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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景观湖因其特殊的城市地位与作用,因此其生态保护与发展问题也与城市的建设息息相关。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对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的规划和环境保护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331-01
城市景观湖因其特殊的城市地位与作用,因此其生态保护与发展问题也与城市的建设息息相关。从城市(或景区)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需要刺激城市发展或旅游,以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历史及地域文化需要延续,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也需要保护。景区治理及生态环境相辅相成,这两方面亦存在矛盾的地方,在景观湖保护与发展中协调好这两方面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外在体现[1]。
1 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规划
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规划应遵循整体性、开放性、亲水性等方面的原则。
1.1 整体性原则
城市景观湖区生态规划的“整体性”原则意味着其设计者不能将景观设计、城市设计、市政设计乃至防洪防汛设计分离思考,而必须看作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规划和设计。只有进行通盘统筹才能够生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湖景区的设计才可能使城市活力得到复兴。
1.2 开放性原则
所谓“开放性”原则或者说“公共性”原则,即景观湖地区应当是开放的,供全体市民享受的公共资源。城市景观湖区涉及的对象是城市的“水空间”,它们是公众的社会财富。因此城市景观湖区的设计应当遵循“开放性”(或“公共性”)原则,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土地的混合利用,加强公共设施和项目的建设,从而促进开放公共区间的开放性得以实现[2]。
1.3 亲水性原则
水作为地球占70%以上的区域,而且人体本身也是大部分水分组成。无论从历史文化及心理因素还是物质生理需求上分析,水都对人有着最原始的吸引力,这是城市景观湖体系“亲水性”原则的基础。水体则是城市的“血脉”,承载着整个生态圈水分循环、水土保持、水分供给等功能。并且能调节温湿度、净化空气、吸尘减噪、有效调节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使城镇的小气候环境健康地发展。
2 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从严格控制污染、合理规划、强化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进行。
2.1 严格控制污染
切断污染源是保证景观湖生态环境不再持续恶化下去的根本途径。在小型景观湖的生态保护中可以从:封堵湖周围所有有可能的污染源、把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厂进行處理、沿湖修建截污管道或改造原有污水排放系统这三大方面进行综合管控[3]。
2.2 合理规划
城市景观湖的定位是城市重要的景观休闲娱乐地、水资源蓄积涵养地、生物多样性聚集栖息地。城市规划是由国家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统一布局的,是有效保护景观湖的法理依据。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中对城市景观湖的规划应该把它纳入到城市河湖水系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统筹安排,打造一个全面健康发展的城市生态水系。具体做法应该在城市景观湖与周边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留有充足的缓冲区域,适当调整放宽绿线,有规划的布局附近的房地产项目[2]。
2.3 强化生态恢复
①加大生态公益设施的建设,取代三旧的公共设施,健全景观湖区的生态设施。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湖区植被的修剪和维护,增强湖区植被的恢复能力,控制非生态行为。③设立景观湖区园林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景区的造林绿化的施工和管理工作。
2.4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
政府部门制定出景观湖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使城市景观湖保护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大型景观湖应当设立专门的湖区保护管理部门,小型景观湖可以归属到城市水务或市政园林部门或统包给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湖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也必须严格执行。
2.5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专门制定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把景观湖的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设立景观湖环保站。
2.6 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
民众是主要的参与者,如果没有提升民众自觉保护的意识,即使政府管理实施得再好,保护城市景观湖也没办法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加强民众对城市景观湖的保护意识,需要民众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加以约束,主动参与到城市景观湖的保护行动中来,让民众有主人翁意识,从内心主动参与到景观湖的生态保护[4]。
3 景观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政府多年前就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战略之一。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筑和规划提出的要求主要是协调处理人类、环境、资源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热潮下,人们在开发利用城市景观湖时往往缺乏对景观湖的生态价值的认知,唯经济利益至上,使得景观水资源遭到掠夺性的破坏,引发了现在一系列的生态问题。
城市景观湖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可持续发展涵盖内容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综合环境,它广泛地涵盖了人工建成系统和城市湖泊的历史文化环境等系统,是区别于单一环境的一个“自然-社会-文化-经济”复合生态环境体系。研究城市湖泊景观保护与发展,在关注自然环境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关注“文态环境”的丧失问题,这种“文态环境”的丧失对于整个人类文化而言同样也是不可逆的[5]。
4 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我国城市景观湖规划生态保护实践的考察,可以发现当前很多规划设计实践中存在着采取各种不“可持续发展的”的方法,主要表现在:只重视景观的开发,而忽视水体的保护和管理;掠夺性资源开发,缺乏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缺乏整体规划的开发观念,景观功能差;缺乏对公众城市生活行为的关注研究等方面。而根据城市的自然、历史、人文特色,依据城市改造的内容与要求,有机整体的设计在国内景观湖的建设中尚不多见,对其现实的沉痛感受和对其利益根源的深刻认识都使得“可持续发展”理论彰显其在应用上的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徐 雷.城市设计:Urban design[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2]佚 名.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论文集:让湖泊休养生息[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
[3]潘 剑,麻君丽.城市湖泊的生存危机及保护对策[J].环境与发展,2011,23(5):115.
[4]吕兰军,卢 兵.城市开发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探讨——以江西省九江市为例[C].2014全国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交流研讨会.2014.
[5]吕兰军.浅析城市开发中湖泊水环境的保护——以九江市为例[J].水资源研究,2014(2):6~8.
