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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北京、南京二政府 ,都曾经召集全国工商会议。前后两次会议既致力于为久拖未决的相同的经济、财税、金融等问题寻找出路 ,又由于时势迁移而产生了新的问题或不尽相同的方案 ,特别是在确立“基本工业”及官办 (国营 )或是民营 (私营 )等敏感问题及其解答方面 ;会议的境况和地位也有了很大的不同。它们作为二政府经济政策的起点和预备 ,促使了其后经济法规的制定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 ;它们本身各自存在争议和矛盾 ,更蕴含着二政府经济政策之间的连续与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