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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常对话中,语言字面意思与说话人真实意图常有差异,格赖斯正是通过合作原则来解决这个问题,利奇提出礼貌理论来阐述人们违反或遵守合作原则的原因。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是人们顺利进行谈话的基础,学习和掌握用会话含义理论分析话语,有利于提高语言鉴赏能力,根据不同语境,做出相应选择,达到最佳交际效果。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25-02
一、会话合作原则
(一)会话合作原则理论的提出。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演讲《逻辑与会话》时率先提出的。他认为,为了实现成功的交际,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守一条基本原则,即“在参与交谈时,根据你所交谈的目的或方向的变化提供适切的话语”,这便是合作原则。生活中,交际者并非时刻遵守以上准则,一旦说话者违反准则及次准则,听话者就会超越话语字面意思去理解话语的深一层意思,寻求说话人在什么地方体现着合作原则,于是就产生了“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关于人们如何运用语言的理论,是语用层面上的意义,它构成了语用学的基础。格赖斯认为会话含义产生于两种途径:一是交际者通过遵守合作原则及准则产生一般意义;二是交际者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有意违反某些准则而产生特殊含义。对于特殊含义,格赖斯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别从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量、质、关系和方式是格赖斯借助康德(Kant,I.)在“范畴表”中列出的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范畴的名称,在合作原则下面构建了四准则,每条准则又各有次准则:量准则,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与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质准则,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与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关系准则,要有关联,切合题旨;方式准则,避免晦涩、歧义、啰嗦,要有条理。
(二)合作原则在日常对话中的应用。
人们在日常交往中,为了取得最佳交际效果,会无意识地使用合作原则。
(1)量的准则:量的准则要求我们在会话中,提供适量的信息。有的时候谈话者故意违反“量的准则”中的“所说的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准则,以使听话人推导出其含义。
例:—你女儿历史考的怎么样啊?
—别提了,一点也不好。老師问的都是我女儿出生之前的事情。
这是一个笑话,其实这位家长只要回答“别提了,一点也不好”就行了,但是她又加上了后面一句多余的话。听话人通过这句话能推导出这样的含义:这位母亲认为,孩子的历史考不及格是因为老师们考了一些孩子出生之前的事,是老师的过错,众所周知历史指人类所经历的史事,这其中的矛盾达到了幽默的效果。
(2)质的准则:不说自知虚假的话,不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有时谈话者故意违反“质的准则”中“不要说你自知是虚假的话”准则,而故意说些不符合事实的话, 让听话人推导出会话含义。如说反话:你可真是我的好朋友啊!
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你是我真正的好朋友”;但在某些情境下这句话表达的意思相反,如: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我很信任你,而你利用我对你的信任,利用了我,背叛了我,我就会对你说:“你可真是我的好朋友啊!”其含义则为:“你是个不称职的坏朋友”。
(3)关系准则:所说的话应该是相关的。例:
朴:跟太太说,叫账房给鲁贵同四凤多算两个月的工钱,叫他们今天就走。去吧。
萍:爸爸,不过四凤同鲁贵在家里都很好,很忠诚的。
朴:嗯,我很累了。我预备到书房歇一下。你叫他们送一碗浓一点的普洱茶来。 ——曹禺:《雷雨》
周朴园说的话与周萍说的话不相干, 周朴园的话的含义是:你(周萍)不懂这其中的奥妙(鲁妈和周朴园三十年前的特殊关系),换个话题吧 !
