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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吴玉梅在妹妹的热心介绍下与一个美籍华人结了婚。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妹妹竟然是自己丈夫的情人……
一
吴玉梅、吴玉玉两姐妹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吴玉玉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大她13岁的姐姐吴玉梅对这个小妹妹宠爱有加。吴玉梅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南京一所大学任教,2001年与丈夫分手。
2003年11月的一天,已到中年的吴玉玉偶然看到一则征婚启事:“美籍华人陈明诚,男,1946年生人,在美国任船舶工程师,离异多年,已获绿卡……”
吴玉玉给远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陈明诚写了封应征信,并附上一张精心挑选的6寸彩照。陈明诚很快回了信,表示对吴玉玉非常满意。
当年12月底,陈明诚回国,对年轻貌美的吴玉玉一见钟情。临离开上海时,陈明诚主动为吴玉玉购买了一条价值七千多元的钻石项链和两套宝姿套裙。吴玉玉对陈明诚的经济状况非常满意,但却觉得他的年龄太大,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一次她无意中看到陈明诚的护照,上面的出生时间居然是1936年,陈明诚整整隐瞒了10岁。吴玉玉非常清楚,自己绝不可能接受这个老男人成为自己的另一半,但她同时又不舍得放弃陈明诚的财富。
2004年9月,吴玉玉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位比她大两岁的公务员。婚后,吴玉玉心里复杂极了。如何才能既不放弃美元首饰,又不让丈夫发现自己与旧情人的不正常关系?最终,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把自己离异的姐姐介绍给陈明诚。昏了头的陈明诚,竟然同意了。
二
2006年5月10日,陈明诚利用到青岛商谈业务的机会,专程到南京与吴玉梅见了面。此后,陈明诚每次回中国时,都会到南京与吴玉梅同居。当年8月,陈明诚和吴玉梅一起去上海娘家住了几天。回美国后,陈明诚很快给吴玉梅寄了30万美元,让她在上海买处好点的房子。两个月后,吴玉梅在离徐家汇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联排别墅,总价310万元人民币。当吴玉梅喜形于色地感谢妹妹为自己介绍了个真心待人的“男友”时,一旁早已目瞪口呆的吴玉玉笑得十分勉强,早知道这个陈明诚是如此一条“大鱼”,自己当时不该放手太早啊。
其间,陈明诚还两次利用到南京休假的机会,将吴玉梅在南京租的房子进行了简单装修,并添置了全套家用电器,共花去近7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陈明诚还多次将自己在美国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寄给在南京的“准妻子”吴玉梅。因为使用不太方便,吴玉梅每次收到后就直接存进当地的银行。吴玉梅陆续在银行存了42万美元。
2007年5月,两人在南京领取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的第三天,陈明诚给了吴玉梅90万元人民币,让她在南京买套新房子住。吴玉梅便在离她所在学校不远的南京东郊某高档楼盘,以总价88万余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146平米的期房,约定2008年11月交付。
2007年6月中旬,陈明诚回南京时竟然是和吴玉玉一起来的。而吴玉梅事前却一点都不知道。吴玉玉嘴上虽说自己是“顺便来看看姐姐”,但躲闪的眼神和表情却极不自然。当天晚上,三人坐在一起吃饭时,陈明诚一直热情地给“小姨子”吴玉玉夹菜,而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给自己的妻子吴玉梅夹过一次菜。
其实这几次陈明诚回国时,之所以要到上海停一下,就是为了和吴玉玉见面。虽然陈明诚对吴玉玉仍有好感,但他心里同时也很清楚,吴玉梅更适合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把钱都交给妻子的原因。但是,在吴玉玉身上,他能够找到吴玉梅所不能给的激情,因此两人一直纠缠不清。
6月1 5日上午9時许,吴玉玉听到姐姐离家去上课了,迅速地推开家里卧室的门……
突然,房间内传出吴玉梅的一声惊叫:“你们……”原来,出门时忘记带钱包的吴玉梅返身回家,竟然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亲妹妹正与自己的丈夫纠缠在一起……
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够相信?!气恨难平的吴玉梅决定把财产转移,绝不能让这对“狗男女”偷情又得财!