收稿日期:2018-4-24
关键词: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15-0331-01
城市景观湖因其特殊的城市地位与作用,因此其生态保护与发展问题也与城市的建设息息相关。从城市(或景区)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需要刺激城市发展或旅游,以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历史及地域文化需要延续,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也需要保护。景区治理及生态环境相辅相成,这两方面亦存在矛盾的地方,在景观湖保护与发展中协调好这两方面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外在体现[1]。
1 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规划
城市景观湖生态环境规划应遵循整体性、开放性、亲水性等方面的原则。
1.1 整体性原则
城市景观湖区生态规划的“整体性”原则意味着其设计者不能将景观设计、城市设计、市政设计乃至防洪防汛设计分离思考,而必须看作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规划和设计。只有进行通盘统筹才能够生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湖景区的设计才可能使城市活力得到复兴。
1.2 开放性原则
所谓“开放性”原则或者说“公共性”原则,即景观湖地区应当是开放的,供全体市民享受的公共资源。城市景观湖区涉及的对象是城市的“水空间”,它们是公众的社会财富。因此城市景观湖区的设计应当遵循“开放性”(或“公共性”)原则,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土地的混合利用,加强公共设施和项目的建设,从而促进开放公共区间的开放性得以实现[2]。
1.3 亲水性原则
水作为地球占70%以上的区域,而且人体本身也是大部分水分组成。无论从历史文化及心理因素还是物质生理需求上分析,水都对人有着最原始的吸引力,这是城市景观湖体系“亲水性”原则的基础。水体则是城市的“血脉”,承载着整个生态圈水分循环、水土保持、水分供给等功能。并且能调节温湿度、净化空气、吸尘减噪、有效调节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使城镇的小气候环境健康地发展。
2 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从严格控制污染、合理规划、强化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进行。
2.1 严格控制污染
切断污染源是保证景观湖生态环境不再持续恶化下去的根本途径。在小型景观湖的生态保护中可以从:封堵湖周围所有有可能的污染源、把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厂进行處理、沿湖修建截污管道或改造原有污水排放系统这三大方面进行综合管控[3]。
2.2 合理规划
城市景观湖的定位是城市重要的景观休闲娱乐地、水资源蓄积涵养地、生物多样性聚集栖息地。城市规划是由国家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统一布局的,是有效保护景观湖的法理依据。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中对城市景观湖的规划应该把它纳入到城市河湖水系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统筹安排,打造一个全面健康发展的城市生态水系。具体做法应该在城市景观湖与周边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留有充足的缓冲区域,适当调整放宽绿线,有规划的布局附近的房地产项目[2]。
2.3 强化生态恢复
①加大生态公益设施的建设,取代三旧的公共设施,健全景观湖区的生态设施。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湖区植被的修剪和维护,增强湖区植被的恢复能力,控制非生态行为。③设立景观湖区园林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景区的造林绿化的施工和管理工作。
2.4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
政府部门制定出景观湖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使城市景观湖保护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大型景观湖应当设立专门的湖区保护管理部门,小型景观湖可以归属到城市水务或市政园林部门或统包给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湖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也必须严格执行。
2.5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专门制定景观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把景观湖的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设立景观湖环保站。
2.6 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
民众是主要的参与者,如果没有提升民众自觉保护的意识,即使政府管理实施得再好,保护城市景观湖也没办法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加强民众对城市景观湖的保护意识,需要民众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加以约束,主动参与到城市景观湖的保护行动中来,让民众有主人翁意识,从内心主动参与到景观湖的生态保护[4]。
3 景观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政府多年前就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战略之一。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筑和规划提出的要求主要是协调处理人类、环境、资源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热潮下,人们在开发利用城市景观湖时往往缺乏对景观湖的生态价值的认知,唯经济利益至上,使得景观水资源遭到掠夺性的破坏,引发了现在一系列的生态问题。
城市景观湖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可持续发展涵盖内容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综合环境,它广泛地涵盖了人工建成系统和城市湖泊的历史文化环境等系统,是区别于单一环境的一个“自然-社会-文化-经济”复合生态环境体系。研究城市湖泊景观保护与发展,在关注自然环境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关注“文态环境”的丧失问题,这种“文态环境”的丧失对于整个人类文化而言同样也是不可逆的[5]。
4 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我国城市景观湖规划生态保护实践的考察,可以发现当前很多规划设计实践中存在着采取各种不“可持续发展的”的方法,主要表现在:只重视景观的开发,而忽视水体的保护和管理;掠夺性资源开发,缺乏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缺乏整体规划的开发观念,景观功能差;缺乏对公众城市生活行为的关注研究等方面。而根据城市的自然、历史、人文特色,依据城市改造的内容与要求,有机整体的设计在国内景观湖的建设中尚不多见,对其现实的沉痛感受和对其利益根源的深刻认识都使得“可持续发展”理论彰显其在应用上的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徐 雷.城市设计:Urban design[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2]佚 名.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论文集:让湖泊休养生息[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
[3]潘 剑,麻君丽.城市湖泊的生存危机及保护对策[J].环境与发展,2011,23(5):115.
[4]吕兰军,卢 兵.城市开发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探讨——以江西省九江市为例[C].2014全国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交流研讨会.2014.
[5]吕兰军.浅析城市开发中湖泊水环境的保护——以九江市为例[J].水资源研究,2014(2):6~8.
收稿日期: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