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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体育书刊、杂志中,对体育课程的性质、概念、目的与功能的认识很不一致,甚至有些混乱,尤其是在国家权威性课本《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也存在着这种现象,因此笔者从学理角度来重新认识这几个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有关体育课程性质,概念,目的与功能混淆的现象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是这样描述体育课程性质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从学科理论视角来看,这样来表述体育课程的性质是不够准确的,它更像是在描述体育课程的概念,而不是确定一个事物的性质。但在概念的描述中,却又把体育课程的地位“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表述在内。即把体育课程的性质、概念、目的、地位都一股脑儿地堆积在一起,越想一下子说明问题,事物的性质、概念、目的、地位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因此笔者建议把体育课程性质、概念、功能、目的、目标、地位分开来阐述比较妥当。
二、对体育课程相关各概念或含义的理解
1.体育课程的性质
何为性质?性质是指“一种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根本属性、本质属性”(新华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04:1069),按此理解,性质即是事物的本质,性质的确定是形成概念的基础,确定性质在先,明确概念在后。那么什么是体育课程的本质呢?即体育课程与必修课程中的其它课程之间(如语文课程、数学课程、英语课程、生物课程、社会课程、物理课程、美术课程、体育课程、音乐课程、劳动课程等)有怎样的本质区别呢?
首先,按“同”归类、按“异”区分——把语文课程、数学课程、英语课程、生物课程、社会课程、物理课程等归类为理论性为主的课程,把美术课程、体育课程、音乐课程、劳动课程归类为实践性为主的课程。其次,比较“体育课程与理论性为主的课程”之间的差异:(1)体育课程的学习手段是“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而理论性课程是大脑思维活动,没有身体的练习。(2)体育课程的设置内容是体育理论性知识与运动技术(实践性知识),而理论性课程的设置主要内容是各科理论性知识,当然也有部分的实践性知识,(3)体育课程的学习需要承受一定的身体与心理负荷,而理论性课程只承受一定的心理负荷,没有生理负荷。(4)体育课程的学习是以户外环境为主,而理论性课程基本在室内进行;(5)体育课程的学习过程侧重的学生智力因素是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等,而理论性课程侧重的学生智力因素是语言智力、逻辑智力、数理智力、自我认识智力等。(6)体育课程学习中有大量的学生身体之间的接触与交流,而理论性课程基本没有,(7)体育课程学习需要学生机体自我操作、体验与悟性,而理论性课程则要求对外部知识的理解与悟性。最后,比较“体育课程与音乐课程、美术等实践性课程”之间的差异:体育课程侧重发展学生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等,而音乐课程侧重发展学生乐感、节奏智力,美术课程侧重发展学生物体视觉、空间智力等。体育课程的学习需要大量的户外环境,并承担一定的身体负荷,音乐课程基本在室内,美术也可在户外。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出体育课程的一般特征有;户外环境为主、需要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与心理负荷、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进行运动技术教学与运动文化传承、有比较频繁身体接触性人际交往、侧重于发展学生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需要机体自我操作与体验等。我们从这些特性中提炼出本质特征——“以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为主要学习内容”。当然体育教学活动中的“户外环境为主”特征也是区别体育课程与其它课程的特征之一,但若把“户外环境为主”也加在内,则有排除目前大量的体育馆内的体育教学活动之嫌,如羽毛球、乒乓球、室内排球等项目。因此笔者认为这一本质特征已区别了体育课程与理论性课程(以各科理论性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也区别了体育课程与操作性课程,如烹调、劳动等课程(以各科实践性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既然该特征已能区别其它课程,就不需要另加其它词汇来进一步说明体育课程的性质,其它一般的特征应另行论述。因此笔者认为《课标》中体育课程概念的本质属性的表述“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是不够贴切的,其中原因主要有:其一,什么手段不明确,是学生学习手段呢?是锻炼手段?还是健身手段?其二,这样的表述否定了学生在体育课程学习中大量的大脑思维活动(需要指出的是体育学习中的思维活动方式与理论性课程中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从而也造成了体育课程地位低下的观念与现实;第三,如果把“身体练习”理解为一种学生学习的方式,并把这个词汇与其它课程的学习形式匹配,则其它理论性课程的特征就变成了——“坐着学习”,但若“坐着学习”成为其它学科的主要特征,恐怕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任何学科的人士是绝难苟同的,第四,若把“身体练习”与其它学科的“大脑思维训练”一词相对应,则在总结体育课程特殊特征时,我们应该把它归纳为“身体练习与大脑思维活动相结合”,因为在体育课程活动中,学生进行身体练习的同时,具有且非常需要有大量的大脑思维活动(当然这种思维活动与理论性课程中的大脑思维训练方式是不同的,前已有所述),如果缺少了这些思维活动,学生则变成了一台台机器,这种观点也造成了长期以来“灌输式”教学方式的根源,同时也形成了体育学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地位低下主要原因之
