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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以来金融工具、收入、租赁等会计准则密集修订、发布并实施, 导致一般企业会计报表项目列示发生较大变化, 与之相关的财务分析指标前后不可比。 针对此问题, 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 ~ 2019年的会计报表为例进行详细论述, 并提出如下建议: 学术界在进行相关实证研究时要注意指标口径的调整; 某些报表项目进一步披露了明细金额, 可以重新开展相应的主题研究; 针对会计准则修订和报表项目的变化, 没有必要重构财务分析体系。
【关键词】会计准则修订;报表项目变化;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12-0083-8
一、引言
2017年以来, 会计准则的修订、发布与执行非常集中。 虽然其他准则没有实施时间的差异, 但有三类准则①是分梯次执行的。 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 对于新收入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 对于新租赁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由于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 比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提前执行了这三项准则, 即自2018年起就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这为本文探讨新准则的实施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和财务分析指标前后的可比性提供了契机。
余文安排如下: 首先回顾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然后以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报表为例, 逐一列示因准则的修订所引起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并讨论与之相关的财务指标的可比性问题, 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二、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情况及所引起的报表项目的变化
1. 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表1详细列示了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发布情况。
2. 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所引起的利润表项目的变化。 表2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合并利润表的片段, 其中标示为斜体的项目是2017年和2018年新出现的。
由表2可知: 自2017年起, “其他收益”列入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 用于统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从营业外收入中剥离出来的; “资产处置收益”也列入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 用于统计出于某种目的处置的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是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剥离出来的;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分裂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自2018年起, “研发费用”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用于统计费用化的研发投入, 是从管理费用中剥离出来的;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之下单独列示“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 后者不含利息资本化的金额; 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包括“信用减值损失”, 后者单独披露, 包括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
3. 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所引起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表3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片段。 在标示为斜体的项目中“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是2019年起新出现的项目, 其他均为2018年起新出现的或因执行新准则而需要进行调整的项目。
从表3可以看出: 自2018年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指的是承兑人信誉良好、违约可能性极小的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包括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列为“债权投资”,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单独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则通过“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成“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列示,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转列为“其他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由原来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并而成; “在建工程”则由原来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而成; “使用权资产”指的是承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其他应付款”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原“其他应付款”合并而成; “租赁负债”指的是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长期应付款”等于原“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再加上“专项应付款”; 企业应根据其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确认“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且将其中非流动性部分分别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指的是永续债, 按照财会[2019]2号文的规定需要列入所有者权益的统计口径。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与“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在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上合并计算, 2019年又分开列示了。
三、利润表中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可比性受影响的财务指标
