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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指围绕人类的外部世界,是周围的情况及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的综合体,是塑造人思想品德形成的外部世界。少年儿童正处在接触和进入社会的过渡时期,是非观念尚未成熟,社会各方面因素影响着他们的成长。对他们的训练和培养,就如在白纸上作画,画上容易,画错了再改就难了。教练员或教师在对其培养教育过程中及成人足球运动员在比赛场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对他们将来如何做人及做人的道德标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在接受训练及培养的过程中,周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对是非观念的认识,影响着他们思想品德的形成,决定着我国后备足球运动员良好素质的形成,影响着我国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从培养到成才的质量。目前我国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的培养环境,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学习与训练的环境
足球运动员从少年儿童训练阶段开始到培养成才,需要经过多年培养和磨炼,在这一过程中,年龄的增长和受教育的程度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都决定着他们将来的文化素质的修养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运动员的质量。
1. 足球运动深受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近几年参与训练的少年儿童越来越多,除了体校的足球班外,足球学校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诞生,形成了一种新的产业。据统计仅某个省就有几百所足球学校,而较大规范的足球学校却很少,大多都是由几个人组织起来的草台班子,以赚钱为目的。其教学设施和教学手段很不规范,这就已经决定了它在教学及培养方面质量的低劣。
2. 在体校或足球学校学习的孩子多以身体条件为基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对学习文化课没有兴趣,他们认为学足球就是玩,不用动脑子,将来还可以出名或赚大钱。由于这些思想的负面影响,体校或足球学校的文化课形同虚设,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似乎无人认真对待文化知识的学习。课堂上,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玩,这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毕业时有的学生连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都达不到,试想这如何能培养出高水平运动员?
3. 足球学校或体校的大部分教练员多数是运动员出身,青少年时期缺少了对文化理论的学习,使得他们的综合素质低下,因而也限制了他们对新鲜事物的理解和认识上的升华提高,缺乏最基本的文化素质和科学训练的手段。所以,只能靠自己踢球时教练员所传授的那些技术和自己积累的经验来指导训练,从而忽略和削弱了对少儿运动员进行文化知识及思想品德的科学性灌输和培养。
二、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的比赛环境
在教练员急功近利思想的指导下,对少年儿童运动员形成只教技术、只要成绩的培养方针。
1. 多年来,在整个少年儿童足球比赛中,一直存在着“以大打小”的不正之风。从中国足协近年公布的在中国足协注册备案的男、女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中,有510名队员更改过年龄,情况最严重的竟将年龄虚报5岁,在2001年全国15岁年龄组的比赛中,27.4%的球员实际年龄与所申报年龄不符。在规模最大的全国“贝贝杯”(12岁以下)少儿足球比赛中,每年也同样查出很多超龄球员,个别队由于虚报年龄情况严重还被取消了参赛资格。在中、小学生的联赛中,有高中生在初中组参赛,初中生在小学组参赛,这些情况在带队教练看来是很平常的事。所以个别教练员毫不隐讳地承认“改年龄在中国足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改年龄者多为家长、教练员或学校。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造假者根本无法参加比赛”。因此,公平竞争在现实利益面前失去了本来面目。为了赢得比赛不择手段,改户口、以大打小成了取胜的主要途径。
2. 少儿足球比赛也同样出现了打假球的现象,在某省的一次小学生比赛中,为了确保某队能拿冠军,制造了9比0和13比0的两场比分悬殊的比赛。比赛中为了达到赛前预定的目标,竟发生了守门员接球后往自家大门里扔球的现象。少儿足球比赛,参赛队员都是小学五年级以下的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在场上故意犯规,抢不到球假装摔倒,被判罚后满不在乎,看起来很“油”,给人一种“成人”的感觉。
3. 在少儿比赛中,也接连不断地出现了在成人比赛中才可能出现的不服从裁判的判罚和围攻裁判的现象。比赛中只要出现不利于本队的判罚,就会常常出现教练员指责裁判甚至冲进场内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现象。输球后运动员在教练员的带领下围攻裁判或追打裁判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00年全国足球晋级赛(13岁以下)和2001年全国足球赛小甲A(13岁以下)在北京的决赛中,也同样发生了类似现象,这些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与他们的实际年龄所应具有的行为极不相符,这类现象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这不但说明了我们目前的赛风差,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对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方面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并且个别教练员在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方面的低劣表现,对少儿运动员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比赛氛围和造假环境中成长着。
