿越来越浓,肚皮也越吃越饿。一块鸡头上能有几两肉呀!他扔掉啃得光光的鸡头,看看镬子里去了鸡头的鸡,这个鸡头颈好像老板也不喜欢吃,哎,干脆我也替他吃了吧。于是,他又把鸡头颈吃了。再一想,老板也不太喜欢吃鸡爪,索性把两个鸡爪也吃了吧。看看桌子上正好有一瓶没有开封的白兰地,肥鸡就酒,那才美味呢!于是他索性弄個碗,打开白兰地,倒了满满一碗,一口鸡爪一口酒,自得其乐地干了起来。等到一碗酒干下去,胆子也更大了,吃一点儿点儿也是吃,老板要责备也会责备,拼着被老板骂一次,索性吃个痛快。于是,他把剩下的鸡全部弄上来,倒了碗酱油,斟了碗酒,一手扯鸡肉,一手端酒碗,左一口鸡,右一口酒,大吃大喝起来。
一瓶白兰地落肚,一只鸡也吃得只剩鸡骨架,此时天倒放晴了,但张成已有些晕晕乎乎,回头看看老板的一身礼服和一顶礼帽就挂在墙边,旁边靠着一根镶金嵌银的斯的克(拐杖),礼服的口袋里装着24K纯金怀表,表链就露在口袋外。张成想,老板这身衣服,要是穿在我身上,那才叫潇洒呢。趁着他不在家,干脆我穿上试试。然后,他脱下自己的裤褂,穿上老板的礼服,戴上礼帽,把怀表表链往自己脖子上一挂,又拿起那根镶金嵌银的斯的克,对着镜子一看,镜子里的人俊美潇洒,简直比大户人家的公子还帅气!鬼使神差的,他晕晕乎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门口河埠上正好有一艘快船要到松江府,他就一步踏了上去。
老板办事回来,进家一看,以为家里来了贼。两个人赶紧喊张成,可屋里屋外喊了个遍,就是没人应声,看看旁边脱下的衣服,这才想到,一定是这个伙计搞的鬼。老板没生气只觉得蛮好笑,这个伙计已经跟了他十来年,一直忠心耿耿,又聪明伶俐,没出过这样的事,倒要看看他今天到底中了什么邪。
一直等到二更时分,张成失魂落魄地回来了,他一进门,“扑通”一下跪到老板面前:“老板,我闯大祸了,请你千万千万救我。”
原来,他乘快船到松江府后,来到松江镇上玩耍。见前面好多人围着一圈,挤进去一看,是一伙走江湖卖艺的。只见穿袍子的魔术师手里拿着个绣花手帕,大声吆喝:“各位,我这魔咒一念,手帕就会飞到你们当中的某人身上,到时在谁的怀里,谁就要捧个钱场,可好?”众人拍手叫好。那魔术师冲着手帕吹口气,喊一声“飞”,手帕就不见了!
这一下众人都来了劲头,纷纷你看我,我看你,想知道手帕飞到了谁的怀里。魔术师漫步上前,指着一个小姐说:“把手帕交出来吧?”
那小姐穿金戴银,十分美貌,听魔术师这么说,急忙摇头说没见什么手帕。魔术师又上前一步,嬉皮笑脸地说:“小姐既然不肯交,那我只好搜一搜了!”这一下小姐身后的丫鬟不干了,挡在前面斥责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家小姐的衣裳是随便搜的吗?”可那魔术师一把搡开丫鬟,伸手去抓小姐的胸口!
张成看了实在气不打一处来,大叫一声“住手”!魔术师一愣,随即不屑地说:“你是哪儿钻出来的小鬼。”边说边一把推倒张成,张成顺势抱住魔术师的腿脚,死活不让他靠近小姐,这时候,丫鬟拉着小姐快步逃离了这里。
魔术师见追不上,一肚子火气都撒在张成身上,把他踹倒在地一通拳打脚踢,张成的衣服滚上了泥,脸也破了,可他的眼睛还牢牢盯着那小姐走远没有。直到看不见她们主仆了,才松了手,摇摇晃晃站起来,擦擦嘴角的血迹,走进了不远处的醉白池酒楼。
来到酒楼店堂,他往酒桌上一坐,店小二一看,他这身打扮完全是一个大财主家的小公子模样,虽然像是刚和人打过架,可这种人口袋里不缺银子,何况敢打架的主儿那更是不好惹的,于是毕恭毕敬地问他要吃什么。张成一摸口袋,分文没有,他叹口气起身往外走,不想旁边过来一个丫鬟,对张成说:“这位公子请留步,我们小姐在楼上,请公子您去一下。”
张成见那丫鬟正是之前自己帮过的小姐的下人,就跟着她来到楼上,果然楼上包间里美若天仙的小姐在独饮。见到张成,小姐站起身施礼道谢。不晓得是哪个神经搭错,还是那瓶白兰地的劲儿还没过,张成鼓足勇气与小姐一番交流,才知道原来这小姐竟是松江府台的千金。张成口才极好,两人谈得很投缘。小姐问张成在哪儿高就,他说在枫泾最大的米行。小姐抿嘴微笑着说:“原来是少东家。”张成头上冒汗,可被小姐这一笑迷得有点儿晕,哪敢承认自己是穿了老板的衣服,只好硬着头皮默认了。
张成知书达理,又在米行做工十来年,跟着老板天南地北地奔波,见过很多世面,居然和小姐聊得十分合拍,两人竟产生了爱慕之情,最后约定,要选个良辰吉日,由张成和父母聘请大媒上松江府台家提亲。
等到张成离开松江,酒也醒了,脑子也清楚了,不觉大惊失色,这欺骗府台小姐之罪,如何担当得起。
现在,他进门一见到老板,先磕了几个头,然后一五一十把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现在我闯了这么大的祸,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如果府台大人一旦知道我不是你的儿子,只是你店里的伙计,我肯定要被府台大人治罪,老板你也脱不了干系啊。”