1. 管理费用占比和研发费用占比。 表4列示了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研发投入、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从表4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研发投入的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2016年的94.43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165.28亿元, 研发强度即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从2016年的1.50%上升至2019年的1.99%, 這说明该公司很重视研发。 资本化研发投入的金额为0, 说明该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较长。 鉴于研发投入均是费用化的, 因此对中国铁建来说研发费用占比可直接衡量研发强度。
将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合并起来考察, 发现其占比从2016年的3.83%上升至2019年的4.18%, 呈逐年上升趋势, 乍看之下中国铁建的这两项费用控制得并不好。 但若单独考察管理费用占比, 会发现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该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3.83%下降至2.19%, 显示管理费用控制得力, 呈上升趋势的是研发费用占比。 这是报表分析者希望看到的结果, 说明公司通过削减管理费用而不是研发费用以保障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 所以, 自2018年起利润表上单独披露研发费用后, 前后可比的是管理与研发费用占比指标, 管理费用占比指标不具可比性, 但真正值得重视的是研发费用占比指标。 研发强度与研发费用占比之差越大, 说明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越高, 否则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越低或转化周期越长。 在2018年以前, 大量考证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文献均采用研发强度作为自变量, 得出的结果常常互相矛盾, 皆因没有办法从数据库中直接找到费用化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即研发费用占比, 从而无法推算出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到底有多大差异。 因为高研发强度企业如果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很低或转化周期很长, 那么短期内是无法看到其财务绩效的显著提升的。 2.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 表5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
从表5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急剧上升, 从6.00亿元上升至44.70亿元, 主要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其中, 坏账损失从5.04亿元上升至11.45亿元, 存货跌价损失从6700万元上升至31.29亿元。 2017年存货跌价损失的急剧上升主要是由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的减值损失构成, 结果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从3.31%上升至21.38%, 也就是说2017年约四分之一的营业利润被资产减值损失侵蚀掉了, 这是何等严重的情况。 2017年之后, 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急剧下降, 这是由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被剥离至信用减值损失中所导致的。 2018年和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44.72亿元和50.11亿元, 依旧呈上升趋势。 其中: 2018年主要由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 金额达42.55亿元, 2019年主要由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构成, 金额分别为35.02亿元和10.60亿元。 由此导致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分别达到17.66%和18.14%, 虽然较2017年有所下降, 但影响依旧非常显著, 不可忽视。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 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指标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指标是可比的, 但后一指标自2018年起应更受重视, 因为中国铁建在2018年实行了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合同资产也要计提减值准备, 且信用减值损失采用预期损失法而非此前的已发生损失法计算, 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在2018年及以后会更大。 2018年和2019年中国铁建该指标分别为16.95%和12.73%, 可见对中国铁建这样的“巨无霸”型央企来说, “四金管控”多么重要。 所谓“四金”, 即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和无形资产。
3. 已获利息倍数和营业利润率。 表6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已获利息倍数和营业利润率。
从表6可以看出: 若用财务费用代替利息费用计算已获利息倍数, 对中国铁建这样的公司来说, 该指标被高估了, 2016 ~ 2019年为7 ~ 9; 若直接用利息费用来计算已获利息倍数, 2018 ~ 2019年为5 ~ 6。 可见, 用财务费用计算的已获利息倍数虽然在2018年前后可比, 但用利息费用计算的已获利息倍数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即对利息支付的保障程度。 而且用利息费用计算已获利息倍数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甚至财务费用为负的企业, 如格力电器。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 营业利润率指标在2017年前后不可比, 因为自2017年起其他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的贡献均包括在内, 剔除以上两项后的营业利润率即调整后的营业利润率在2017年前后是可比的。 2016 ~ 2018年中国铁建调整后的营业利润率呈上升趋势, 从2.88%上升至3.36%,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3.25%, 与未调整的营业利润率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不管营业利润的统计口径怎样变化, 净利润率始终是前后可比的, 2016 ~ 2019年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2.36%上升至2.72%。 除此之外, 自2017年起净利润之后单独披露持续经营净利润, 这给报表分析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即可以计算持续经营净利润占比。 该指标越高, 代表企业的盈利越有可持续性。 当然, 中国铁建的该指标最为理想, 达到了100%。
四、资产负债表中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可比性受影响的财务指标
1. 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的统计口径及类金融模式获利能力的度量。 表7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
