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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但是档案职业队伍的素质却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引入档案职业准入制度,施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迫在眉睫。在新形势下,档案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档案事业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为寻求面对挑战从容应对的举措与方略,建立健全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已经纳入到国内外档案学者的研究视野。笔者受知识所限,试图通过本文对在我国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意义与方法进行粗浅的分析与探索。
一、建立我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可行性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适应社会专业化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化的发展,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劳动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将我国的社会职业明确地分为8类,1838种职业。在这些社会职业中,每一个具体的职业岗位,都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具备特定的职业技能。作为社会职业之一的档案职业的职业条件主要表现在档案学自有的学科理论体系,工作技术标准,特定的工作规律和研究空间等。目前,仅国家档案局制订的档案行业技术标准就有40多个,而且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管理技术标准还将不断产生。在档案形成过程中,从文件的生成、发挥行政效力,到收集、鉴定、整理、归档、保管到开发利用有一整套规律可循,要把握档案管理的规律,不仅要求档案职业人掌握一定的理论技术,还要求其在档案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探索。然而,目前我国档案界还没有建立起专业化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档案从业人员也缺乏全国统一的上岗资格标准,档案工作岗位缺乏必要的职业资格准入控制机制。尽管有些省市推行了档案职业资格上岗培训和考试制度,但其考核和鉴定缺乏权威标准,使得档案部门的从业门槛相当低,使那些不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非档案专业人员较轻易地获得从业资格,占据着各档案机构的岗位。施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将不具备档案从业资格的人员从档案队伍中清除出去,使档案队伍满足档案事业专业化、科学化的发展要求,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2.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改变档案职业边缘化趋势的必要手段。我国的档案部门常被认为是安置富余人员的场所,有相当数量的档案工作人员从未受过专业档案培训。在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信息数量急剧增加,档案资源的垄断性优势已不复存在,档案资源的影响力也日渐下降,档案职业人员成为社会职业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其职业声望、稳定程度、社会福利等均呈下滑趋势。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档案职业存在逐渐边缘化的趋向。要改变我国档案职业逐渐边缘化的不利地位,就应该建立并逐渐完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鉴定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施行档案资格证书制度将档案职业人员纳入新的人才管理机制内,同时,通过施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取得证书的工作人员的价值得到肯定,可以提高其在档案部门的地位,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而不仅提高了档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还提升了档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使档案职业同其他社会职业处于平等的社会竞争地位。
二、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内在动力
1.档案事业需要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目前我国档案职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混乱,没有统一标准,形成“谁都能做档案工作的局面”。我国没有一个档案行业统一的录用与使用人才的标准,在档案人员管理工作中随意性较大,主观因素较多,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与管理标准。从而使档案工作门槛很低,各种资质的人员均可进入這一职业,使我国档案工作陷入“不懂档案的人进入了本应要求严格的档案行业”的尴尬局面。虽然有些地区举行了档案工作上岗前的培训考试,但是并没有严格的规范与标准,流于形式。重要的是,由于这些“非专业人士”占据着档案工作岗位,使我国高等院校的“正规军’’———档案学专业毕业生没有用武之地。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现代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档案工作不再是“看摊守业”,而是根据时代的变革不断改进自身、完善自身。而没有接受过正规档案学专业教育的人员难以应对。因此,这就客观上要求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事档案工作的“门槛”,以此保证档案学专业毕业生真正投入到档案事业上来,提高档案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
2.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市场经济下,档案部门与许多部门相比一直是“清水衙门”,档案学专业与其他的许多专业来比是没有“前(钱)途”的专业。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不仅是提高我国档案工作水平、优化档案部门人力资源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且将推动我国档案学高等教育的深入发展。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利于重新界定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使档案教育与档案职业建立一种密切的关联,从而推动档案学教育的长远发展。
三、对于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议
1.确定申请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入门标准”。目前,我国档案工作从业者的知识背景、学历水平都呈现参差不齐的现象,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要想进入档案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档案职业资格认证的最低标准,才能通过考试,获得准入资格。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把研究生学历作为考取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的最低标准,鉴于我国目前推行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尚未普及的现实,我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最低标准应定位在本科学历。由于档案学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确定最低学历水平的同时,也要对申请人的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加以要求。例如,可以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通过实践技能考试,通过者才能发放资格证书。而那些已经在档案工作岗位上从事档案工作多年,但是却没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应鼓励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只有上述方法、措施得以落实,才能确保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才能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认证的最低学历标准,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档案高等教育的良性运转,使档案学高等教育走向不断深化的发展道路。
2.实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机构策略。我国部分地区开展了档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但是这些都是由地方档案局组织的,而且缺乏权威标准,所以应该首先选择一个合适的机构来具体组织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的实施。笔者认为,我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应由中国档案学会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实施。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中国档案学会拥有全国知名的档案学专家学者,他们有丰富的档案学理论知识,还有经验丰富、参与档案管理工作多年的老档案工作者,他们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国家档案局作为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组织和管理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我国档案事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对我国的档案事业具有最高的行政效力。因此,由中国档案学会联合国家档案局来组织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是一个非常好的组织机构选择策略。