老板真是又气又好笑,想不到这个一向言听计从的伙计,竟然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张成讲得确有道理,他可是枫泾数一数二的大老板,店里竟弄出这样荒唐的人和事,人家会说他管教无方。如果府台大人真要追究起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又一转念,这张成其实也确实是聪明过人的,在他店中十来年,从未出过差错,对他也一片忠心。再说自己本来没儿没女,以前也想过收他为义子。现在事情既然这样了,何不拉他一把,这样既不会受府台大人责备,自己也有个传香火继承的。一旦与府台大人结成亲家,那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这样一想,老板与夫人当即认张成为干儿子。并同意选个良辰吉日,备下丰厚的聘礼,托大媒到府台大人家中去提亲。
府台大人只有这一个女儿,向来眼高于顶,这个看不上,那个不愿嫁,让他和夫人十分忧虑,眼看快成了老大姑娘,她居然自己看中了一个小伙子,再说那是枫泾最大的米行老板的公子,也算是门当户对,自然十分欢喜。
这个张成二十岁出头,生得是身材颀长,眉清目秀,还聪明机灵,能说会道,虽然出身低微,也没进过学堂,可是在老板店里久了,闲时经常翻看老板那些古书,遇到不懂的就请教老板,一来二去,竟学得满腹文章,知书达理。因为他这份好学之心,老板夫妻俩也更器重他。
这一天,老板夫妻俩有事外出,米行中只留下张成看店。老板夫妻俩走后没多久,外头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这天气是没有生意可做的,张成早早就把牌门板上好。此时灶头上正在清炖一只整鸡,整个米行都能闻见扑鼻的鸡肉香气。张成此时已是饥肠辘辘,再闻到鸡的香味儿,不禁馋涎欲滴。掀开锅盖一看,一块鸡皮粘在镬子上了,他就用筷子挑起来,吹了吹吃了起来。啊,这鸡皮又软又糯,实在太好吃了!他要不吃倒没啥,一吃就收不住嘴。一块鸡皮下肚,反而勾起了馋虫,肚子也咕噜咕噜叫得更欢了。
他看了看鸡头想,反正老板平时都不吃鸡头的,老板在的话,鸡头也都是给我吃的,要不我现在就把鸡头吃了算了。这样一想就拿出一只碗,用勺子把鸡头扯下来,盛在碗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候雨越下越大,鸡的香味儿越来越浓,肚皮也越吃越饿。一块鸡头上能有几两肉呀!他扔掉啃得光光的鸡头,看看镬子里去了鸡头的鸡,这个鸡头颈好像老板也不喜欢吃,哎,干脆我也替他吃了吧。于是,他又把鸡头颈吃了。再一想,老板也不太喜欢吃鸡爪,索性把两个鸡爪也吃了吧。看看桌子上正好有一瓶没有开封的白兰地,肥鸡就酒,那才美味呢!于是他索性弄個碗,打开白兰地,倒了满满一碗,一口鸡爪一口酒,自得其乐地干了起来。等到一碗酒干下去,胆子也更大了,吃一点儿点儿也是吃,老板要责备也会责备,拼着被老板骂一次,索性吃个痛快。于是,他把剩下的鸡全部弄上来,倒了碗酱油,斟了碗酒,一手扯鸡肉,一手端酒碗,左一口鸡,右一口酒,大吃大喝起来。
一瓶白兰地落肚,一只鸡也吃得只剩鸡骨架,此时天倒放晴了,但张成已有些晕晕乎乎,回头看看老板的一身礼服和一顶礼帽就挂在墙边,旁边靠着一根镶金嵌银的斯的克(拐杖),礼服的口袋里装着24K纯金怀表,表链就露在口袋外。张成想,老板这身衣服,要是穿在我身上,那才叫潇洒呢。趁着他不在家,干脆我穿上试试。然后,他脱下自己的裤褂,穿上老板的礼服,戴上礼帽,把怀表表链往自己脖子上一挂,又拿起那根镶金嵌银的斯的克,对着镜子一看,镜子里的人俊美潇洒,简直比大户人家的公子还帅气!鬼使神差的,他晕晕乎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门口河埠上正好有一艘快船要到松江府,他就一步踏了上去。
老板办事回来,进家一看,以为家里来了贼。两个人赶紧喊张成,可屋里屋外喊了个遍,就是没人应声,看看旁边脱下的衣服,这才想到,一定是这个伙计搞的鬼。老板没生气只觉得蛮好笑,这个伙计已经跟了他十来年,一直忠心耿耿,又聪明伶俐,没出过这样的事,倒要看看他今天到底中了什么邪。
一直等到二更时分,张成失魂落魄地回来了,他一进门,“扑通”一下跪到老板面前:“老板,我闯大祸了,请你千万千万救我。”
原来,他乘快船到松江府后,来到松江镇上玩耍。见前面好多人围着一圈,挤进去一看,是一伙走江湖卖艺的。只见穿袍子的魔术师手里拿着个绣花手帕,大声吆喝:“各位,我这魔咒一念,手帕就会飞到你们当中的某人身上,到时在谁的怀里,谁就要捧个钱场,可好?”众人拍手叫好。那魔术师冲着手帕吹口气,喊一声“飞”,手帕就不见了!
