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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通过立法对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普陀山加强保护与管理。
普陀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近些年来,随着游客、香客人数的剧增,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难题日益突出。
据悉,目前风景区在保护与管理上面临四个新的问题:由于进入风景区的人数不断增加,生态压力进一步加大;在风景区建设、保护过程中不符合规划,损坏景观、景物、植物、地形地貌的行为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风景区内商品价格、服务质量需要进行有效控制;对旅游业中不文明的行为需要进一步的管理。条例针对现实症状,开出了药方。
条例规定,风景区内严禁设立各类开发区。在普陀山前山、中山、佛顶山及其他核心风景区内禁止违反规划新建、扩建各类休养所(院)、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度假村、商业用房、歌舞厅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
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完善公共交通,条例规定管理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逐步减少非机动车数量。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普陀山、洛迦山行驶。
除此之外,条例还严格控制风景区内民用住宅建设。条例规定,确需新建民用住宅的,应当在风景区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内,按照统一规划和设计标准建造,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容积率。规划住宅用地外的现有住宅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确因危房维护、消防安全等需要翻建、改建的除外。
普陀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近些年来,随着游客、香客人数的剧增,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难题日益突出。
据悉,目前风景区在保护与管理上面临四个新的问题:由于进入风景区的人数不断增加,生态压力进一步加大;在风景区建设、保护过程中不符合规划,损坏景观、景物、植物、地形地貌的行为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风景区内商品价格、服务质量需要进行有效控制;对旅游业中不文明的行为需要进一步的管理。条例针对现实症状,开出了药方。
条例规定,风景区内严禁设立各类开发区。在普陀山前山、中山、佛顶山及其他核心风景区内禁止违反规划新建、扩建各类休养所(院)、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度假村、商业用房、歌舞厅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
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完善公共交通,条例规定管理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逐步减少非机动车数量。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普陀山、洛迦山行驶。
除此之外,条例还严格控制风景区内民用住宅建设。条例规定,确需新建民用住宅的,应当在风景区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内,按照统一规划和设计标准建造,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容积率。规划住宅用地外的现有住宅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确因危房维护、消防安全等需要翻建、改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