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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政办发[2009]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城镇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已经2009年9月1日市第一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