陈明诚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离开国内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妻子吴玉梅卖掉了房子,取光了他这两年寄给她的所有存款。一张他必须为自己放纵付出代价的巨额账单出现了。
三
2009年6月8日,吴玉梅在南京起诉与陈明诚离婚,远在美国的陈明诚得知后,赶紧委托律师为分割财产的事与妻子商谈,但吴玉梅却表示,自己与陈明诚结婚后不仅没有任何存款,反而有三十多万元的共同债务,陈明诚必须承担一半。对此,陈明诚当然不同意,可律师一查却发现,那两处房子已经都被吴玉梅卖掉了。
陈明诚赶紧请假飞回南京,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委托律师和法官向银行调查妻子婚后的财务状况。这一查,更让他吓了一跳:吴玉梅名下的所有存款,已在她提出离婚诉讼后的一个月内全部取光了,而她这两处房子卖的数百万元巨款,也被她全部“花光了”。不仅如此,吴玉梅还拿出两张借条,上面写着:“吴玉梅因为买房,曾于2008年12月两次从刘小红处(吴玉梅的同事)借款人民币32万元整,还款期限为2009年12月”,上面还有刘小红的签名。陈明诚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寄给吴玉梅的钱足够买房,她为什么还需要借钱宁两次卖房的钱究竟到哪里去了?
2010年6月26日,南京某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吴玉梅数度当庭陈述丈夫陈明诚的“恶行”,并指责其“打着美籍华人的诱人招牌,多次趁我不在家时,带陌生女人到家里胡搞”。她要求法院解除她与陈明诚的夫妻关系,并判决陈明诚承
担一半债务(16万元人民币)。
目前,陈明诚为了官司的事必须经常往返于中国和美国之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他现在虽然能够理解自己和吴玉玉带给吴玉梅的伤害,也同意不向妻子追讨那600万元,但如果还要他承担吴玉梅的“买房债务”则令他无法接受……(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编:辛娅)
一
吴玉梅、吴玉玉两姐妹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吴玉玉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大她13岁的姐姐吴玉梅对这个小妹妹宠爱有加。吴玉梅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南京一所大学任教,2001年与丈夫分手。
2003年11月的一天,已到中年的吴玉玉偶然看到一则征婚启事:“美籍华人陈明诚,男,1946年生人,在美国任船舶工程师,离异多年,已获绿卡……”
吴玉玉给远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陈明诚写了封应征信,并附上一张精心挑选的6寸彩照。陈明诚很快回了信,表示对吴玉玉非常满意。
当年12月底,陈明诚回国,对年轻貌美的吴玉玉一见钟情。临离开上海时,陈明诚主动为吴玉玉购买了一条价值七千多元的钻石项链和两套宝姿套裙。吴玉玉对陈明诚的经济状况非常满意,但却觉得他的年龄太大,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一次她无意中看到陈明诚的护照,上面的出生时间居然是1936年,陈明诚整整隐瞒了10岁。吴玉玉非常清楚,自己绝不可能接受这个老男人成为自己的另一半,但她同时又不舍得放弃陈明诚的财富。
2004年9月,吴玉玉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位比她大两岁的公务员。婚后,吴玉玉心里复杂极了。如何才能既不放弃美元首饰,又不让丈夫发现自己与旧情人的不正常关系?最终,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把自己离异的姐姐介绍给陈明诚。昏了头的陈明诚,竟然同意了。
二
2006年5月10日,陈明诚利用到青岛商谈业务的机会,专程到南京与吴玉梅见了面。此后,陈明诚每次回中国时,都会到南京与吴玉梅同居。当年8月,陈明诚和吴玉梅一起去上海娘家住了几天。回美国后,陈明诚很快给吴玉梅寄了30万美元,让她在上海买处好点的房子。两个月后,吴玉梅在离徐家汇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联排别墅,总价310万元人民币。当吴玉梅喜形于色地感谢妹妹为自己介绍了个真心待人的“男友”时,一旁早已目瞪口呆的吴玉玉笑得十分勉强,早知道这个陈明诚是如此一条“大鱼”,自己当时不该放手太早啊。