2.体育课程的概念
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总结,只有概念明确,才能进行正确的思维和判断,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从而获得正确的认识。要使概念明确,就必须给概念下定义,定义是提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最常见的一种下定义的方法是属概念加种差的方法。列宁说:“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第二步就是要找出在种概念中区别“这种种概念”与“其他种概念”的性质来,这叫做种差。即被定义概念=种差 邻近的属概念,概念中的种差就是我们所指的事物本质,也即上述所说的体育课程的性质,而属概念则是课程(必修课程)。因此我们不难推断出体育课程的概念(本质 属概念):“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必修课程。”这里还需要补充一点,把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作为主要学习的手段是否就不要体育理论性知识,答案 校教育中的某个学科之一,在有效发挥学科功能的同时,应与其它学科合二为一,共同实现教育的整体功能——传承人类优秀文化的功能。就体育课程而言,通过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各环节,使学生习得体育的各种文化知识,并使学生走向社会后,利用当今社会交往中频率较高的体育文化与各阶层的人相处、社交,有效成为受社会欢迎的人。设想,作为一个社会人,连网球、足球、羽毛球等节目都看不懂,那么他在社会交往中一定存在着很大局限性。
综上所述,论者不同,体育课程的功能有着各种说法,笔者认为首先应以系统论“结构决定功能”的角度来认识体育课程的功能;其次从“体育课程是学校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一特性来阐述体育课程的功能。并把体育课程的本质功能表述为:传授体育理论性知识与运动技术的功能。影响学生身体发展的功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功能,影响锻炼习惯形成功能;传承体育文化功能。
4.体育课程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的总要求,即教育想要达到的结果,它与功能不同,功能是某一事物在环境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与能力,而不是一个结果。体育课程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单位的课程,它的课程目的应该以体育课程特征出发,系统地概括体育课程主要要求。目的是功能的具体化,如毛笔的功能是书写毛笔字,那么毛笔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掌握书写毛笔字技能并进行毛笔字书写来表达词义、抒发情感、传递信息等,因此体育课程的目的可以阐述为:(1)掌握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与运动技能;(2)通过掌握运动技能过程锻炼身体,促进学生身体健康,(3)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经常利用体育进行锻炼的习惯,(4)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4)通过班级集体体育活动方式,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学生的团体协作精神,(5)通过体育课程学习,传承运动文化,使学生成为一个懂得运动文化的社会人等。
《课标》中没有“体育课程目的”的表述,而只有体育课程的“总目标”表述。而《课标》中对“总目标表述”本应是体育课程的目的与总要求,并不是体育课程的总目标。因为目标与目的是不同的,“目的”含有“方向”的意味,表现普遍的、总体的、终极的价值。“目标”含有“里程”的意义,表现个别(特殊)的、部分的、阶段(具体)的价值。从形式关系说,像教育目的(aim)→教育目标(goal)→教学目标(Objectives)那样,是从教育的一般性的方向作用,到日常教学中的具体的教学所追求的目标。目的和目标,是表示对于教育的抽象的一般的方向乃至更具体的方向。因此建议把《课标》中的体育课程的“总目标”修改为体育课程的“目的”,体育课程目标则另行阐述。
5.体育课程的地位
《课标》中描述的这一段“体育与健康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与体育课程概念基本无关,因为概念必须词汇简练,把事物的本质属性与属概念说明清楚就可以了,不需要把一些可有可无的文字添加在内,因此体育课程的地位可以单独列出。有关体育课程的地位,事实上已有不少的中外教育家、思想家在各个时期均有不少的论述:如蔡元培先生在我国首次提出培养健全人格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并指出“五者,皆今日之教育不可偏废者也”。 毛泽东同志在早年发表的《体育之研究》文中精辟地论述道:“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体者,为知识之载而为道德之寓者也,其载知识也如车,其寓道德也如合。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合也。”这段话不仅阐述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也说明了体育与德育、智育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提出了“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指导思想,为今后的学校体育发展奠定了基础。马克思主义学说对体育也有了科学的认识,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对青少年一代的教育时指出:“我们把教育理解为以下3件事,第一智育,第二体育,即体育学校和军事训练所传授的那种东西,第三,技术教育这种教育要使儿童和少年了解生产各个过程的基本原理,同时使他获得运用多种生产的最简单的工具技能。”恩格斯也把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阐述,他说:“教育是指体力和智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列宁则指出:“青年人特别需要活泼的朝气,有益于健康的体育活动……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全的身体!”等等。
