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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上对秦印的认识
在明清人的印论中,由于人们对秦印的认识不够,不能准确的识别秦印,因此也谈不上如何学习秦印艺术了,更谈不上深层次的研究。明代张学礼集辑的摹古印谱《考古印文正薮》序中说道:“至于先代玺文印章,湮于水土、暂出人间者,犹可考文 ,其间世迁代易,或各相同,衔相类者,亦无能辨其孰为秦、汉,孰可隋、唐也。”疑问的背后,却道出了当时的印人学者思考如何区分秦汉、隋唐古印。甘旸在他的印学论著《印学集说》中提出“秦之印玺,少易周制,皆损益史籀之文,但未及二世,其传不广”。对秦印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明确的提出了秦印“少易周制,皆损益史籀之文”。《印学集说》在论及印制时说:“秦汉印有方者,也有条者,皆正式”。这里说的“条者”即是长方形(或扁方形),这正是秦印的一种最为常见的形式。而明代的徐上达在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2年)完成的印学专著《印法参同》,总四十二卷,其中第五卷“量材料,审措置”一节中有这样几句:“格式既定,自决从速,如从秦则用秦文,从汉则用汉篆。”看来,似乎晚明部分学者印人,已将秦汉印的特征区分开来了。但其观点并未对后来的印学造成多大影响。一直到清代诸多印人学者,如夏一驹的《古印略考》,孙光祖的《古今印制》等印学专著里,还对秦印汉印的区别不甚明了,经常将秦印称“秦玺”或“秦小玺”,并将其特点描述为“小方阳文,多边阔。”实际从文意一读即知这说的是战国印的特征。而与真正的秦印相差甚远。清代著名的篆刻大家赵之谦在他创作的作品“郑斋”(绪图1)一印的边款铭文是这样记述的:“悲庵拟秦印为均初刻郑斋记”,从印蜕来看,一望便知是战国小玺的风格,与秦印风格差别很大。到了晚清民国年间,著名篆刻家黄土陵在他刻的一方印“遁斋”(绪图2)的边款的铭文中这样记载:“有秦小印面目”。这方印的风格面貌实际上也是战国小玺的面貌,而不是秦印的面貌。后来,他虽然也创作了不少优秀的秦印式的作品,但他此时对秦印的认识还是模糊的。
二、秦印的源流及艺术特点
秦国的先世是西戎的嬴姓部族。西周灭亡时,秦襄公救周有功,被封为诸侯,从此秦国在周的故地兴起,并逐渐繁荣强大,秦以陕西的渭河流域为中心,先后以泾阳、栎阳、咸阳为都。但直到战国时期,秦国的疆域并不大,且地处中国的西部,与中原各国的交流并不多,《史记》中说:“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之会盟,夷狄遇之。”可见中原各国对秦的歧视。在与东方各国少交往而半封闭、半隔绝的情况下,秦国的自身发展自然有着独特的地域色彩,从秦墓葬出土的器物与秦墓的葬式,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李学勤先生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谈及秦墓时说:“秦墓主要是方形竖穴土坑,下肢屈肢特甚的屈肢葬,在秦墓中非常普遍,几乎可视为秦墓的特殊标志。”而墓中常出土的如蒜头壶、茧形壶、浅腹粗足鼎等,均为秦墓中的典型器物,同时期其他地域的墓葬中所罕有。秦国的发展比中原各国要迟缓,且有一定的保守性,较多保留了周的传统。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国的文字自然有着独特的面目,作为权力及凭信的印章,使用的印文,其自身同样具有独特地域色彩。明人董说曾谓:秦国“有司之赐印,自秦孝公变法始耳。”从出土的秦简中可以看出,战国时期的秦国已经普遍施行了任官赐印制度,印玺在当时已经使用得非常广泛了。
那么秦印是个什么样的面目呢?它与其他各国的印章风格又有什么区别?首先我们将秦印来作一个界定,从严格的定义来讲,秦印应指秦统一之后即公元前221年到秦灭亡的公元前207年这十五年间的印章。但秦统一之后虽然遗留了大量的刻石、度量衡器、诏版铭文等,但就流传至今的秦印实物来看,因无款识纪年,很难断定其绝对年代。即便是秦15年间墓葬中出土的印章,其墓主人早年生活在战国晚期,所以其使用的印章仍然有可能是制作于战国晚期的。在考古学上把统一前后的秦印明确地划分是困难的,所以我们认为秦印应包括秦统一六国前的数十年在内。罗福颐先生在《近百年来对古玺印研究之发展》一文中说:“秦汉私印之断代,过去是比较模糊的,《十钟山房印举》不分秦与西汉私印,而称作周秦,要知此类印,只应称作秦汉,今天我们的秦印标准是据秦权量上文字书法来断定的。”王人聪先生在《秦官印考述》中说:“秦印分官印私印两大类,秦官印的辨认,除了根据印文字体的特点之外,还可以通过对印文所署官名、地名沿革的考证来确定。”这些方法为断定秦印提供出有力的证据。
