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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了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总结了督导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了改进教学督导工作的建设性建议。
【关键词】教学督导;反思;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2-0139-01
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基本制度,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高校都设有教学督导机构。 “督”就是监督、检查,“导”就是指导、引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就是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教学质量。无疑,教学督导制度对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许多院校在这项制度的建设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以及认识上和理念上的偏差,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其正常职能的发挥。本文拟就教学督导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
1 教学督导的职能和作用
现代督导理论认为,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教学督导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桥梁作用:教学督导人员深入课堂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能够及时发现教学组织管理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反馈信息,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同时,督导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各教学一线单位的成绩做出一定的评价,为他们提供改进工作的依据,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
1.2 督促引导作用:与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机关不同,督导人员可以长时间的深入教学一线,一方面,可以较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倡导良好的教风。另一方面,通过教学督导,全面规范学生的课堂学习管理,规劝和纠正违纪现象,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学生的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1.3 评价作用: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原因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困难而复杂的问题。由于督导人员在身份等方面的客观性、旁观性以及权威性,使得他们的评价结果相对较容易为人们接受,因而常常作为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为许多高校采纳。
2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常见的典型问题
我国的教学督导制度,是从西方引进并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实践探索,但教学督导制度无论从督导理论还是督导实践体系上,都还很不成熟。在教学督导理论的研究中西方特色的印痕较重,适应我国教育国情的研究比较少,整个教学督导理论体系的研究还不成熟、不全面,尤其是缺乏可操作性强的督导实践体系研究。因而在具体的督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 运行机制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就目前而言,许多高校虽然建立了教学督导队伍,并制定有相关“督导条例”,但由于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而且教学督导人员的责、权、利等关系问题没有明确定位,或者定位不准确,使得督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2 督导职能过于宽泛:关于督导职能的范围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一些高校从一开始就从制度上明确了督导的全方位职能,要上管政策、下管对策,既管领导,又管教师学生,等等。由于督导职能严重超宽超限,造成事实上的越位,因而在实践中或困难重重,或难以为继。
2.3 督导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许多高校在选聘督导人员时,都注重从已经离退休的老教授或管理干部中选择。这种方式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考虑到精力、体力和知识更新和督导工作的特殊要求等等因素,清一色的退休老教授组成的督导人员队伍结构仍存在不少先天的缺陷。
2.4 督导方式简单粗糙: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除了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机关的配合外,还需要教职员工的充分信任。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在有些高校中,往往是以“找问题”、“查漏洞”的方式来开展督导工作,只“督”不“导”,这种工作方式,一方面容易与行政机关职责不分,出现越权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极易引起教职员工的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使得督导工作无法发挥其效能。
3 加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对策
3.1 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包括基本制度、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等等。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必须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督导人员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提高督导人员在教学监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督导的功能。
3.2 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由于教学督导涉及高校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督导人员应当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理论修养,能够把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具备先进的管理思想,善于协调和处理各种关系与问题;拥有民主意识和公平公正的作风,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因而,这就要求教学督导人员在总体上应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很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是教学研究专家、学科专业教授和教学管理专家的“三统一”。
此外,应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可采取定期培训、发放资料、外出交流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有关教育理论及管理制度,了解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使督导工作更具有原则性和方向性。
3.3 改进完善督导方式:督导工作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督导方式。要改变过去以“督”为主的工作方式,加强“导”的力度,在“导”字上下功夫。督导人员要彻底改变把督导工作的内容单纯看成主要是挑刺、找毛病的观念,而应是通过检查、督促,着力于正面指导和引导,通过自身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所形成的锐利目光,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组织示范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教,真正促进被督导者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行以引导、倡导、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前瞻型督导”、“榜样式督导”,有效提高被督导对象内因的变化,变“要我变”为“我要变”,全面提高教学督导效益。
3.4 加强督导自身评价:督导机构作为整个学校教学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工作开展的好坏也应和其它部门一样纳入学校的考评体系之中,应探索恰当的方法手段对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督导质量效益进行评价。只有将教学督导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才能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使教学督导工作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胡丽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探析.《三峡大学学报》,2007.6
[2] 胡亮,周小冬,庞康利.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职业圈》,2007年第21期