(4)方式准则:避免晦涩;避免歧义;简练;有条理。可有效避免暧昧和误解。
谈话者有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中的:“避免晦涩”准则,而A跟 B说话故意晦涩,使在场的第三者听不懂,以此传达不可告诉第三者的信息。
如暗号: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词组、句子都很晦涩难懂,甚至句子并不是为了表达语义而设置的,这类用法在抗日题材的电视剧中比较常见。
谈话者有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中的“避免歧义”准则。故意使用歧义句来产生会话含义(产生会话含义的歧义句,是为了某种目的故意精心安排的,其会话含义只有了解说话人实际情况的听话人才能准确地推导出来)。
例:你上次说的那个事情我没有意见。
“上次”、“那个事情”的含义只有了解情况的当事人才知道,而其他人是不知道的,谈话者故意说“上次”,是为了不透露上次到底是什么事。
总之,会话原则广泛的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论是有意违背还是刻意固守都是为了达到某种交际目的,灵活地掌握并运用这一原则是我们交际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会话中的礼貌原则
(一)礼貌原则的提出。
合作原则的提出解释了会话含义是怎样产生和理解的,但它却没有解释,在言语交际过程中,人们既然要遵守合作原则,为什么又要故意违反这一原则采取拐弯抹角的方式呢? 针对这些合作原则本身无能为力的难题,综合布朗和莱文森的观点,英国著名学者利奇(Leech)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对合作原则进行了合理而有效的补充。礼貌原则共有六条准则: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尽量少让别人吃亏与尽量多使别人得益);慷慨准则,减少表达利于自己的观点(尽量少使自己得益与尽量多让自己吃亏);赞誉准则,减少贬损他人(尽量少贬损别人与尽量多赞誉别人);谦虚准则,减少表扬自己(尽量少赞誉自己与尽量多贬低自己);一致准则,减少与他人的观点不一致(尽量减少双方分歧与尽量增加双方一致);同情准则,减少与他人情感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与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之间如果发生冲突, 哪个原则优先? 一般情况下,是礼貌原则优先,因为,只有在礼貌原则这个大前提下,人们才可能進行交际,如果没有这个大前提,往往谈不上正常的、有效的交际,因为没有礼貌原则,谈话一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种不合作态度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所问的话无可奉告;二是表面上是合作的,实际上是在说谎。因此,人们往往为了维护礼貌原则而宁愿牺牲合作原则,但是,如果交际双方都把信息交流看作高于一切的话,礼貌原则就有可能退居次要地位。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之间存在着“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关系。到底哪个原则优先,还得从实际情况出发。
(二)利奇的礼貌原则的主要特点。
利奇的礼貌原则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礼貌是人际交往中采用双方利益均衡的策略,以达到既不损人也不伤己的目的的施为行为。即尽量少表达有损于人的看法,尽量避免强加于人的话语。最不重要的准则是谦虚准则,即不仅不能有损于己,还必须在谦虚准则与其他任何准则发生冲突时服从于其他准则。
第二,人际关系的协调主要依靠消极礼貌,以尽量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尽量不伤害他人自尊心为主要原则,通过尽量减少表达让听话人利益受损的话语的策略达到避免不和的目的,而不是积极礼貌,以积极的态度得到双方关系的一致。
第三,人际关系的协调重于交际的实际内容,所以婉转的话语是礼貌原则最重要的策略。所谓婉转话语,就是讲话不强加于人,多给人以自主选择的余地。
第四,礼貌必须遵循求真的原则,即不论话语如何婉转,讲话人所要传递的交际信息必须清楚无误。但是,这种“真”不是讲话人的真实意图,而是外在的策略,甚至可以通过反语原则达到以礼貌的方式实现不礼貌意图的目的,即攻击了别人以后,既让听话人清楚获得讲话人的信息,又无法以牙还牙,进行反击。
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是互补的,在实际会话过程中,人们并不总是恪守合作原则中的各项准则,有时候,人们出于礼貌,往往会故意违反。例如“美丽的谎言”、“顾左右而言他”等,虽然会影响会话直接、高效地进行,却能使谈话更自然顺畅、人际关系更和谐友好。所以说,礼貌原则补救了合作原则的缺陷,完善了会话含义学说。
虽然利奇的礼貌原则的提出是基于西方的文化,但中国自古就以“礼仪之邦”自诩,尽管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礼”的理解都有偏差,但由此也可见“礼”是各族人民都推崇的。为了达到良好的交际目的,我们在日常交往中,应该灵活充分地运用礼貌原则。
