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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针对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建立了100多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省也相继推出全省范围内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地方性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这些计划旨在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泛化与同质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贵阳学院作为贵州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结合自身办学情况和特点,对本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大胆探索,主要表现为合理制定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本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改革教学方法,强调实践应用能力,以社会需求和法律职业为导向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方案 教学改革 地方高校
基金项目:贵阳学院“贵州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威,贵阳学院社会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407
近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6年度本科预警专业名单,这些专业因在高校重复设置相对较多,在部分高校中连续多年招生录取率和毕业生签约情况不太理想,造成整体指标偏低,被列为2016年度预警专业,而法学专业赫然在列。一方面,近年来法学专业招生呈爆炸式增长,每年大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就业严峻,出现人才过剩的局面;但是另一方面,专业法律人才又出现短缺的现象,比如目前精通外语和国际法律知识的涉外律师非常奇缺,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律师也非常少。这种输出和需求不平衡的现象说明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并未饱和,而是人才的培养没有以市场为导向。
为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人才,避免人才和资源浪费,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建立了100多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省也相继推出全省范围内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地方性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若干意见》将卓越法律人才定义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同时把卓越法律人才分为三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
贵阳学院于2014年设立省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后,大胆探索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教学方法,并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点,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一、 结合自身情况科学制定卓越人才培养方案
贵阳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实行省市共建以贵阳市为主的办学体制的地方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是贵阳学院首批成立的重点专业之一。贵阳学院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即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注重应用、提高能力”为目标,为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为“地方性”,即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坚持以服务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立足贵阳,面向全省,辐射全国。
贵阳学院的办学定位,主要为贵州省输送各专业人才,服务地方。贵阳学院招生生源90%来自本省,90%的毕业生就业于本地。贵州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基层法律人才紧缺,专业素质整体有待提高。贵阳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也围绕这一办学宗旨,培养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
卓越法律人才,即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具有深厚法学功底,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法律人才。 而卓越人才中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更强调一种奉献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贵州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基层岗位更是条件艰苦,矛盾复杂,更需要一批专业知识扎实,能吃苦耐劳,能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
因此,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着重培养学生处理基层矛盾的实践能力以及服务基层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求的顶层设计,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科学人才培养方案是卓越人才培养的第一步。
二、 我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为保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成果,我院从2014级学生中通过笔试面试选取40人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采用小班授课。
(一)培养目标与职业定向
根据我院的办学定位,生源对象等内容,我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首先确定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按照这一定位,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法律知识处理案件的能力和很高职业素质的法律人才。职业定向为本省基层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以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立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等职业。
(二)学分和课时量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56学分,原来法学专业的总学分为171学分。减少学分总量目的在于减少课时量,目的是让学生有更多课余时间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同时高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全部课程在大一到大三期间全部完成,确保学生大四准备司法考试和实习等活动。
(三)课程结构
课程的设置上,除保留教育部法学十四门核心课程外,增加了几门实务课程,比如检察实务,法律文书,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审判实务,民法典型案例分析、刑法典型案例分析、诉讼法典型案例分析等等,邀请实务部分的资深学者参与讲授。另外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实践学时数,通过模拟法庭、法场辩论、法律诊所等项目将实践活动课程化,学分化,增加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 三、卓越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改革