从表7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权等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之和, 商业债务等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之和。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权要再加上两项: 一是应收款项融资中扣除已贴现或背书的部分; 二是合同资产。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务还应再加上合同负债。 因此, 中国铁建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的统计口径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从表7还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的商业债务一直大于商业债权, 即净商业债务为正。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商业债务净额分别为2205.75亿元、2368.61亿元、1619.48亿元和2007.85亿元, 说明中国铁建对其上游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这也是学术界所界定的类金融盈利模式[1] 。 企业通过占有供应链中上下游资金所获取的利息收入通常被列示在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中。 此外,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利息收入对营业利润的贡献不菲, 达14% ~ 19%。 其商业债务净额回报率同期分别为1.38%、1.44%、1.54%和2.20%, 虽呈上升趋势, 但回报率偏低。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2.04%、2.14%、2.28%和2.26%, 其總资产回报率之所以如此低, 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商业债务净额回报率低造成的。
2. 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轻重资产占比的度量。 表8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资产结构。
从表8可以看出, 由于资产负债表中一直没有单独披露固定资产清理且无需披露工程物资项目, 因此中国铁建的重资产在2016 ~ 2018年均等于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之和。 自2019年起, 重资产需要加上使用权资产。 因此, 对中国铁建来说, 重资产统计口径在2019年前后不可比, 重资产占比在2019年前后也不可比。 表8显示,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资产结构越来越轻, 其重资产占比分别为40.96%、38.50%、23.39%和23.78%。 2016 ~ 2018年呈下降趋势, 且2018年大幅下降。 2019年小幅回升是由租赁被计入使用权资产所导致的, 影响为0.53个百分点。 对于其他上市公司来说, 重资产的统计口径在2017年前后和2019年前后均不可比。 中国铁建的表内轻资产只包括两项, 即无形资产和商誉。 通过查阅其使用权资产附注可知, 该项目均是对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形成的, 没有对无形资产的租赁。 所以, 对中国铁建来说, 轻资产占比一直是可比的, 且变化不大, 为4.91% ~ 6.04%。 很显然, 虽然中国铁建的资产结构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 越来越轻, 但其仍是一家重资产公司。 3. 固定资产周转率的可比性。 表9列示了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固定资产周转率。
此处的关键问题有二: 一是自2018年起, 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清理, 而已经进入清理环节的固定资产是不需要参与固定资产周转率计算的。 若参与, 势必导致固定资产被高估而固定资产周转率被低估的情形。 二是自2019年起, 在计算固定资产周转率时使用权资产是否需要计入? 依笔者之见, 使用权资产应视同固定资产, 因为使用权资产要像固定资产一样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 通过查阅中国铁建的使用权资产附注, 笔者发现该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中, 最主要的两项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 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在2018年前后因固定资产清理的计入而不可比, 自2018年起被低估了。
表9显示, 中国铁建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在2016 ~ 2017年呈上升态势, 说明固定资产周转加快了。 但2018年该指标下降不能说明其固定资产周转变慢了, 因为自2018年起该指标被低估了。 2018 ~ 2019年, 该指标呈上升態势, 且无论使用权资产是否计入, 均呈上升趋势, 说明在此期间中国铁建的固定资产周转率确实有所改善, 固定资产周转速度加快。 表9还显示,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的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呈轻微下降趋势, 但其固定资产周转速度总体较快。 由此可见, 流动资产周转速度较慢从而拉低了总资产周转率。 因此, 对中国铁建来说, 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是十分必要的。
4. 金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金融化程度和金融资产回报率的度量。 表10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金融资产及其回报。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 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有利息收入, 但中国铁建的营业收入附注中没有明确披露到底有多少利息收入, 所以在统计金融资产时剔除这个项目; 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三项, 在我国, 应收项目一般没有利息收入, 所以在统计金融资产时也予以剔除。 因此, 中国铁建2016 ~ 2017年的金融资产只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项。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则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国债逆回购和短期信托产品、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从表10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金融资产的统计口径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金融资产总计在2016 ~ 2018年呈上升趋势, 从69.28亿元增至154.93亿元,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152.71亿元。 金融化程度即金融资产总计占总资产的比例[2-8] 也呈现同样的变化规律, 2016 ~ 2018年呈上升趋势, 从0.91%增至1.69%,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1.41%。 可见, 中国铁建金融化程度不高。
