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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发达国家创业板市场数量众多,但真正成功的十分稀少,究其原因主要是门槛过低,导致大量非成长性企业、非高技术含量企业上市,最终使得创业板市场变成了“垃圾桶”,这也是我国创业板设计过程中一直避免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推出了具有一定门槛的创业板。时至今日,创业板市场发展已有半年,我们看到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高达5000万元左右,可谓“含金量”较高,但当前的“三高”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未来创业板的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其中高技术含量上市企业的占比及高技术含量企业的自身实力决定了创业板的高质量。本文将以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数量为出发点,从上市企业技术含量着手,探讨创业板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我国创业板高科技上市公司现状
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部分从事新型服务业,如爱尔眼科,其主营业务为向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及医学验光配镜等眼科医疗服务。根据其招股说明书资料显示,企业研发费用为零。和爱尔眼科情况相似的还有吉峰农机、华谊兄弟、华谊嘉信、新宁物流以及蓝色光标等,这些企业的研发费用都较低甚至为零。此类新型服务企业不在本文探讨范围内。
除上述从事新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外,其余企业大都以高技术含量企业的身份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国际上通行的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技术含量,是否为高技术含量企业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般认为这个值达到10%才可以认定企业技术含量较高,为高技术企业。但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中,仅有红日药业、华平股份、同花顺、中青宝等12家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10%,能按国际标准认定为高技术含量企业。这12家企业仅占78家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15%。其中这一比重最高的为中青宝,达到39.11%。
除上述12家企业外,其余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未达到10%。这部分企业约占78家企业总数的77%。其中以万顺股份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低,仅为1.02%。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技术含量
有待逐步提高
1999年8月颁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在适当时候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拉开序幕。尚福林在创业板开板时也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和发展,其功能在于助推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发展,为各类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提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良性循环,逐步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价格发现和资本约束机制,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由此可见,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旨在促进高技术含量企业的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如果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技术含量的标准,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中,仅有约15%的企业是高技术含量企业。考虑到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我国较低的研发成本等因素,应用判断企业技术含量高低的国际标准时比例应有所降低,应小于10%这一国际通行标准。但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仍有超过56%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5%,有76%的企业这一比重低于7%,因此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技术含量应逐步提高。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结构应向
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倾斜
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重要原因是现今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属于传统行业。目前已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相当部分为从事传统行业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不属于高技术含量企业范畴,其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不高。如从事户外箱式电力成套设备制造的特锐德等。这些属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使创业板市场中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6.5%。
尽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开篇就点明制定本《办法》的原因是为了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但在具体规定中却没有体现这一立法目的。对于要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办法》只对企业的运营年限、利润总额、净资产和发行后股本等方面作了限制,而对企业所处行业、所处发展阶段以及企业技术含量等都没有作出要求,这就增加了具体操作中判断“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难度,使相当一部分传统企业能够通过审批在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
逐步完善发行制度以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的比重
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高技术含量企业进行融资、规范发展服务的。具体而言,必须尽快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完善创业板市场发行制度,切实体现创业板市场促进高技术含量企业发展的宗旨;同时在以后的上市审批过程中必须真正落实“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这一目的,让更多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能在创业板市场融资发展,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数量。这样才能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这也符合监管机构在创业板市场开板仪式上所重点强调的“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精神。
(刘纪鹏教授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
未来创业板的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其中高技术含量上市企业的占比及高技术含量企业的自身实力决定了创业板的高质量。本文将以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数量为出发点,从上市企业技术含量着手,探讨创业板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我国创业板高科技上市公司现状
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部分从事新型服务业,如爱尔眼科,其主营业务为向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及医学验光配镜等眼科医疗服务。根据其招股说明书资料显示,企业研发费用为零。和爱尔眼科情况相似的还有吉峰农机、华谊兄弟、华谊嘉信、新宁物流以及蓝色光标等,这些企业的研发费用都较低甚至为零。此类新型服务企业不在本文探讨范围内。
除上述从事新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外,其余企业大都以高技术含量企业的身份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国际上通行的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技术含量,是否为高技术含量企业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般认为这个值达到10%才可以认定企业技术含量较高,为高技术企业。但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中,仅有红日药业、华平股份、同花顺、中青宝等12家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10%,能按国际标准认定为高技术含量企业。这12家企业仅占78家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15%。其中这一比重最高的为中青宝,达到39.11%。
除上述12家企业外,其余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未达到10%。这部分企业约占78家企业总数的77%。其中以万顺股份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低,仅为1.02%。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技术含量
有待逐步提高
1999年8月颁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在适当时候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拉开序幕。尚福林在创业板开板时也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和发展,其功能在于助推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发展,为各类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提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良性循环,逐步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价格发现和资本约束机制,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由此可见,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旨在促进高技术含量企业的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如果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技术含量的标准,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中,仅有约15%的企业是高技术含量企业。考虑到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我国较低的研发成本等因素,应用判断企业技术含量高低的国际标准时比例应有所降低,应小于10%这一国际通行标准。但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仍有超过56%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5%,有76%的企业这一比重低于7%,因此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技术含量应逐步提高。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结构应向
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倾斜
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重要原因是现今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属于传统行业。目前已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相当部分为从事传统行业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不属于高技术含量企业范畴,其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不高。如从事户外箱式电力成套设备制造的特锐德等。这些属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使创业板市场中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6.5%。
尽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开篇就点明制定本《办法》的原因是为了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但在具体规定中却没有体现这一立法目的。对于要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办法》只对企业的运营年限、利润总额、净资产和发行后股本等方面作了限制,而对企业所处行业、所处发展阶段以及企业技术含量等都没有作出要求,这就增加了具体操作中判断“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难度,使相当一部分传统企业能够通过审批在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
逐步完善发行制度以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的比重
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高技术含量企业进行融资、规范发展服务的。具体而言,必须尽快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完善创业板市场发行制度,切实体现创业板市场促进高技术含量企业发展的宗旨;同时在以后的上市审批过程中必须真正落实“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这一目的,让更多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能在创业板市场融资发展,增加高技术含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数量。这样才能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这也符合监管机构在创业板市场开板仪式上所重点强调的“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精神。
(刘纪鹏教授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