三、成人比赛环境的影响
中国足球运动通过近十年的职业联赛,运动员的技术、战术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整体水平低的状态。除了训练方法及手段落后的客观因素外,球员本身的综合素质水平较差是主要因素之一。
1. 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其综合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敬业精神和自身所必备的技术、战术等方面。而我国足球运动员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下的问题,致使比赛中缺乏应变能力和智慧性反应。随之而来的是在重大比赛中出现心理活动不稳定的现象,由此在比赛中出现了遇事不冷静、不服从裁判、鲁莽行事而不计后果的行为,最终遭到裁判员的严厉处罚。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着比赛中球队的斗志和信心。
2. 由于文化素质低,也造成了运动员敬业精神不强,从而导致了运动员训练怕吃苦、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违纪事件的屡屡发生。近几年又发展到了球员参与赌球的程度,球员为了谋取个人更大的利益而参与赌球,这种现象就会对比赛的结果进行人为控制,最后势必演变成一场踢假球的“比赛”,乃至在甲B的比赛中就出现了11比2的假球现象。更有甚者贿赂裁判,使公平的竞赛成了人为的交易,种种劣行及社会上的某些不良风气,都会对我国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的成长产生消极的影响。
四、结论与分析
由此可见,在少儿足球运动员的培养过程中,受到了来自各方面不利因素及环境的严重影响。这些影响是长远而致命的,他们会去模仿,去学去做,一代一代就这样相互干扰和影响着,永远也走不出这种恶性循环的误区,最终培养出来的必然是“质量低下的产品”。如何扭转这种局面,改善少儿运动员训练与培养的环境是当务之急。我们认为:
1. 要提高教练员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教练员的言行对少儿思想品德的形成至关重要。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典范、人类的楷模,教师就是真理。“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行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所以教师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更是学生为人处世的“模板”。
2. 要注重少儿文化素质的培养。因为文化知识是综合素质的基础,在现代高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体育训练及比赛具有很强的科学性,运动员文化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他们的比赛能力和训练水平的发展。
3. 从目前我国足球运动水平的现状看,影响我国高层次运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培养环境差,这是造成运动员文化素质低、敬业精神不强、违纪违规现象不断发生的原因。经济学家胡鞍钢教授曾指出,“知识贫困这种新型贫困越来越突出,并严重制约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知识贫困衡量的不仅是教育水平低下的程度,而是指获取、吸收和交流知识能力的匮乏或途径的短缺,从而导致能力的缺乏。知识能力则是发展中至关重要的能力,说明了文化知识在现代生活中的特殊性。
4. 我国足球运动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净化比赛环境,严惩各种不道德行为,应制定一套合理而健全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比赛制度,要严格审批和规范各类足球运动学校,凡是教育机制不完善、不具备相应的文化教育条件的,以获取较大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足球运动学校或训练班均不予批准或取缔。教师、社会和学生家长都应有一定的责任感,为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纯洁而公平的训练及比赛环境,这才能营造出一个培养高素质足球后备人才的环境。
(本文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实验小学、金川公司集团工会)
一、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学习与训练的环境
足球运动员从少年儿童训练阶段开始到培养成才,需要经过多年培养和磨炼,在这一过程中,年龄的增长和受教育的程度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都决定着他们将来的文化素质的修养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运动员的质量。
1. 足球运动深受广大少年儿童的喜爱,近几年参与训练的少年儿童越来越多,除了体校的足球班外,足球学校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诞生,形成了一种新的产业。据统计仅某个省就有几百所足球学校,而较大规范的足球学校却很少,大多都是由几个人组织起来的草台班子,以赚钱为目的。其教学设施和教学手段很不规范,这就已经决定了它在教学及培养方面质量的低劣。
2. 在体校或足球学校学习的孩子多以身体条件为基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对学习文化课没有兴趣,他们认为学足球就是玩,不用动脑子,将来还可以出名或赚大钱。由于这些思想的负面影响,体校或足球学校的文化课形同虚设,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似乎无人认真对待文化知识的学习。课堂上,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玩,这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毕业时有的学生连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都达不到,试想这如何能培养出高水平运动员?