从表10还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回报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损失)和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短期信托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8 ~ 2019年则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回报呈下降趋势, 从1.27亿元下降至-20.27亿元, 金融资产回报率总体上也呈现同样的变化规律, 且远小于总资产营业利润率, 说明其金融资产回报率不高。 总体来看, 中国铁建是一家真正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财务报表为例, 详细地列示了该公司2017年以来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前后变化, 并具体论述了如何解决由此造成的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时的可比性问题。 由于中国铁建属于真正的实体经营企业, 金融资产的配置较少, 所以在论述金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金融化程度和金融资产回报率的度量时, 说服力似乎并不强。 但分析思路是普遍适用于其他企业的, 尤其是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企业。
基于本文的案例分析, 笔者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第一, 2017 ~ 2020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某些项目的统计口径不可比, 导致某些财务指标前后不可比, 学者们在进行相关实证研究的数据处理时要注意调整口径; 否则, 下结论时就需要格外谨慎。 第二, 某些主题研究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得到了解决, 如研发费用单独披露后, 诸如研发投入对企业业绩和价值的影响研究可以更加深入, 建议重新开展这类研究, 以发现真正的影响机理和动因。 第三, 张新民[9] 认为, 会计准则的修订导致报表列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财务分析框架却没有任何调整。 笔者认为, 没有必要重构财务分析体系。 如管理用财务报表的编制曾被竭力倡导过[10,11] , 但由于其难度较大, 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最后也不了了之。 笔者建议, 依旧可以坚持用比率分析加杜邦模型的基本财务分析架构。
【 注 释 】
① 分别指第一类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二类新收入准则、第三类新租赁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新收入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租赁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② 所谓国债逆回购,就是企业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获得固定利息,而其他方用国债作抵押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实际上就是企业发放的一种短期贷款。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王冬梅,吕本富.财务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短期财务绩效的实证研究[ 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0(2):57~66.
[2] 干胜道,陈妍村,王文兵.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过度金融化治理研究[ J].财会月刊,2016(34):3~5.
[3] 王红建等.实体企业金融化促进还是抑制了企业创新——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 J].南开管理评论,2017(1):155~166.
[4] 戚聿东,张任之.金融资产配置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实证研究[ J].财贸经济,2018(5):38~52.
[5] 刘姝雯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金融化:金融工具还是管理工具?[ J].会计研究,2019(9):57~64.
[6] 蔡艳萍,陈浩琦.实体企业金融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9(3):24~31.
[7] 杜勇,谢瑾,陈建英.CEO金融背景与实体企业金融化[ J].中国工业经济,2019(5):136~154.
[8] 穆林娟,佟欣.实体企业金融化及其经济后果研究——以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J].财务管理研究,2020(1):51~58.
[9] 张新民.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改革的若干思考[ 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8.
[10] 李丽霞,李宁.管理用财务报表应用实例——以陕鼓动力为例[ J].财会月刊,2015(28):76~78.
[11] 金永,玄立平.管理用财务报表编制解析[ J].财会月刊,2011(11):62~64.
【关键词】会计准则修订;报表项目变化;财务分析指标;可比性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12-0083-8
一、引言
2017年以来, 会计准则的修订、发布与执行非常集中。 虽然其他准则没有实施时间的差异, 但有三类准则①是分梯次执行的。 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 对于新收入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 对于新租赁准则, 要求国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由于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 比只在内地上市的公司提前执行了这三项准则, 即自2018年起就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这为本文探讨新准则的实施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和财务分析指标前后的可比性提供了契机。
余文安排如下: 首先回顾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然后以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报表为例, 逐一列示因准则的修订所引起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并讨论与之相关的财务指标的可比性问题, 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二、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情况及所引起的报表项目的变化
1. 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表1详细列示了2017年以来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发布情况。
2. 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所引起的利润表项目的变化。 表2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合并利润表的片段, 其中标示为斜体的项目是2017年和2018年新出现的。
