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甚至今后若干年,如果政府不想放宽目前对个体、微型经营的限制,如果政府还是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税费太多,如果政府各部门的乱执法、乱罚款和乱收费得不到治理,如果政府不能将工商、质监、城管、交通行政管理、医药食品监督、消防、环保、法院、检察院等由财政供养而放开或暗中鼓励他们去收费和罚款,如果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实际上融不到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