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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20日,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宣告涿州市电子节能灯具厂破产还债。于是,出现了多家债权人争相追偿债权的“群雄逐鹿”的场面。 由于经营不善,该厂被宣告破产时总负债400余万元。其中,欠涿州市农行、信用社贷款本息69万余元。经破产清算组清算,现有资产148万元,并有偿转让得款155万元。由于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