由表2可知: 自2017年起, “其他收益”列入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 用于统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从营业外收入中剥离出来的; “资产处置收益”也列入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 用于统计出于某种目的处置的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是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剥离出来的;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分裂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自2018年起, “研发费用”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用于统计费用化的研发投入, 是从管理费用中剥离出来的;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之下单独列示“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 后者不含利息资本化的金额; 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包括“信用减值损失”, 后者单独披露, 包括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
3. 相关会计准则修订所引起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表3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片段。 在标示为斜体的项目中“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是2019年起新出现的项目, 其他均为2018年起新出现的或因执行新准则而需要进行调整的项目。
从表3可以看出: 自2018年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指的是承兑人信誉良好、违约可能性极小的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包括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列为“债权投资”,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单独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则通过“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成“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列示,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转列为“其他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由原来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并而成; “在建工程”则由原来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而成; “使用权资产”指的是承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其他应付款”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原“其他应付款”合并而成; “租赁负债”指的是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报; “长期应付款”等于原“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再加上“专项应付款”; 企业应根据其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确认“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且将其中非流动性部分分别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指的是永续债, 按照财会[2019]2号文的规定需要列入所有者权益的统计口径。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与“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在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上合并计算, 2019年又分开列示了。
三、利润表中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可比性受影响的财务指标
1. 管理费用占比和研发费用占比。 表4列示了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研发投入、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从表4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研发投入的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2016年的94.43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165.28亿元, 研发强度即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从2016年的1.50%上升至2019年的1.99%, 這说明该公司很重视研发。 资本化研发投入的金额为0, 说明该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较长。 鉴于研发投入均是费用化的, 因此对中国铁建来说研发费用占比可直接衡量研发强度。
将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合并起来考察, 发现其占比从2016年的3.83%上升至2019年的4.18%, 呈逐年上升趋势, 乍看之下中国铁建的这两项费用控制得并不好。 但若单独考察管理费用占比, 会发现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该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3.83%下降至2.19%, 显示管理费用控制得力, 呈上升趋势的是研发费用占比。 这是报表分析者希望看到的结果, 说明公司通过削减管理费用而不是研发费用以保障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 所以, 自2018年起利润表上单独披露研发费用后, 前后可比的是管理与研发费用占比指标, 管理费用占比指标不具可比性, 但真正值得重视的是研发费用占比指标。 研发强度与研发费用占比之差越大, 说明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越高, 否则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越低或转化周期越长。 在2018年以前, 大量考证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文献均采用研发强度作为自变量, 得出的结果常常互相矛盾, 皆因没有办法从数据库中直接找到费用化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即研发费用占比, 从而无法推算出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到底有多大差异。 因为高研发强度企业如果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很低或转化周期很长, 那么短期内是无法看到其财务绩效的显著提升的。 2.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 表5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