一、建立我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可行性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适应社会专业化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化的发展,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劳动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将我国的社会职业明确地分为8类,1838种职业。在这些社会职业中,每一个具体的职业岗位,都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具备特定的职业技能。作为社会职业之一的档案职业的职业条件主要表现在档案学自有的学科理论体系,工作技术标准,特定的工作规律和研究空间等。目前,仅国家档案局制订的档案行业技术标准就有40多个,而且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管理技术标准还将不断产生。在档案形成过程中,从文件的生成、发挥行政效力,到收集、鉴定、整理、归档、保管到开发利用有一整套规律可循,要把握档案管理的规律,不仅要求档案职业人掌握一定的理论技术,还要求其在档案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探索。然而,目前我国档案界还没有建立起专业化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档案从业人员也缺乏全国统一的上岗资格标准,档案工作岗位缺乏必要的职业资格准入控制机制。尽管有些省市推行了档案职业资格上岗培训和考试制度,但其考核和鉴定缺乏权威标准,使得档案部门的从业门槛相当低,使那些不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非档案专业人员较轻易地获得从业资格,占据着各档案机构的岗位。施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将不具备档案从业资格的人员从档案队伍中清除出去,使档案队伍满足档案事业专业化、科学化的发展要求,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2.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改变档案职业边缘化趋势的必要手段。我国的档案部门常被认为是安置富余人员的场所,有相当数量的档案工作人员从未受过专业档案培训。在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信息数量急剧增加,档案资源的垄断性优势已不复存在,档案资源的影响力也日渐下降,档案职业人员成为社会职业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其职业声望、稳定程度、社会福利等均呈下滑趋势。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档案职业存在逐渐边缘化的趋向。要改变我国档案职业逐渐边缘化的不利地位,就应该建立并逐渐完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鉴定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施行档案资格证书制度将档案职业人员纳入新的人才管理机制内,同时,通过施行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取得证书的工作人员的价值得到肯定,可以提高其在档案部门的地位,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而不仅提高了档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还提升了档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使档案职业同其他社会职业处于平等的社会竞争地位。
二、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内在动力
1.档案事业需要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目前我国档案职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混乱,没有统一标准,形成“谁都能做档案工作的局面”。我国没有一个档案行业统一的录用与使用人才的标准,在档案人员管理工作中随意性较大,主观因素较多,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与管理标准。从而使档案工作门槛很低,各种资质的人员均可进入這一职业,使我国档案工作陷入“不懂档案的人进入了本应要求严格的档案行业”的尴尬局面。虽然有些地区举行了档案工作上岗前的培训考试,但是并没有严格的规范与标准,流于形式。重要的是,由于这些“非专业人士”占据着档案工作岗位,使我国高等院校的“正规军’’———档案学专业毕业生没有用武之地。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现代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档案工作不再是“看摊守业”,而是根据时代的变革不断改进自身、完善自身。而没有接受过正规档案学专业教育的人员难以应对。因此,这就客观上要求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事档案工作的“门槛”,以此保证档案学专业毕业生真正投入到档案事业上来,提高档案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
2.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市场经济下,档案部门与许多部门相比一直是“清水衙门”,档案学专业与其他的许多专业来比是没有“前(钱)途”的专业。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不仅是提高我国档案工作水平、优化档案部门人力资源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且将推动我国档案学高等教育的深入发展。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利于重新界定档案学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使档案教育与档案职业建立一种密切的关联,从而推动档案学教育的长远发展。
三、对于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议
1.确定申请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入门标准”。目前,我国档案工作从业者的知识背景、学历水平都呈现参差不齐的现象,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要想进入档案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档案职业资格认证的最低标准,才能通过考试,获得准入资格。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把研究生学历作为考取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的最低标准,鉴于我国目前推行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尚未普及的现实,我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最低标准应定位在本科学历。由于档案学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确定最低学历水平的同时,也要对申请人的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加以要求。例如,可以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通过实践技能考试,通过者才能发放资格证书。而那些已经在档案工作岗位上从事档案工作多年,但是却没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应鼓励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只有上述方法、措施得以落实,才能确保档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才能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推行档案职业资格认证的最低学历标准,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档案高等教育的良性运转,使档案学高等教育走向不断深化的发展道路。
2.实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机构策略。我国部分地区开展了档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但是这些都是由地方档案局组织的,而且缺乏权威标准,所以应该首先选择一个合适的机构来具体组织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的实施。笔者认为,我国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应由中国档案学会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实施。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中国档案学会拥有全国知名的档案学专家学者,他们有丰富的档案学理论知识,还有经验丰富、参与档案管理工作多年的老档案工作者,他们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国家档案局作为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组织和管理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我国档案事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对我国的档案事业具有最高的行政效力。因此,由中国档案学会联合国家档案局来组织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是一个非常好的组织机构选择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