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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夏公安厅统计显示:2001年至今,宁夏全区共发生175起袭警案件,其中暴力伤害民警案件70余起。仅2005年上半年,宁夏全区就发生袭警案件52起,造成一死一重伤。其中以8月31日宁夏盐池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室副主任魏斌在办公楼内被犯罪嫌疑人赵德宏伺机报复当场杀害最为触目惊心。
怀恨10年的报复
魏斌生前是宁夏盐池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室副主任,从警15年以来,虽没有惊天动地之举,却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工作着。长期以来,魏斌在工作中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妥善处理群众纠纷的能力,赢得了大家的赞誉,由此被亲切地称为“魏导”,然而,年仅39岁的魏斌,却猝然倒在了犯罪嫌疑人伺机报复的刀下……
据调查,2005年8月31日中午12时05分,魏斌接待完最后一位上访群众后,准备回家,当他走到办公大楼门口时,早已埋伏在此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迎面扑来,一拳打在其面部,魏斌随即与赵德宏展开搏斗。搏斗中,赵德宏抽出匕首,朝魏斌的右肋和心脏连捅两刀,当赵准备逃跑时,被及时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其后,魏斌被送往盐池县人民医院抢救,不幸于当日离开了人世。
经审查得知,杀害魏斌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现年31岁,是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人。经办案民警介绍,1994年,魏斌等4位民警主办了一起流氓、强奸案,赵德宏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3个月的收审期满之后,赵德宏被释放,而他也因此丢掉了刚刚落实的工作。此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赵德宏的生活每况愈下,为此,他把造成这一结局的原因全部归结于魏斌等人的身上,并且固执地认为,正是魏斌等人当年对他的处理,才导致了他的不幸,长期以来,他一直对魏斌等4位民警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
据介绍,赵德宏本人性格孤僻,不善言辞,思想有些偏激,平时很少与人交流来往,据他说身边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在家中,与家人之间的亲情淡漠;他认为,他的不幸都是由于当年受到的处理所造成的,原本想向司法机关申诉,但由于没有钱,只能是空想而已。于是,便想以这种极端的方式“一了百了”!
猖狂的“打的就是警察”
近几年来,宁夏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阻挠或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魏斌案是其中的一个。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民警在正当执法时经常受到侵害,而110民警更是经常被攻击。
2004年1月31日晚,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铁东派出所民警张垂存值班时,接群众报案有人打架,张垂存立即出警。在亮明身份后,打人者竟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冲上去抓住张垂存的头发用拳头猛击其头部。经法医鉴定,张垂存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耳穿孔。
2004年3月4日晚,宁夏平罗县无业人员马建林酒后窜到平罗县千禧迪厅殴打歌手、保安,接警后,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宏军及巡警大队民警丁飞等人先后赶到现场,欲将马建林传唤到派出所处理,遭到马建林的妻子、弟弟等亲属的阻挠。当马建林被强行押上警车后,马建林打伤车内民警,逃出警车,踢伤正在处警的民警,巡警丁飞见状后立即上去控制,穷凶极恶的马建林竟用嘴咬伤了丁飞的鼻子。
除暴力袭警外,一些受到民警处罚的群众,往往辱骂或捏造事实对民警进行恶意投诉,给当事民警带来心理压力,导致部分民警不敢大胆执法。尤其是在面对他人袭击时,有的民警不敢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担心因防卫过当“吃官司”“丢饭碗”。特别是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一些民警执法时更是不敢“轻举妄动”,主要是担心因为没有证人在场,而事后如果追究起来“有口难辩”。还有一些民警怕惹麻烦,所以执行任务时不带枪支警械。一些领导怕被投诉、怕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愿批准民警平日佩带枪支警械,从而导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面对歹徒袭击,常常处于劣势地位。
有关人士指出,连续多起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基层公安民警的正常执勤、执法活动。对有意的暴力袭警事件,应当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警察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如果警察没有了威慑力,社会秩序就得不到保障。
公安人员也质疑:“公安民警保护人民群众,谁来保护民警?”
“袭警罪”要立法?