从表5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急剧上升, 从6.00亿元上升至44.70亿元, 主要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其中, 坏账损失从5.04亿元上升至11.45亿元, 存货跌价损失从6700万元上升至31.29亿元。 2017年存货跌价损失的急剧上升主要是由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的减值损失构成, 结果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从3.31%上升至21.38%, 也就是说2017年约四分之一的营业利润被资产减值损失侵蚀掉了, 这是何等严重的情况。 2017年之后, 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急剧下降, 这是由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被剥离至信用减值损失中所导致的。 2018年和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44.72亿元和50.11亿元, 依旧呈上升趋势。 其中: 2018年主要由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 金额达42.55亿元, 2019年主要由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构成, 金额分别为35.02亿元和10.60亿元。 由此导致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分别达到17.66%和18.14%, 虽然较2017年有所下降, 但影响依旧非常显著, 不可忽视。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 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指标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指标是可比的, 但后一指标自2018年起应更受重视, 因为中国铁建在2018年实行了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合同资产也要计提减值准备, 且信用减值损失采用预期损失法而非此前的已发生损失法计算, 信用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侵蚀程度在2018年及以后会更大。 2018年和2019年中国铁建该指标分别为16.95%和12.73%, 可见对中国铁建这样的“巨无霸”型央企来说, “四金管控”多么重要。 所谓“四金”, 即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和无形资产。
3. 已获利息倍数和营业利润率。 表6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已获利息倍数和营业利润率。
从表6可以看出: 若用财务费用代替利息费用计算已获利息倍数, 对中国铁建这样的公司来说, 该指标被高估了, 2016 ~ 2019年为7 ~ 9; 若直接用利息费用来计算已获利息倍数, 2018 ~ 2019年为5 ~ 6。 可见, 用财务费用计算的已获利息倍数虽然在2018年前后可比, 但用利息费用计算的已获利息倍数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即对利息支付的保障程度。 而且用利息费用计算已获利息倍数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甚至财务费用为负的企业, 如格力电器。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 营业利润率指标在2017年前后不可比, 因为自2017年起其他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的贡献均包括在内, 剔除以上两项后的营业利润率即调整后的营业利润率在2017年前后是可比的。 2016 ~ 2018年中国铁建调整后的营业利润率呈上升趋势, 从2.88%上升至3.36%,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3.25%, 与未调整的营业利润率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不管营业利润的统计口径怎样变化, 净利润率始终是前后可比的, 2016 ~ 2019年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2.36%上升至2.72%。 除此之外, 自2017年起净利润之后单独披露持续经营净利润, 这给报表分析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即可以计算持续经营净利润占比。 该指标越高, 代表企业的盈利越有可持续性。 当然, 中国铁建的该指标最为理想, 达到了100%。
四、资产负债表中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可比性受影响的财务指标
1. 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的统计口径及类金融模式获利能力的度量。 表7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
从表7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权等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之和, 商业债务等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之和。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权要再加上两项: 一是应收款项融资中扣除已贴现或背书的部分; 二是合同资产。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商业债务还应再加上合同负债。 因此, 中国铁建商业债权和商业债务的统计口径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从表7还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的商业债务一直大于商业债权, 即净商业债务为正。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商业债务净额分别为2205.75亿元、2368.61亿元、1619.48亿元和2007.85亿元, 说明中国铁建对其上游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这也是学术界所界定的类金融盈利模式[1] 。 企业通过占有供应链中上下游资金所获取的利息收入通常被列示在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中。 此外,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利息收入对营业利润的贡献不菲, 达14% ~ 19%。 其商业债务净额回报率同期分别为1.38%、1.44%、1.54%和2.20%, 虽呈上升趋势, 但回报率偏低。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2.04%、2.14%、2.28%和2.26%, 其總资产回报率之所以如此低, 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商业债务净额回报率低造成的。
2. 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轻重资产占比的度量。 表8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资产结构。
从表8可以看出, 由于资产负债表中一直没有单独披露固定资产清理且无需披露工程物资项目, 因此中国铁建的重资产在2016 ~ 2018年均等于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之和。 自2019年起, 重资产需要加上使用权资产。 因此, 对中国铁建来说, 重资产统计口径在2019年前后不可比, 重资产占比在2019年前后也不可比。 表8显示, 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资产结构越来越轻, 其重资产占比分别为40.96%、38.50%、23.39%和23.78%。 2016 ~ 2018年呈下降趋势, 且2018年大幅下降。 2019年小幅回升是由租赁被计入使用权资产所导致的, 影响为0.53个百分点。 对于其他上市公司来说, 重资产的统计口径在2017年前后和2019年前后均不可比。 中国铁建的表内轻资产只包括两项, 即无形资产和商誉。 通过查阅其使用权资产附注可知, 该项目均是对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形成的, 没有对无形资产的租赁。 所以, 对中国铁建来说, 轻资产占比一直是可比的, 且变化不大, 为4.91% ~ 6.04%。 很显然, 虽然中国铁建的资产结构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 越来越轻, 但其仍是一家重资产公司。 3. 固定资产周转率的可比性。 表9列示了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固定资产周转率。
