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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许多地方进行了多元化解决医疗纠纷的实践探索,其中第三方居中调解医疗纠纷的非诉讼模式受到重视,出现了专业机构主导、保险机构主导、人民调解主导、政府三级网络主导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这些机制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第三方身份中立、调解免费、转移医疗纠纷处理现场到医院外等特点,较好地达到了促进医疗纠纷尽快、有效解决的目的.但是这些机制也存在缺乏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调解机构及调解协议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以赔偿息事宁人的现象.因此应从立法引导调解,明确调解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