2001年8月,宁夏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的通知,目前,宁夏5个地级市公安局,26个县(市、区)公安局,已全部成立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苏德良明确表示,今后宁夏各级公安机关将拿起法律武器,向公开阻挠、袭警或诬告陷害公安民警者讨“说法”。宁夏公安机关将在加强人防、技防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民警的战斗力,尽最大可能减少和避免民警的流血牺牲。对于群众反映民警工作以及生活问题的情况,将进行专门调查,并且认真对待;对于个别诬告陷害公安民警的情况,将通过人民警察维权协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2005年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正式成立。
10月26日,宁夏公安厅开通了民警心理健康热线,并通过链接公安部民警心理健康网站与公安厅信息网主页、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全力舒解民警心理压力,使民警逐步学会自我调适,培养其积极健康的情感,从而更加自信地面对生活和工作。
虽然,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民警维权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公安部门以及部分法律界人士仍然尖锐地指出:“现实中,政府部门立法上的空白、人们头脑中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当前警力装备的落后……是导致暴力袭警事件频频发生的原因。”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无“袭警罪”的专门立法。司法部门在处置袭警事件时,只是以被害人伤害程度为量刑依据,多数挑衅法律的行为承担的后果并不严重。难怪有不少袭警歹徒无所顾忌地对执勤民警说:“现在,谁还怕警察?老子揍了你,大不了进监狱呆几天……”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朱教授认为,袭警案的一再发生,说明很多人还没有把法律当作一种行为准则,法律知识的增加并不代表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加大对暴力抗法者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如何将公民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自觉的法律行为更为重要。
怀恨10年的报复
魏斌生前是宁夏盐池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室副主任,从警15年以来,虽没有惊天动地之举,却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工作着。长期以来,魏斌在工作中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妥善处理群众纠纷的能力,赢得了大家的赞誉,由此被亲切地称为“魏导”,然而,年仅39岁的魏斌,却猝然倒在了犯罪嫌疑人伺机报复的刀下……
据调查,2005年8月31日中午12时05分,魏斌接待完最后一位上访群众后,准备回家,当他走到办公大楼门口时,早已埋伏在此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迎面扑来,一拳打在其面部,魏斌随即与赵德宏展开搏斗。搏斗中,赵德宏抽出匕首,朝魏斌的右肋和心脏连捅两刀,当赵准备逃跑时,被及时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其后,魏斌被送往盐池县人民医院抢救,不幸于当日离开了人世。
经审查得知,杀害魏斌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现年31岁,是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人。经办案民警介绍,1994年,魏斌等4位民警主办了一起流氓、强奸案,赵德宏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3个月的收审期满之后,赵德宏被释放,而他也因此丢掉了刚刚落实的工作。此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赵德宏的生活每况愈下,为此,他把造成这一结局的原因全部归结于魏斌等人的身上,并且固执地认为,正是魏斌等人当年对他的处理,才导致了他的不幸,长期以来,他一直对魏斌等4位民警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
据介绍,赵德宏本人性格孤僻,不善言辞,思想有些偏激,平时很少与人交流来往,据他说身边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在家中,与家人之间的亲情淡漠;他认为,他的不幸都是由于当年受到的处理所造成的,原本想向司法机关申诉,但由于没有钱,只能是空想而已。于是,便想以这种极端的方式“一了百了”!
猖狂的“打的就是警察”
近几年来,宁夏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阻挠或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魏斌案是其中的一个。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民警在正当执法时经常受到侵害,而110民警更是经常被攻击。
2004年1月31日晚,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铁东派出所民警张垂存值班时,接群众报案有人打架,张垂存立即出警。在亮明身份后,打人者竟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冲上去抓住张垂存的头发用拳头猛击其头部。经法医鉴定,张垂存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耳穿孔。
2004年3月4日晚,宁夏平罗县无业人员马建林酒后窜到平罗县千禧迪厅殴打歌手、保安,接警后,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宏军及巡警大队民警丁飞等人先后赶到现场,欲将马建林传唤到派出所处理,遭到马建林的妻子、弟弟等亲属的阻挠。当马建林被强行押上警车后,马建林打伤车内民警,逃出警车,踢伤正在处警的民警,巡警丁飞见状后立即上去控制,穷凶极恶的马建林竟用嘴咬伤了丁飞的鼻子。
除暴力袭警外,一些受到民警处罚的群众,往往辱骂或捏造事实对民警进行恶意投诉,给当事民警带来心理压力,导致部分民警不敢大胆执法。尤其是在面对他人袭击时,有的民警不敢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担心因防卫过当“吃官司”“丢饭碗”。特别是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一些民警执法时更是不敢“轻举妄动”,主要是担心因为没有证人在场,而事后如果追究起来“有口难辩”。还有一些民警怕惹麻烦,所以执行任务时不带枪支警械。一些领导怕被投诉、怕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愿批准民警平日佩带枪支警械,从而导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面对歹徒袭击,常常处于劣势地位。
有关人士指出,连续多起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基层公安民警的正常执勤、执法活动。对有意的暴力袭警事件,应当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警察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如果警察没有了威慑力,社会秩序就得不到保障。
公安人员也质疑:“公安民警保护人民群众,谁来保护民警?”
“袭警罪”要立法?
2001年8月,宁夏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的通知,目前,宁夏5个地级市公安局,26个县(市、区)公安局,已全部成立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苏德良明确表示,今后宁夏各级公安机关将拿起法律武器,向公开阻挠、袭警或诬告陷害公安民警者讨“说法”。宁夏公安机关将在加强人防、技防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民警的战斗力,尽最大可能减少和避免民警的流血牺牲。对于群众反映民警工作以及生活问题的情况,将进行专门调查,并且认真对待;对于个别诬告陷害公安民警的情况,将通过人民警察维权协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2005年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正式成立。
10月26日,宁夏公安厅开通了民警心理健康热线,并通过链接公安部民警心理健康网站与公安厅信息网主页、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全力舒解民警心理压力,使民警逐步学会自我调适,培养其积极健康的情感,从而更加自信地面对生活和工作。
虽然,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民警维权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公安部门以及部分法律界人士仍然尖锐地指出:“现实中,政府部门立法上的空白、人们头脑中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当前警力装备的落后……是导致暴力袭警事件频频发生的原因。”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无“袭警罪”的专门立法。司法部门在处置袭警事件时,只是以被害人伤害程度为量刑依据,多数挑衅法律的行为承担的后果并不严重。难怪有不少袭警歹徒无所顾忌地对执勤民警说:“现在,谁还怕警察?老子揍了你,大不了进监狱呆几天……”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朱教授认为,袭警案的一再发生,说明很多人还没有把法律当作一种行为准则,法律知识的增加并不代表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加大对暴力抗法者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如何将公民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自觉的法律行为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