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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公开的事实看,@鸿茅国药只有一个问题,涉嫌广告违法。但是。谭秦东、@王志安及多数媒体报道鸿茅的着力点是与广告问题毫无关联的另外两点——“毒药”或“料酒”。前者针对安全性,后者针对有效性,这两点是所有中医黑黑中药的惯用伎俩。关于安全性。鸿茅每日不足1克的“制何首乌”用药量完全附合《药典》规定,且数亿瓶的用药反馈也印证了其安全性;关于有效性。目前解释中药疗效的主要是“黑箱原理”,鸿茅和其他所有合法批准生产的中成药一样,对证使用有效,对部分患者有效。诽谤鸿茅为毒药、料酒的“中医黑”,理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