这一下众人都来了劲头,纷纷你看我,我看你,想知道手帕飞到了谁的怀里。魔术师漫步上前,指着一个小姐说:“把手帕交出来吧?”
那小姐穿金戴银,十分美貌,听魔术师这么说,急忙摇头说没见什么手帕。魔术师又上前一步,嬉皮笑脸地说:“小姐既然不肯交,那我只好搜一搜了!”这一下小姐身后的丫鬟不干了,挡在前面斥责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家小姐的衣裳是随便搜的吗?”可那魔术师一把搡开丫鬟,伸手去抓小姐的胸口!
张成看了实在气不打一处来,大叫一声“住手”!魔术师一愣,随即不屑地说:“你是哪儿钻出来的小鬼。”边说边一把推倒张成,张成顺势抱住魔术师的腿脚,死活不让他靠近小姐,这时候,丫鬟拉着小姐快步逃离了这里。
魔术师见追不上,一肚子火气都撒在张成身上,把他踹倒在地一通拳打脚踢,张成的衣服滚上了泥,脸也破了,可他的眼睛还牢牢盯着那小姐走远没有。直到看不见她们主仆了,才松了手,摇摇晃晃站起来,擦擦嘴角的血迹,走进了不远处的醉白池酒楼。
来到酒楼店堂,他往酒桌上一坐,店小二一看,他这身打扮完全是一个大财主家的小公子模样,虽然像是刚和人打过架,可这种人口袋里不缺银子,何况敢打架的主儿那更是不好惹的,于是毕恭毕敬地问他要吃什么。张成一摸口袋,分文没有,他叹口气起身往外走,不想旁边过来一个丫鬟,对张成说:“这位公子请留步,我们小姐在楼上,请公子您去一下。”
张成见那丫鬟正是之前自己帮过的小姐的下人,就跟着她来到楼上,果然楼上包间里美若天仙的小姐在独饮。见到张成,小姐站起身施礼道谢。不晓得是哪个神经搭错,还是那瓶白兰地的劲儿还没过,张成鼓足勇气与小姐一番交流,才知道原来这小姐竟是松江府台的千金。张成口才极好,两人谈得很投缘。小姐问张成在哪儿高就,他说在枫泾最大的米行。小姐抿嘴微笑着说:“原来是少东家。”张成头上冒汗,可被小姐这一笑迷得有点儿晕,哪敢承认自己是穿了老板的衣服,只好硬着头皮默认了。
张成知书达理,又在米行做工十来年,跟着老板天南地北地奔波,见过很多世面,居然和小姐聊得十分合拍,两人竟产生了爱慕之情,最后约定,要选个良辰吉日,由张成和父母聘请大媒上松江府台家提亲。
等到张成离开松江,酒也醒了,脑子也清楚了,不觉大惊失色,这欺骗府台小姐之罪,如何担当得起。
现在,他进门一见到老板,先磕了几个头,然后一五一十把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现在我闯了这么大的祸,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如果府台大人一旦知道我不是你的儿子,只是你店里的伙计,我肯定要被府台大人治罪,老板你也脱不了干系啊。”
老板真是又气又好笑,想不到这个一向言听计从的伙计,竟然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张成讲得确有道理,他可是枫泾数一数二的大老板,店里竟弄出这样荒唐的人和事,人家会说他管教无方。如果府台大人真要追究起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又一转念,这张成其实也确实是聪明过人的,在他店中十来年,从未出过差错,对他也一片忠心。再说自己本来没儿没女,以前也想过收他为义子。现在事情既然这样了,何不拉他一把,这样既不会受府台大人责备,自己也有个传香火继承的。一旦与府台大人结成亲家,那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这样一想,老板与夫人当即认张成为干儿子。并同意选个良辰吉日,备下丰厚的聘礼,托大媒到府台大人家中去提亲。
府台大人只有这一个女儿,向来眼高于顶,这个看不上,那个不愿嫁,让他和夫人十分忧虑,眼看快成了老大姑娘,她居然自己看中了一个小伙子,再说那是枫泾最大的米行老板的公子,也算是门当户对,自然十分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