说话是一门艺术,而学者们对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提出和研究使得这门艺术的羽翼日渐丰满。虽然人人都会说话,但真正“会说话”的却少之又少,看似简单的词汇罗列,并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经过学者的研究推敲而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语用学有着极深的使用价值。认真专研实践语用学领域的理论能使人人都成为这门“艺术”的“载体”。
参考文献:
[1]杨勤 日语会话中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
[2]景艳燕 格莱斯“合作原则”对会话翻译过程的影响。
[3]周海超 邓振华 谈礼貌原则及其应用。
[4]刘刚 礼貌原则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5]毕继万 《跨文化交际与第二语言教学》
[6]曹禺 《雷雨》
[7]老舍 《离婚》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25-02
一、会话合作原则
(一)会话合作原则理论的提出。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演讲《逻辑与会话》时率先提出的。他认为,为了实现成功的交际,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守一条基本原则,即“在参与交谈时,根据你所交谈的目的或方向的变化提供适切的话语”,这便是合作原则。生活中,交际者并非时刻遵守以上准则,一旦说话者违反准则及次准则,听话者就会超越话语字面意思去理解话语的深一层意思,寻求说话人在什么地方体现着合作原则,于是就产生了“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关于人们如何运用语言的理论,是语用层面上的意义,它构成了语用学的基础。格赖斯认为会话含义产生于两种途径:一是交际者通过遵守合作原则及准则产生一般意义;二是交际者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有意违反某些准则而产生特殊含义。对于特殊含义,格赖斯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别从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量、质、关系和方式是格赖斯借助康德(Kant,I.)在“范畴表”中列出的量、质、关系和方式四个范畴的名称,在合作原则下面构建了四准则,每条准则又各有次准则:量准则,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与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质准则,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与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关系准则,要有关联,切合题旨;方式准则,避免晦涩、歧义、啰嗦,要有条理。
(二)合作原则在日常对话中的应用。
人们在日常交往中,为了取得最佳交际效果,会无意识地使用合作原则。
(1)量的准则:量的准则要求我们在会话中,提供适量的信息。有的时候谈话者故意违反“量的准则”中的“所说的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准则,以使听话人推导出其含义。
例:—你女儿历史考的怎么样啊?
—别提了,一点也不好。老師问的都是我女儿出生之前的事情。
这是一个笑话,其实这位家长只要回答“别提了,一点也不好”就行了,但是她又加上了后面一句多余的话。听话人通过这句话能推导出这样的含义:这位母亲认为,孩子的历史考不及格是因为老师们考了一些孩子出生之前的事,是老师的过错,众所周知历史指人类所经历的史事,这其中的矛盾达到了幽默的效果。
(2)质的准则:不说自知虚假的话,不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有时谈话者故意违反“质的准则”中“不要说你自知是虚假的话”准则,而故意说些不符合事实的话, 让听话人推导出会话含义。如说反话:你可真是我的好朋友啊!
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你是我真正的好朋友”;但在某些情境下这句话表达的意思相反,如: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我很信任你,而你利用我对你的信任,利用了我,背叛了我,我就会对你说:“你可真是我的好朋友啊!”其含义则为:“你是个不称职的坏朋友”。
(3)关系准则:所说的话应该是相关的。例:
朴:跟太太说,叫账房给鲁贵同四凤多算两个月的工钱,叫他们今天就走。去吧。
萍:爸爸,不过四凤同鲁贵在家里都很好,很忠诚的。
朴:嗯,我很累了。我预备到书房歇一下。你叫他们送一碗浓一点的普洱茶来。 ——曹禺:《雷雨》
周朴园说的话与周萍说的话不相干, 周朴园的话的含义是:你(周萍)不懂这其中的奥妙(鲁妈和周朴园三十年前的特殊关系),换个话题吧 !
