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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影成为一种时尚品,到电影院观看的人也就有了所谓的“品位”符号。
《英雄》,这部在岁末年初掀起浩大声势的电影就是带着某种时尚烙印滚滚而来的。在缺少更多休闲节目的节日里,看不看《英雄》,似乎成了你是不是城市“精英”的一大特征。
有种说法,《英雄》强烈遏制盗版、冲击奥斯卡的梦想,或多或少是裹挟了国人普遍浮躁的心情。
但不争的事实是,凡是观看过《英雄》的人,都有一番想要说说“英雄”的欲望。
这世界还有英雄吗?在这个消费社会里,想成为英雄,惟一标准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英雄》,这部充满神秘感的影片,自正式发行之日开始,虽然就承受着人们以言语作剑进行的冷嘲热讽,但电影创作者却不做什么辩护,他们只是默默祈祷,然后默默数钱,看来他们深谙英雄之道。
其实,相比其他国产影片,《英雄》已经堪称票房英雄。从2002年12月20日0点开始至今,《英雄》的票房已经超过两亿人民币。这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对中国电影来说尤其如此。随着盗版日益猖獗,即使有大片上映,中国的电影院也罕见票房爆满的情景。笔者在北京一家影城观看此片时,因电影票接近告罄,最后被迫购买了第一排的座票。以50度仰角观看此片,的确有一种独特体验,尤其是当秦军的飞矢如雨点般射来时,一种压迫感油然而生。说实话,笔者认为《英雄》中的飞矢场面是最为出彩的地方,不过经过好莱坞电影的长期熏陶,中等程度以上的观众都能看出,这是电脑特技所为。
《英雄》创造了中国电影拍摄经费的最高记录,据说有3000万美元。由此推算,两亿的票房,其实利润率并不高。这样的票房,只是对如此高额投资的合理回报。
目前,《英雄》已经在香港上映。电视新闻告诉我们,《英雄》在亚洲电影之都也颇受欢迎,和同时上映的《无间道》等片一起为久已凋零的香港票房打下了一针强心剂。
《英雄》,为了不让盗版侵袭票房,与盗版商做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以此延缓盗版上市的时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英雄》的首映式时,安检措施也不亚于机场“反恐”,我们可以从电视镜头里清楚地听见观众的抱怨。
但很快,有媒体爆料,称“枪版”《英雄》已经面世,并刊登了侵权者对影片的挑衅性字眼。从图象模糊的盗版VCD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中国电影盗版制作公司协助拍摄”以及“本片为VCD版本”。盗版者对《英雄》又爱又恨,爱的是该片的预期高额销量,恨的是不能早日夺入自家帐中,也许正版厂商对盗版商的无奈感到很欣慰,因为毕竟“枪版”并不能吸引太多眼球,从表面上看,正版取得了胜利。不料,风云突变,近日,清晰版(即从电影拷贝转录的VCD)问世,这恐怕是对《英雄》的又一次挑战。古人云,“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日却是“《英雄》难过盗版关”了。实际上,虽然《英雄》已经获得很高票房,但由于首轮票价偏高,许多潜在观众群体正持币观望,等待第二轮影院的放映。而此时不到10元的盗版《英雄》面世,只会把这一观众群夺走。而这轮较量的最大输家则是那几家购买了《英雄》DVC发行权的音像公司,如果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推出自家产品,恐怕花儿早就谢了。
由此看来,《英雄》的发行商和刺秦的壮士都面临相似的窘境。试图改变现状的人,都明显抱着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态。历史上荆轲刺秦的败因在于让秦王拔出了长剑,而现实中《英雄》遏制盗版的失败原因则在于,让盗版商使出了致命的杀手锏——金钱通关。可以肯定,电影拷贝在分发过程中虽有严格限制,但毕竟在某一环节还是流入了盗版商手中,叛变者可能是某个电影院的经理,甚至仅仅是电影放映员。