3. 足球学校或体校的大部分教练员多数是运动员出身,青少年时期缺少了对文化理论的学习,使得他们的综合素质低下,因而也限制了他们对新鲜事物的理解和认识上的升华提高,缺乏最基本的文化素质和科学训练的手段。所以,只能靠自己踢球时教练员所传授的那些技术和自己积累的经验来指导训练,从而忽略和削弱了对少儿运动员进行文化知识及思想品德的科学性灌输和培养。
二、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的比赛环境
在教练员急功近利思想的指导下,对少年儿童运动员形成只教技术、只要成绩的培养方针。
1. 多年来,在整个少年儿童足球比赛中,一直存在着“以大打小”的不正之风。从中国足协近年公布的在中国足协注册备案的男、女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中,有510名队员更改过年龄,情况最严重的竟将年龄虚报5岁,在2001年全国15岁年龄组的比赛中,27.4%的球员实际年龄与所申报年龄不符。在规模最大的全国“贝贝杯”(12岁以下)少儿足球比赛中,每年也同样查出很多超龄球员,个别队由于虚报年龄情况严重还被取消了参赛资格。在中、小学生的联赛中,有高中生在初中组参赛,初中生在小学组参赛,这些情况在带队教练看来是很平常的事。所以个别教练员毫不隐讳地承认“改年龄在中国足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改年龄者多为家长、教练员或学校。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造假者根本无法参加比赛”。因此,公平竞争在现实利益面前失去了本来面目。为了赢得比赛不择手段,改户口、以大打小成了取胜的主要途径。
2. 少儿足球比赛也同样出现了打假球的现象,在某省的一次小学生比赛中,为了确保某队能拿冠军,制造了9比0和13比0的两场比分悬殊的比赛。比赛中为了达到赛前预定的目标,竟发生了守门员接球后往自家大门里扔球的现象。少儿足球比赛,参赛队员都是小学五年级以下的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在场上故意犯规,抢不到球假装摔倒,被判罚后满不在乎,看起来很“油”,给人一种“成人”的感觉。
3. 在少儿比赛中,也接连不断地出现了在成人比赛中才可能出现的不服从裁判的判罚和围攻裁判的现象。比赛中只要出现不利于本队的判罚,就会常常出现教练员指责裁判甚至冲进场内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现象。输球后运动员在教练员的带领下围攻裁判或追打裁判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00年全国足球晋级赛(13岁以下)和2001年全国足球赛小甲A(13岁以下)在北京的决赛中,也同样发生了类似现象,这些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与他们的实际年龄所应具有的行为极不相符,这类现象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这不但说明了我们目前的赛风差,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对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方面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并且个别教练员在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方面的低劣表现,对少儿运动员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比赛氛围和造假环境中成长着。
三、成人比赛环境的影响
中国足球运动通过近十年的职业联赛,运动员的技术、战术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整体水平低的状态。除了训练方法及手段落后的客观因素外,球员本身的综合素质水平较差是主要因素之一。
1. 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其综合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敬业精神和自身所必备的技术、战术等方面。而我国足球运动员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下的问题,致使比赛中缺乏应变能力和智慧性反应。随之而来的是在重大比赛中出现心理活动不稳定的现象,由此在比赛中出现了遇事不冷静、不服从裁判、鲁莽行事而不计后果的行为,最终遭到裁判员的严厉处罚。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着比赛中球队的斗志和信心。
2. 由于文化素质低,也造成了运动员敬业精神不强,从而导致了运动员训练怕吃苦、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违纪事件的屡屡发生。近几年又发展到了球员参与赌球的程度,球员为了谋取个人更大的利益而参与赌球,这种现象就会对比赛的结果进行人为控制,最后势必演变成一场踢假球的“比赛”,乃至在甲B的比赛中就出现了11比2的假球现象。更有甚者贿赂裁判,使公平的竞赛成了人为的交易,种种劣行及社会上的某些不良风气,都会对我国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的成长产生消极的影响。
四、结论与分析
由此可见,在少儿足球运动员的培养过程中,受到了来自各方面不利因素及环境的严重影响。这些影响是长远而致命的,他们会去模仿,去学去做,一代一代就这样相互干扰和影响着,永远也走不出这种恶性循环的误区,最终培养出来的必然是“质量低下的产品”。如何扭转这种局面,改善少儿运动员训练与培养的环境是当务之急。我们认为:
1. 要提高教练员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教练员的言行对少儿思想品德的形成至关重要。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典范、人类的楷模,教师就是真理。“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行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所以教师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更是学生为人处世的“模板”。
2. 要注重少儿文化素质的培养。因为文化知识是综合素质的基础,在现代高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体育训练及比赛具有很强的科学性,运动员文化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他们的比赛能力和训练水平的发展。
3. 从目前我国足球运动水平的现状看,影响我国高层次运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培养环境差,这是造成运动员文化素质低、敬业精神不强、违纪违规现象不断发生的原因。经济学家胡鞍钢教授曾指出,“知识贫困这种新型贫困越来越突出,并严重制约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知识贫困衡量的不仅是教育水平低下的程度,而是指获取、吸收和交流知识能力的匮乏或途径的短缺,从而导致能力的缺乏。知识能力则是发展中至关重要的能力,说明了文化知识在现代生活中的特殊性。
4. 我国足球运动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净化比赛环境,严惩各种不道德行为,应制定一套合理而健全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比赛制度,要严格审批和规范各类足球运动学校,凡是教育机制不完善、不具备相应的文化教育条件的,以获取较大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足球运动学校或训练班均不予批准或取缔。教师、社会和学生家长都应有一定的责任感,为少年儿童足球运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纯洁而公平的训练及比赛环境,这才能营造出一个培养高素质足球后备人才的环境。
(本文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实验小学、金川公司集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