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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天然地与儿童有关,但儿童并不天然就是教育的中心,成为值得人们在教育上关注的“问题”。历史上,只是在卢梭“发现儿童”之后,儿童才逐渐在教育上有了属于自己的地位,这也使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学成为必要和可能。特别是经历了“新教育”运动的洗礼,教育领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变革常常会对儿童抱有格外的热忱。这种热忱一方面是来自于19世纪末以来“儿童研究”的激发,这些实证性的研究让我们越来越来清晰地意识到儿童在身心发展方面具有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对儿童作为道德主体的承认,这种伦理上的考虑则让我们不得不重视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