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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医院的经费来源即所谓的补偿机制主要有三种: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逐年减少,一些大医院只占到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目前这个比例全国平均不足10%。由于医疗服务定价明显偏低,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使得医院仅靠医疗服务收费根本不能弥补经营成本。因此政策上允许医院以15%的药品进销差价来弥补亏空,这就是通常所讲的“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