[3] 许化宁.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再认识.互联网,2009.3
【关键词】教学督导;反思;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2-0139-01
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基本制度,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高校都设有教学督导机构。 “督”就是监督、检查,“导”就是指导、引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就是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教学质量。无疑,教学督导制度对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许多院校在这项制度的建设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以及认识上和理念上的偏差,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其正常职能的发挥。本文拟就教学督导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
1 教学督导的职能和作用
现代督导理论认为,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教学督导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桥梁作用:教学督导人员深入课堂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能够及时发现教学组织管理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反馈信息,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同时,督导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各教学一线单位的成绩做出一定的评价,为他们提供改进工作的依据,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
1.2 督促引导作用:与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机关不同,督导人员可以长时间的深入教学一线,一方面,可以较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倡导良好的教风。另一方面,通过教学督导,全面规范学生的课堂学习管理,规劝和纠正违纪现象,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学生的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1.3 评价作用: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原因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困难而复杂的问题。由于督导人员在身份等方面的客观性、旁观性以及权威性,使得他们的评价结果相对较容易为人们接受,因而常常作为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为许多高校采纳。
2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常见的典型问题
我国的教学督导制度,是从西方引进并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实践探索,但教学督导制度无论从督导理论还是督导实践体系上,都还很不成熟。在教学督导理论的研究中西方特色的印痕较重,适应我国教育国情的研究比较少,整个教学督导理论体系的研究还不成熟、不全面,尤其是缺乏可操作性强的督导实践体系研究。因而在具体的督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 运行机制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就目前而言,许多高校虽然建立了教学督导队伍,并制定有相关“督导条例”,但由于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而且教学督导人员的责、权、利等关系问题没有明确定位,或者定位不准确,使得督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2 督导职能过于宽泛:关于督导职能的范围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一些高校从一开始就从制度上明确了督导的全方位职能,要上管政策、下管对策,既管领导,又管教师学生,等等。由于督导职能严重超宽超限,造成事实上的越位,因而在实践中或困难重重,或难以为继。
2.3 督导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许多高校在选聘督导人员时,都注重从已经离退休的老教授或管理干部中选择。这种方式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考虑到精力、体力和知识更新和督导工作的特殊要求等等因素,清一色的退休老教授组成的督导人员队伍结构仍存在不少先天的缺陷。
2.4 督导方式简单粗糙: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除了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机关的配合外,还需要教职员工的充分信任。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在有些高校中,往往是以“找问题”、“查漏洞”的方式来开展督导工作,只“督”不“导”,这种工作方式,一方面容易与行政机关职责不分,出现越权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极易引起教职员工的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使得督导工作无法发挥其效能。
3 加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对策
3.1 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包括基本制度、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等等。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必须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督导人员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提高督导人员在教学监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督导的功能。
3.2 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由于教学督导涉及高校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督导人员应当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理论修养,能够把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具备先进的管理思想,善于协调和处理各种关系与问题;拥有民主意识和公平公正的作风,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因而,这就要求教学督导人员在总体上应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很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是教学研究专家、学科专业教授和教学管理专家的“三统一”。
此外,应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可采取定期培训、发放资料、外出交流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有关教育理论及管理制度,了解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使督导工作更具有原则性和方向性。
3.3 改进完善督导方式:督导工作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督导方式。要改变过去以“督”为主的工作方式,加强“导”的力度,在“导”字上下功夫。督导人员要彻底改变把督导工作的内容单纯看成主要是挑刺、找毛病的观念,而应是通过检查、督促,着力于正面指导和引导,通过自身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所形成的锐利目光,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组织示范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教,真正促进被督导者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行以引导、倡导、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前瞻型督导”、“榜样式督导”,有效提高被督导对象内因的变化,变“要我变”为“我要变”,全面提高教学督导效益。
3.4 加强督导自身评价:督导机构作为整个学校教学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工作开展的好坏也应和其它部门一样纳入学校的考评体系之中,应探索恰当的方法手段对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督导质量效益进行评价。只有将教学督导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才能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使教学督导工作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胡丽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探析.《三峡大学学报》,2007.6
[2] 胡亮,周小冬,庞康利.独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职业圈》,2007年第21期
[3] 许化宁.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再认识.互联网,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