卓越人才的培养关键离不开课堂教学,而教学的方式手段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我院以专业核心课程为试点,逐步建立一批省级市级校级精品课程,并探索出一些特色教学改革方法。
(一)教改之诊所教学模式
诊所教学将理论与实践运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在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实践学习,学生通过实际操作法律事务,参与承办具体案件,将课堂上的理论所学,切实转化为实践运用分析的能力。
目前,我院同贵阳多个司法机构建立有实习基地,将学生的司法实践环节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把理论教学同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在校内,我院以学院法律顾问办公室为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平台:通过安排学生参与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工作,让学生了解诸如起草合同、审理合同等非诉讼业务。
(二)教改之模拟法庭教学
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专业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中,穿插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模拟法庭模拟真实的法庭审理情况,由学生承担法官、律师、原被告、被告人、证人等各种诉讼角色,通过案件的审理,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案件分析等专业能力。
我院拥有完备的模拟法庭教学设备,通过定期举行模拟法庭大赛,以比赛的形式,使学生在紧张、逼真的环境下,更深刻激发思维,培养口才。在赛前的准备中,也极大提高学生自己动手分析法律案件的能力。
通过这种竞争的形式,学生在思维与语言的激烈的碰撞中,全方位调动专业所学,收获远大于比赛本身。
(三)讲座教学模式
我院根据基层法律事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岗位、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要求,遵循学院 “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指导方针,通过组织及主办一系列由国内外专家开展的学术讲座,切实突出专业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特色的专业教学理念。
我院大力革新教育观念,在学术讲座安排上,努力摆脱旧有的设置思想的束缚,建立法律“职业能力本位”的讲座组织思路。我院近年来主办了一系列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法官、检察官主讲的司法实务讲座。
如: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法官叶亚玲主讲的以“检察法的利弊为核心”题的讲座;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长雷让主讲的题为“从几个刑事错案疑案看无罪推定和证据裁判原则”的主题讲座;历任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毛江波教授所作的题为“美国地方政府的管理与运作”的主题讲座等等。
通过上述讲座的举办,由过去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发展丰富为司法实务工作者的亲身讲解,体现了教学手段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学生专业视野,注视法律职业的新发展趋势,了解法律实践部门的最新要求,加深了学生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实务工作的了解, 对于从理论向实践的深化起到了极大的教学促进作用,最终落实了我院以西部卓越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为目的教学改革宗旨。
除此以外,教师在课堂中的教学从传统的教师为核心,单一讲授方式转变为师生互动,加大学生参与程度,多采用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当然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诸多不足,比如如何调动所有课程的老师投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还是个难题。
注释:
王晓慧.论地方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行政与法.2016(2).
王利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13(12).
蒋后强、章晓明.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理论与实践——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2).
曾宪义、张文显.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3.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方案 教学改革 地方高校
基金项目:贵阳学院“贵州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威,贵阳学院社会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407
近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6年度本科预警专业名单,这些专业因在高校重复设置相对较多,在部分高校中连续多年招生录取率和毕业生签约情况不太理想,造成整体指标偏低,被列为2016年度预警专业,而法学专业赫然在列。一方面,近年来法学专业招生呈爆炸式增长,每年大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就业严峻,出现人才过剩的局面;但是另一方面,专业法律人才又出现短缺的现象,比如目前精通外语和国际法律知识的涉外律师非常奇缺,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律师也非常少。这种输出和需求不平衡的现象说明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并未饱和,而是人才的培养没有以市场为导向。
为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人才,避免人才和资源浪费,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建立了100多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省也相继推出全省范围内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地方性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若干意见》将卓越法律人才定义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同时把卓越法律人才分为三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
贵阳学院于2014年设立省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后,大胆探索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教学方法,并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点,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一、 结合自身情况科学制定卓越人才培养方案
贵阳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实行省市共建以贵阳市为主的办学体制的地方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是贵阳学院首批成立的重点专业之一。贵阳学院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即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注重应用、提高能力”为目标,为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为“地方性”,即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坚持以服务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立足贵阳,面向全省,辐射全国。
贵阳学院的办学定位,主要为贵州省输送各专业人才,服务地方。贵阳学院招生生源90%来自本省,90%的毕业生就业于本地。贵州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基层法律人才紧缺,专业素质整体有待提高。贵阳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也围绕这一办学宗旨,培养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