在明清人的印论中,由于人们对秦印的认识不够,不能准确的识别秦印,因此也谈不上如何学习秦印艺术了,更谈不上深层次的研究。明代张学礼集辑的摹古印谱《考古印文正薮》序中说道:“至于先代玺文印章,湮于水土、暂出人间者,犹可考文 ,其间世迁代易,或各相同,衔相类者,亦无能辨其孰为秦、汉,孰可隋、唐也。”疑问的背后,却道出了当时的印人学者思考如何区分秦汉、隋唐古印。甘旸在他的印学论著《印学集说》中提出“秦之印玺,少易周制,皆损益史籀之文,但未及二世,其传不广”。对秦印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明确的提出了秦印“少易周制,皆损益史籀之文”。《印学集说》在论及印制时说:“秦汉印有方者,也有条者,皆正式”。这里说的“条者”即是长方形(或扁方形),这正是秦印的一种最为常见的形式。而明代的徐上达在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2年)完成的印学专著《印法参同》,总四十二卷,其中第五卷“量材料,审措置”一节中有这样几句:“格式既定,自决从速,如从秦则用秦文,从汉则用汉篆。”看来,似乎晚明部分学者印人,已将秦汉印的特征区分开来了。但其观点并未对后来的印学造成多大影响。一直到清代诸多印人学者,如夏一驹的《古印略考》,孙光祖的《古今印制》等印学专著里,还对秦印汉印的区别不甚明了,经常将秦印称“秦玺”或“秦小玺”,并将其特点描述为“小方阳文,多边阔。”实际从文意一读即知这说的是战国印的特征。而与真正的秦印相差甚远。清代著名的篆刻大家赵之谦在他创作的作品“郑斋”(绪图1)一印的边款铭文是这样记述的:“悲庵拟秦印为均初刻郑斋记”,从印蜕来看,一望便知是战国小玺的风格,与秦印风格差别很大。到了晚清民国年间,著名篆刻家黄土陵在他刻的一方印“遁斋”(绪图2)的边款的铭文中这样记载:“有秦小印面目”。这方印的风格面貌实际上也是战国小玺的面貌,而不是秦印的面貌。后来,他虽然也创作了不少优秀的秦印式的作品,但他此时对秦印的认识还是模糊的。
二、秦印的源流及艺术特点
秦国的先世是西戎的嬴姓部族。西周灭亡时,秦襄公救周有功,被封为诸侯,从此秦国在周的故地兴起,并逐渐繁荣强大,秦以陕西的渭河流域为中心,先后以泾阳、栎阳、咸阳为都。但直到战国时期,秦国的疆域并不大,且地处中国的西部,与中原各国的交流并不多,《史记》中说:“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之会盟,夷狄遇之。”可见中原各国对秦的歧视。在与东方各国少交往而半封闭、半隔绝的情况下,秦国的自身发展自然有着独特的地域色彩,从秦墓葬出土的器物与秦墓的葬式,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李学勤先生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谈及秦墓时说:“秦墓主要是方形竖穴土坑,下肢屈肢特甚的屈肢葬,在秦墓中非常普遍,几乎可视为秦墓的特殊标志。”而墓中常出土的如蒜头壶、茧形壶、浅腹粗足鼎等,均为秦墓中的典型器物,同时期其他地域的墓葬中所罕有。秦国的发展比中原各国要迟缓,且有一定的保守性,较多保留了周的传统。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国的文字自然有着独特的面目,作为权力及凭信的印章,使用的印文,其自身同样具有独特地域色彩。明人董说曾谓:秦国“有司之赐印,自秦孝公变法始耳。”从出土的秦简中可以看出,战国时期的秦国已经普遍施行了任官赐印制度,印玺在当时已经使用得非常广泛了。
那么秦印是个什么样的面目呢?它与其他各国的印章风格又有什么区别?首先我们将秦印来作一个界定,从严格的定义来讲,秦印应指秦统一之后即公元前221年到秦灭亡的公元前207年这十五年间的印章。但秦统一之后虽然遗留了大量的刻石、度量衡器、诏版铭文等,但就流传至今的秦印实物来看,因无款识纪年,很难断定其绝对年代。即便是秦15年间墓葬中出土的印章,其墓主人早年生活在战国晚期,所以其使用的印章仍然有可能是制作于战国晚期的。在考古学上把统一前后的秦印明确地划分是困难的,所以我们认为秦印应包括秦统一六国前的数十年在内。罗福颐先生在《近百年来对古玺印研究之发展》一文中说:“秦汉私印之断代,过去是比较模糊的,《十钟山房印举》不分秦与西汉私印,而称作周秦,要知此类印,只应称作秦汉,今天我们的秦印标准是据秦权量上文字书法来断定的。”王人聪先生在《秦官印考述》中说:“秦印分官印私印两大类,秦官印的辨认,除了根据印文字体的特点之外,还可以通过对印文所署官名、地名沿革的考证来确定。”这些方法为断定秦印提供出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