此处的关键问题有二: 一是自2018年起, 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清理, 而已经进入清理环节的固定资产是不需要参与固定资产周转率计算的。 若参与, 势必导致固定资产被高估而固定资产周转率被低估的情形。 二是自2019年起, 在计算固定资产周转率时使用权资产是否需要计入? 依笔者之见, 使用权资产应视同固定资产, 因为使用权资产要像固定资产一样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 通过查阅中国铁建的使用权资产附注, 笔者发现该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中, 最主要的两项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 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在2018年前后因固定资产清理的计入而不可比, 自2018年起被低估了。
表9显示, 中国铁建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在2016 ~ 2017年呈上升态势, 说明固定资产周转加快了。 但2018年该指标下降不能说明其固定资产周转变慢了, 因为自2018年起该指标被低估了。 2018 ~ 2019年, 该指标呈上升態势, 且无论使用权资产是否计入, 均呈上升趋势, 说明在此期间中国铁建的固定资产周转率确实有所改善, 固定资产周转速度加快。 表9还显示,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的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呈轻微下降趋势, 但其固定资产周转速度总体较快。 由此可见, 流动资产周转速度较慢从而拉低了总资产周转率。 因此, 对中国铁建来说, 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是十分必要的。
4. 金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金融化程度和金融资产回报率的度量。 表10列示的是中国铁建2016~2019年的金融资产及其回报。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 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有利息收入, 但中国铁建的营业收入附注中没有明确披露到底有多少利息收入, 所以在统计金融资产时剔除这个项目; 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三项, 在我国, 应收项目一般没有利息收入, 所以在统计金融资产时也予以剔除。 因此, 中国铁建2016 ~ 2017年的金融资产只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项。 2018 ~ 2019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则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国债逆回购和短期信托产品、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从表10可以看出, 中国铁建金融资产的统计口径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 金融资产总计在2016 ~ 2018年呈上升趋势, 从69.28亿元增至154.93亿元,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152.71亿元。 金融化程度即金融资产总计占总资产的比例[2-8] 也呈现同样的变化规律, 2016 ~ 2018年呈上升趋势, 从0.91%增至1.69%, 2019年略有下降, 降至1.41%。 可见, 中国铁建金融化程度不高。
从表10还可以看出, 2016 ~ 2017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回报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损失)和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短期信托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8 ~ 2019年则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6 ~ 2019年中国铁建的金融资产回报呈下降趋势, 从1.27亿元下降至-20.27亿元, 金融资产回报率总体上也呈现同样的变化规律, 且远小于总资产营业利润率, 说明其金融资产回报率不高。 总体来看, 中国铁建是一家真正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中国铁建2016 ~ 2019年的财务报表为例, 详细地列示了该公司2017年以来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前后变化, 并具体论述了如何解决由此造成的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时的可比性问题。 由于中国铁建属于真正的实体经营企业, 金融资产的配置较少, 所以在论述金融资产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及金融化程度和金融资产回报率的度量时, 说服力似乎并不强。 但分析思路是普遍适用于其他企业的, 尤其是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企业。
基于本文的案例分析, 笔者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第一, 2017 ~ 2020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某些项目的统计口径不可比, 导致某些财务指标前后不可比, 学者们在进行相关实证研究的数据处理时要注意调整口径; 否则, 下结论时就需要格外谨慎。 第二, 某些主题研究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得到了解决, 如研发费用单独披露后, 诸如研发投入对企业业绩和价值的影响研究可以更加深入, 建议重新开展这类研究, 以发现真正的影响机理和动因。 第三, 张新民[9] 认为, 会计准则的修订导致报表列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财务分析框架却没有任何调整。 笔者认为, 没有必要重构财务分析体系。 如管理用财务报表的编制曾被竭力倡导过[10,11] , 但由于其难度较大, 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最后也不了了之。 笔者建议, 依旧可以坚持用比率分析加杜邦模型的基本财务分析架构。
【 注 释 】
① 分别指第一类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二类新收入准则、第三类新租赁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新收入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租赁准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② 所谓国债逆回购,就是企业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获得固定利息,而其他方用国债作抵押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实际上就是企业发放的一种短期贷款。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王冬梅,吕本富.财务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短期财务绩效的实证研究[ 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0(2):57~66.
[2] 干胜道,陈妍村,王文兵.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过度金融化治理研究[ J].财会月刊,2016(34):3~5.
[3] 王红建等.实体企业金融化促进还是抑制了企业创新——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 J].南开管理评论,2017(1):15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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