以票房论“英雄”成了电影人、电影产业的话语权象征了。而《英雄》的第一场战争——与盗版商的攻守战——竟是一场与刺秦一样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英雄》,这部在岁末年初掀起浩大声势的电影就是带着某种时尚烙印滚滚而来的。在缺少更多休闲节目的节日里,看不看《英雄》,似乎成了你是不是城市“精英”的一大特征。
有种说法,《英雄》强烈遏制盗版、冲击奥斯卡的梦想,或多或少是裹挟了国人普遍浮躁的心情。
但不争的事实是,凡是观看过《英雄》的人,都有一番想要说说“英雄”的欲望。
这世界还有英雄吗?在这个消费社会里,想成为英雄,惟一标准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英雄》,这部充满神秘感的影片,自正式发行之日开始,虽然就承受着人们以言语作剑进行的冷嘲热讽,但电影创作者却不做什么辩护,他们只是默默祈祷,然后默默数钱,看来他们深谙英雄之道。
其实,相比其他国产影片,《英雄》已经堪称票房英雄。从2002年12月20日0点开始至今,《英雄》的票房已经超过两亿人民币。这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对中国电影来说尤其如此。随着盗版日益猖獗,即使有大片上映,中国的电影院也罕见票房爆满的情景。笔者在北京一家影城观看此片时,因电影票接近告罄,最后被迫购买了第一排的座票。以50度仰角观看此片,的确有一种独特体验,尤其是当秦军的飞矢如雨点般射来时,一种压迫感油然而生。说实话,笔者认为《英雄》中的飞矢场面是最为出彩的地方,不过经过好莱坞电影的长期熏陶,中等程度以上的观众都能看出,这是电脑特技所为。
《英雄》创造了中国电影拍摄经费的最高记录,据说有3000万美元。由此推算,两亿的票房,其实利润率并不高。这样的票房,只是对如此高额投资的合理回报。
目前,《英雄》已经在香港上映。电视新闻告诉我们,《英雄》在亚洲电影之都也颇受欢迎,和同时上映的《无间道》等片一起为久已凋零的香港票房打下了一针强心剂。
《英雄》,为了不让盗版侵袭票房,与盗版商做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以此延缓盗版上市的时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英雄》的首映式时,安检措施也不亚于机场“反恐”,我们可以从电视镜头里清楚地听见观众的抱怨。
但很快,有媒体爆料,称“枪版”《英雄》已经面世,并刊登了侵权者对影片的挑衅性字眼。从图象模糊的盗版VCD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中国电影盗版制作公司协助拍摄”以及“本片为VCD版本”。盗版者对《英雄》又爱又恨,爱的是该片的预期高额销量,恨的是不能早日夺入自家帐中,也许正版厂商对盗版商的无奈感到很欣慰,因为毕竟“枪版”并不能吸引太多眼球,从表面上看,正版取得了胜利。不料,风云突变,近日,清晰版(即从电影拷贝转录的VCD)问世,这恐怕是对《英雄》的又一次挑战。古人云,“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日却是“《英雄》难过盗版关”了。实际上,虽然《英雄》已经获得很高票房,但由于首轮票价偏高,许多潜在观众群体正持币观望,等待第二轮影院的放映。而此时不到10元的盗版《英雄》面世,只会把这一观众群夺走。而这轮较量的最大输家则是那几家购买了《英雄》DVC发行权的音像公司,如果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推出自家产品,恐怕花儿早就谢了。
由此看来,《英雄》的发行商和刺秦的壮士都面临相似的窘境。试图改变现状的人,都明显抱着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态。历史上荆轲刺秦的败因在于让秦王拔出了长剑,而现实中《英雄》遏制盗版的失败原因则在于,让盗版商使出了致命的杀手锏——金钱通关。可以肯定,电影拷贝在分发过程中虽有严格限制,但毕竟在某一环节还是流入了盗版商手中,叛变者可能是某个电影院的经理,甚至仅仅是电影放映员。
以票房论“英雄”成了电影人、电影产业的话语权象征了。而《英雄》的第一场战争——与盗版商的攻守战——竟是一场与刺秦一样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