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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同志以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就是计划经济加商品经济。这种理解,首先在逻辑上造成困难,因为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去解释,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假如再加一个商品经济,岂不导致概念的混乱?更重要的是,对“有计划的”、“计划经济”的理解不科学,很容易造成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形如两张皮,不能把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实践上便出现计划管理与市场机制脱节乃至对立。我以为,倘若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定义出发,应当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的“有计划的”,理解为市场调节和调节市场的双导向运动,即把自发的市场调节自觉化,使整个宏观控制变成一个以市场信息反馈为中心的大的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