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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下保健食品监管面临的难题原料目录条款认定存在争议。《食品安全法》中指出保健食品目录中录入的原料只能应用在保健食品生产上,不能作为生产其他食品的原料。但是该规范引起了较大争议与探讨,其主要争议之一是录入保健食品目录当中的任何原料都不能用于其他普通食品的生产。另一个争议则是虽然保健食品目录对普通食品做出了一定的规范,但是生产普通食品并没有完全依照既定规定用量,也没有功效描述,因此对于录入保健食品目录中的普通食品可以应用在生产当中。因此可见对于原料目录条款社会各界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