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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如何按教师的劳动来付酬,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确定教师的劳动报酬时,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教师劳动的数量与质量 教师劳动的数量是指教师在精神生产劳动过程中体力和脑力的耗费量,即抽象劳动的耗费量。这种耗费量通常是以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表示。教师劳动时间有其特殊性,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指教师用于准备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如备课、批改作业、与学生谈话的准备工作及教学法工作等;一是指教师在学校花在学生身上的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如上课、辅导、班级管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