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律的生命及其培育

来源 :广西社会科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weihu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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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由起诉以及审判这两个环节构成。诉讼不仅是法律生存的前提,也是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并为宣传法律、展示法律以至使人民信任法律提供最佳契机,因此可以说,诉讼是法律的真实生命之所在。然而,由于种种因素,我国仍面临种种诉讼的困境,如法律制度设计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诉讼缺乏可预测性、传统“无讼”思想的影响等。对此,应积极造就诉讼资源,培育法律的活力。具体说来,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司法人员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使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得到真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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