(4)方式准则:避免晦涩;避免歧义;简练;有条理。可有效避免暧昧和误解。
谈话者有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中的:“避免晦涩”准则,而A跟 B说话故意晦涩,使在场的第三者听不懂,以此传达不可告诉第三者的信息。
如暗号: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词组、句子都很晦涩难懂,甚至句子并不是为了表达语义而设置的,这类用法在抗日题材的电视剧中比较常见。
谈话者有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中的“避免歧义”准则。故意使用歧义句来产生会话含义(产生会话含义的歧义句,是为了某种目的故意精心安排的,其会话含义只有了解说话人实际情况的听话人才能准确地推导出来)。
例:你上次说的那个事情我没有意见。
“上次”、“那个事情”的含义只有了解情况的当事人才知道,而其他人是不知道的,谈话者故意说“上次”,是为了不透露上次到底是什么事。
总之,会话原则广泛的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论是有意违背还是刻意固守都是为了达到某种交际目的,灵活地掌握并运用这一原则是我们交际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会话中的礼貌原则
(一)礼貌原则的提出。
合作原则的提出解释了会话含义是怎样产生和理解的,但它却没有解释,在言语交际过程中,人们既然要遵守合作原则,为什么又要故意违反这一原则采取拐弯抹角的方式呢? 针对这些合作原则本身无能为力的难题,综合布朗和莱文森的观点,英国著名学者利奇(Leech)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对合作原则进行了合理而有效的补充。礼貌原则共有六条准则: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尽量少让别人吃亏与尽量多使别人得益);慷慨准则,减少表达利于自己的观点(尽量少使自己得益与尽量多让自己吃亏);赞誉准则,减少贬损他人(尽量少贬损别人与尽量多赞誉别人);谦虚准则,减少表扬自己(尽量少赞誉自己与尽量多贬低自己);一致准则,减少与他人的观点不一致(尽量减少双方分歧与尽量增加双方一致);同情准则,减少与他人情感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与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之间如果发生冲突, 哪个原则优先? 一般情况下,是礼貌原则优先,因为,只有在礼貌原则这个大前提下,人们才可能進行交际,如果没有这个大前提,往往谈不上正常的、有效的交际,因为没有礼貌原则,谈话一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种不合作态度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所问的话无可奉告;二是表面上是合作的,实际上是在说谎。因此,人们往往为了维护礼貌原则而宁愿牺牲合作原则,但是,如果交际双方都把信息交流看作高于一切的话,礼貌原则就有可能退居次要地位。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之间存在着“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关系。到底哪个原则优先,还得从实际情况出发。
(二)利奇的礼貌原则的主要特点。
利奇的礼貌原则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礼貌是人际交往中采用双方利益均衡的策略,以达到既不损人也不伤己的目的的施为行为。即尽量少表达有损于人的看法,尽量避免强加于人的话语。最不重要的准则是谦虚准则,即不仅不能有损于己,还必须在谦虚准则与其他任何准则发生冲突时服从于其他准则。
第二,人际关系的协调主要依靠消极礼貌,以尽量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尽量不伤害他人自尊心为主要原则,通过尽量减少表达让听话人利益受损的话语的策略达到避免不和的目的,而不是积极礼貌,以积极的态度得到双方关系的一致。
第三,人际关系的协调重于交际的实际内容,所以婉转的话语是礼貌原则最重要的策略。所谓婉转话语,就是讲话不强加于人,多给人以自主选择的余地。
第四,礼貌必须遵循求真的原则,即不论话语如何婉转,讲话人所要传递的交际信息必须清楚无误。但是,这种“真”不是讲话人的真实意图,而是外在的策略,甚至可以通过反语原则达到以礼貌的方式实现不礼貌意图的目的,即攻击了别人以后,既让听话人清楚获得讲话人的信息,又无法以牙还牙,进行反击。
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是互补的,在实际会话过程中,人们并不总是恪守合作原则中的各项准则,有时候,人们出于礼貌,往往会故意违反。例如“美丽的谎言”、“顾左右而言他”等,虽然会影响会话直接、高效地进行,却能使谈话更自然顺畅、人际关系更和谐友好。所以说,礼貌原则补救了合作原则的缺陷,完善了会话含义学说。
虽然利奇的礼貌原则的提出是基于西方的文化,但中国自古就以“礼仪之邦”自诩,尽管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礼”的理解都有偏差,但由此也可见“礼”是各族人民都推崇的。为了达到良好的交际目的,我们在日常交往中,应该灵活充分地运用礼貌原则。
说话是一门艺术,而学者们对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提出和研究使得这门艺术的羽翼日渐丰满。虽然人人都会说话,但真正“会说话”的却少之又少,看似简单的词汇罗列,并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经过学者的研究推敲而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语用学有着极深的使用价值。认真专研实践语用学领域的理论能使人人都成为这门“艺术”的“载体”。
参考文献:
[1]杨勤 日语会话中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
[2]景艳燕 格莱斯“合作原则”对会话翻译过程的影响。
[3]周海超 邓振华 谈礼貌原则及其应用。
[4]刘刚 礼貌原则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5]毕继万 《跨文化交际与第二语言教学》
[6]曹禺 《雷雨》
[7]老舍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