卓越法律人才,即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具有深厚法学功底,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法律人才。 而卓越人才中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更强调一种奉献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贵州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基层岗位更是条件艰苦,矛盾复杂,更需要一批专业知识扎实,能吃苦耐劳,能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
因此,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着重培养学生处理基层矛盾的实践能力以及服务基层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求的顶层设计,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科学人才培养方案是卓越人才培养的第一步。
二、 我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为保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成果,我院从2014级学生中通过笔试面试选取40人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采用小班授课。
(一)培养目标与职业定向
根据我院的办学定位,生源对象等内容,我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首先确定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按照这一定位,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法律知识处理案件的能力和很高职业素质的法律人才。职业定向为本省基层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以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立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等职业。
(二)学分和课时量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56学分,原来法学专业的总学分为171学分。减少学分总量目的在于减少课时量,目的是让学生有更多课余时间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同时高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全部课程在大一到大三期间全部完成,确保学生大四准备司法考试和实习等活动。
(三)课程结构
课程的设置上,除保留教育部法学十四门核心课程外,增加了几门实务课程,比如检察实务,法律文书,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审判实务,民法典型案例分析、刑法典型案例分析、诉讼法典型案例分析等等,邀请实务部分的资深学者参与讲授。另外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实践学时数,通过模拟法庭、法场辩论、法律诊所等项目将实践活动课程化,学分化,增加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 三、卓越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改革
卓越人才的培养关键离不开课堂教学,而教学的方式手段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我院以专业核心课程为试点,逐步建立一批省级市级校级精品课程,并探索出一些特色教学改革方法。
(一)教改之诊所教学模式
诊所教学将理论与实践运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在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实践学习,学生通过实际操作法律事务,参与承办具体案件,将课堂上的理论所学,切实转化为实践运用分析的能力。
目前,我院同贵阳多个司法机构建立有实习基地,将学生的司法实践环节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把理论教学同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在校内,我院以学院法律顾问办公室为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平台:通过安排学生参与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工作,让学生了解诸如起草合同、审理合同等非诉讼业务。
(二)教改之模拟法庭教学
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专业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中,穿插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模拟法庭模拟真实的法庭审理情况,由学生承担法官、律师、原被告、被告人、证人等各种诉讼角色,通过案件的审理,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案件分析等专业能力。
我院拥有完备的模拟法庭教学设备,通过定期举行模拟法庭大赛,以比赛的形式,使学生在紧张、逼真的环境下,更深刻激发思维,培养口才。在赛前的准备中,也极大提高学生自己动手分析法律案件的能力。
通过这种竞争的形式,学生在思维与语言的激烈的碰撞中,全方位调动专业所学,收获远大于比赛本身。
(三)讲座教学模式
我院根据基层法律事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岗位、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要求,遵循学院 “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指导方针,通过组织及主办一系列由国内外专家开展的学术讲座,切实突出专业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特色的专业教学理念。
我院大力革新教育观念,在学术讲座安排上,努力摆脱旧有的设置思想的束缚,建立法律“职业能力本位”的讲座组织思路。我院近年来主办了一系列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法官、检察官主讲的司法实务讲座。
如: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法官叶亚玲主讲的以“检察法的利弊为核心”题的讲座;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长雷让主讲的题为“从几个刑事错案疑案看无罪推定和证据裁判原则”的主题讲座;历任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毛江波教授所作的题为“美国地方政府的管理与运作”的主题讲座等等。
通过上述讲座的举办,由过去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发展丰富为司法实务工作者的亲身讲解,体现了教学手段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学生专业视野,注视法律职业的新发展趋势,了解法律实践部门的最新要求,加深了学生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实务工作的了解, 对于从理论向实践的深化起到了极大的教学促进作用,最终落实了我院以西部卓越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为目的教学改革宗旨。
除此以外,教师在课堂中的教学从传统的教师为核心,单一讲授方式转变为师生互动,加大学生参与程度,多采用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当然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诸多不足,比如如何调动所有课程的老师投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还是个难题。
注释:
王晓慧.论地方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行政与法.2016(2).
王利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13(12).
蒋后强、章晓明.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理论与实践——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2).
曾宪义、张文显.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