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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受到国家的重视,然而由于其刚刚起步,处于尝试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运行机制与模式,各方面均有待完善,民间资本投入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的重要外部动力,本文从民间资本投入的动机方面分析了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动力机制。
[关键词]社区体育 体育俱乐部 动力机制 民间资本
公益性的实体不同于营利性实体,后者创办的主要内驱力来自于利润的最大化追求。获取经济利益永远是企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民办非营利组织则要把追求的目标定位于为特定人群,特别是对那些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应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因此非营利性成为其最显著的特点。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其服务对象是最广大的社区居民。但是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运作过程中,要求组织创办者具有那种高尚无私的精神和完全利他的行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是不现实的。在调查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都表现了多元动机的相互影响与作用。
一、慈善心理
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创建和运行,与创办者、管理者对服务对象具有强烈同情心和慈善心有直接关系。中国历史上的善文化价值观念在这些民间组织创办人身上得到了突出的表现。他们认为,自己创办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能服务大众、回报社会、奉献爱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背景,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使一部分人的生活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使得扶危济困成为一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动因;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又使另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来,进入富裕阶层,善良的愿望和利益的驱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把自己的部分财富、能力、时间、技术等资源贡献出来,兴办公共事业。而政府对于社会办体育所采取的积极、开放和鼓励的态度则为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体育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舞台。各种形式的大众体育俱乐部组织正是在这样的市场召唤和政府鼓励下诞生的。社区体育俱乐部中的管理者、志愿者谈到自己在刚开始投入俱乐部工作时,那种善良、朴素的情感并没有上升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高度,而是在俱乐部的运作过程中,随着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与服务对象的相处时间的增多,他们的现代公益思想才逐步形成。
二、获得社会承认的愿望
依靠民间资本的投入创办社区体育俱乐部是近年来出现的新趋势,资本投入者确实在不同程度上热衷于公益事业。他们赚了钱后,通过将资本投入到公益性组织的形式帮助一些弱势群体,取得一种道德回报,不仅有利于改善民间资本投入者的社会形象,而且有助于满足人们在社会承认及自我实现方面的需要。我国有学者指出:民间投资者创办福利机构产生的投资冲动除了来自优惠政策吸引、有市场需求外,还有一个深层的考虑,即希望早先积累起来的资金发挥作用;而创办福利机构社会名声好,风险又小,因此他们将资金投入民间福利机构。因此,对于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俱乐部的投资者对俱乐部也有一定的利益追求,如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另外,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采取适当有偿性的服务,投资者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的获得。这也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动力。目前,有些社区体育俱乐部不赚钱甚至亏损,创建者仍然感到值得,这是因为他们更关注于社会效益。因此,在创办者的潜意识中,通过建立非盈利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来实现自身价值,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大众运动需求与对其满足的“相结合”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存在发展的内部动力,政府推动扶持与民间资本的投入是其外部动力,大众的需求动力是“相结合”的基础。但是仅此不够,还必须具备供给动力。这里借用一下经济学“供给”一词。“供给”意指一方给另一方所能提供的条件,并由此所决定的作用力。在由需求而建立的联系中,必须加上供给“相结合”才能实现,否则需求再主动再积极也是枉然。“供给”这一命题揭示了“相结合”必须互相适应,社区体育俱乐部要能真正地为大众提供丰富的活动项目、齐全的设施场地和器材、准确及时的健康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大众对体育活动的不同需求。同样,再好的健身场所和器材设施,对那些投有健身需求和意识的民众来说,没有有一点吸引力,这样社区体育俱乐部也就成了摆设、形同虚设。体现不出应有社会效益和价值。就外部而言,要对“相结合”加以资助和扶持,如政府投资、制定相关倾斜性的法规政策,以及政府在人力与物力方面给予资助。
[关键词]社区体育 体育俱乐部 动力机制 民间资本
公益性的实体不同于营利性实体,后者创办的主要内驱力来自于利润的最大化追求。获取经济利益永远是企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民办非营利组织则要把追求的目标定位于为特定人群,特别是对那些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应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因此非营利性成为其最显著的特点。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其服务对象是最广大的社区居民。但是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运作过程中,要求组织创办者具有那种高尚无私的精神和完全利他的行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是不现实的。在调查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都表现了多元动机的相互影响与作用。
一、慈善心理
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创建和运行,与创办者、管理者对服务对象具有强烈同情心和慈善心有直接关系。中国历史上的善文化价值观念在这些民间组织创办人身上得到了突出的表现。他们认为,自己创办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能服务大众、回报社会、奉献爱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背景,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使一部分人的生活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使得扶危济困成为一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动因;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又使另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来,进入富裕阶层,善良的愿望和利益的驱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把自己的部分财富、能力、时间、技术等资源贡献出来,兴办公共事业。而政府对于社会办体育所采取的积极、开放和鼓励的态度则为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体育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舞台。各种形式的大众体育俱乐部组织正是在这样的市场召唤和政府鼓励下诞生的。社区体育俱乐部中的管理者、志愿者谈到自己在刚开始投入俱乐部工作时,那种善良、朴素的情感并没有上升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高度,而是在俱乐部的运作过程中,随着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与服务对象的相处时间的增多,他们的现代公益思想才逐步形成。
二、获得社会承认的愿望
依靠民间资本的投入创办社区体育俱乐部是近年来出现的新趋势,资本投入者确实在不同程度上热衷于公益事业。他们赚了钱后,通过将资本投入到公益性组织的形式帮助一些弱势群体,取得一种道德回报,不仅有利于改善民间资本投入者的社会形象,而且有助于满足人们在社会承认及自我实现方面的需要。我国有学者指出:民间投资者创办福利机构产生的投资冲动除了来自优惠政策吸引、有市场需求外,还有一个深层的考虑,即希望早先积累起来的资金发挥作用;而创办福利机构社会名声好,风险又小,因此他们将资金投入民间福利机构。因此,对于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俱乐部的投资者对俱乐部也有一定的利益追求,如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另外,公益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采取适当有偿性的服务,投资者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的获得。这也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动力。目前,有些社区体育俱乐部不赚钱甚至亏损,创建者仍然感到值得,这是因为他们更关注于社会效益。因此,在创办者的潜意识中,通过建立非盈利性的社区体育俱乐部来实现自身价值,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大众运动需求与对其满足的“相结合”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得以存在发展的内部动力,政府推动扶持与民间资本的投入是其外部动力,大众的需求动力是“相结合”的基础。但是仅此不够,还必须具备供给动力。这里借用一下经济学“供给”一词。“供给”意指一方给另一方所能提供的条件,并由此所决定的作用力。在由需求而建立的联系中,必须加上供给“相结合”才能实现,否则需求再主动再积极也是枉然。“供给”这一命题揭示了“相结合”必须互相适应,社区体育俱乐部要能真正地为大众提供丰富的活动项目、齐全的设施场地和器材、准确及时的健康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大众对体育活动的不同需求。同样,再好的健身场所和器材设施,对那些投有健身需求和意识的民众来说,没有有一点吸引力,这样社区体育俱乐部也就成了摆设、形同虚设。体现不出应有社会效益和价值。就外部而言,要对“相结合”加以资助和扶持,如政府投资、制定相关倾斜性的法规政策,以及政府在人力与物力方面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