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劳动仲裁制度经事实证明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存有若干问题需要完善.由于劳动关系中双方地位事实上的不对等性,劳动仲裁立法需有其自身特殊的价值趋向:即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调配利益时的首要价值判断标准,在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分担、时效等劳动仲裁具体制度构架上,切实维护劳动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