其间,陈明诚还两次利用到南京休假的机会,将吴玉梅在南京租的房子进行了简单装修,并添置了全套家用电器,共花去近7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陈明诚还多次将自己在美国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寄给在南京的“准妻子”吴玉梅。因为使用不太方便,吴玉梅每次收到后就直接存进当地的银行。吴玉梅陆续在银行存了42万美元。
2007年5月,两人在南京领取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的第三天,陈明诚给了吴玉梅90万元人民币,让她在南京买套新房子住。吴玉梅便在离她所在学校不远的南京东郊某高档楼盘,以总价88万余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146平米的期房,约定2008年11月交付。
2007年6月中旬,陈明诚回南京时竟然是和吴玉玉一起来的。而吴玉梅事前却一点都不知道。吴玉玉嘴上虽说自己是“顺便来看看姐姐”,但躲闪的眼神和表情却极不自然。当天晚上,三人坐在一起吃饭时,陈明诚一直热情地给“小姨子”吴玉玉夹菜,而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给自己的妻子吴玉梅夹过一次菜。
其实这几次陈明诚回国时,之所以要到上海停一下,就是为了和吴玉玉见面。虽然陈明诚对吴玉玉仍有好感,但他心里同时也很清楚,吴玉梅更适合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把钱都交给妻子的原因。但是,在吴玉玉身上,他能够找到吴玉梅所不能给的激情,因此两人一直纠缠不清。
6月1 5日上午9時许,吴玉玉听到姐姐离家去上课了,迅速地推开家里卧室的门……
突然,房间内传出吴玉梅的一声惊叫:“你们……”原来,出门时忘记带钱包的吴玉梅返身回家,竟然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亲妹妹正与自己的丈夫纠缠在一起……
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够相信?!气恨难平的吴玉梅决定把财产转移,绝不能让这对“狗男女”偷情又得财!
陈明诚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离开国内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妻子吴玉梅卖掉了房子,取光了他这两年寄给她的所有存款。一张他必须为自己放纵付出代价的巨额账单出现了。
三
2009年6月8日,吴玉梅在南京起诉与陈明诚离婚,远在美国的陈明诚得知后,赶紧委托律师为分割财产的事与妻子商谈,但吴玉梅却表示,自己与陈明诚结婚后不仅没有任何存款,反而有三十多万元的共同债务,陈明诚必须承担一半。对此,陈明诚当然不同意,可律师一查却发现,那两处房子已经都被吴玉梅卖掉了。
陈明诚赶紧请假飞回南京,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委托律师和法官向银行调查妻子婚后的财务状况。这一查,更让他吓了一跳:吴玉梅名下的所有存款,已在她提出离婚诉讼后的一个月内全部取光了,而她这两处房子卖的数百万元巨款,也被她全部“花光了”。不仅如此,吴玉梅还拿出两张借条,上面写着:“吴玉梅因为买房,曾于2008年12月两次从刘小红处(吴玉梅的同事)借款人民币32万元整,还款期限为2009年12月”,上面还有刘小红的签名。陈明诚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寄给吴玉梅的钱足够买房,她为什么还需要借钱宁两次卖房的钱究竟到哪里去了?
2010年6月26日,南京某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吴玉梅数度当庭陈述丈夫陈明诚的“恶行”,并指责其“打着美籍华人的诱人招牌,多次趁我不在家时,带陌生女人到家里胡搞”。她要求法院解除她与陈明诚的夫妻关系,并判决陈明诚承
担一半债务(16万元人民币)。
目前,陈明诚为了官司的事必须经常往返于中国和美国之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他现在虽然能够理解自己和吴玉玉带给吴玉梅的伤害,也同意不向妻子追讨那600万元,但如果还要他承担吴玉梅的“买房债务”则令他无法接受……(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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