以上这些精辟的论述早已存在,但学校的体育活动总是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自我矛盾境地,这个问题的产生说到底还是体育课程的地位不高之缘故,体育课程虽是学校学科的组成结构之一,但历来都是作为学校的“副科”而存在的,增设中考体育分值似乎提高了体育学科的分量,但也是到了初三下半年才临时抱佛脚,对学生的健康真正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近年来的青少年体质测试结果社会震惊,人们似乎才终于认识到体育活动的重要性。但要把体育活动真正从应试教育中解脱出来,并落实到位,看来还有走一段比较长的路。
尽管如此,作为体育学科的业内人士,理应明确自身所从事的体育课程的地位,在综合教育家们、思想家们的精辟论述基础上对体育课程标准中的阐述进行必要的修改:体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健康第一”策略、培养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有关体育课程性质,概念,目的与功能混淆的现象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是这样描述体育课程性质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从学科理论视角来看,这样来表述体育课程的性质是不够准确的,它更像是在描述体育课程的概念,而不是确定一个事物的性质。但在概念的描述中,却又把体育课程的地位“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表述在内。即把体育课程的性质、概念、目的、地位都一股脑儿地堆积在一起,越想一下子说明问题,事物的性质、概念、目的、地位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因此笔者建议把体育课程性质、概念、功能、目的、目标、地位分开来阐述比较妥当。
二、对体育课程相关各概念或含义的理解
1.体育课程的性质
何为性质?性质是指“一种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根本属性、本质属性”(新华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04:1069),按此理解,性质即是事物的本质,性质的确定是形成概念的基础,确定性质在先,明确概念在后。那么什么是体育课程的本质呢?即体育课程与必修课程中的其它课程之间(如语文课程、数学课程、英语课程、生物课程、社会课程、物理课程、美术课程、体育课程、音乐课程、劳动课程等)有怎样的本质区别呢?
首先,按“同”归类、按“异”区分——把语文课程、数学课程、英语课程、生物课程、社会课程、物理课程等归类为理论性为主的课程,把美术课程、体育课程、音乐课程、劳动课程归类为实践性为主的课程。其次,比较“体育课程与理论性为主的课程”之间的差异:(1)体育课程的学习手段是“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而理论性课程是大脑思维活动,没有身体的练习。(2)体育课程的设置内容是体育理论性知识与运动技术(实践性知识),而理论性课程的设置主要内容是各科理论性知识,当然也有部分的实践性知识,(3)体育课程的学习需要承受一定的身体与心理负荷,而理论性课程只承受一定的心理负荷,没有生理负荷。(4)体育课程的学习是以户外环境为主,而理论性课程基本在室内进行;(5)体育课程的学习过程侧重的学生智力因素是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等,而理论性课程侧重的学生智力因素是语言智力、逻辑智力、数理智力、自我认识智力等。(6)体育课程学习中有大量的学生身体之间的接触与交流,而理论性课程基本没有,(7)体育课程学习需要学生机体自我操作、体验与悟性,而理论性课程则要求对外部知识的理解与悟性。最后,比较“体育课程与音乐课程、美术等实践性课程”之间的差异:体育课程侧重发展学生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等,而音乐课程侧重发展学生乐感、节奏智力,美术课程侧重发展学生物体视觉、空间智力等。体育课程的学习需要大量的户外环境,并承担一定的身体负荷,音乐课程基本在室内,美术也可在户外。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出体育课程的一般特征有;户外环境为主、需要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与心理负荷、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进行运动技术教学与运动文化传承、有比较频繁身体接触性人际交往、侧重于发展学生身体时空感觉、运动智力、需要机体自我操作与体验等。我们从这些特性中提炼出本质特征——“以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为主要学习内容”。当然体育教学活动中的“户外环境为主”特征也是区别体育课程与其它课程的特征之一,但若把“户外环境为主”也加在内,则有排除目前大量的体育馆内的体育教学活动之嫌,如羽毛球、乒乓球、室内排球等项目。因此笔者认为这一本质特征已区别了体育课程与理论性课程(以各科理论性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也区别了体育课程与操作性课程,如烹调、劳动等课程(以各科实践性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既然该特征已能区别其它课程,就不需要另加其它词汇来进一步说明体育课程的性质,其它一般的特征应另行论述。因此笔者认为《课标》中体育课程概念的本质属性的表述“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是不够贴切的,其中原因主要有:其一,什么手段不明确,是学生学习手段呢?是锻炼手段?还是健身手段?其二,这样的表述否定了学生在体育课程学习中大量的大脑思维活动(需要指出的是体育学习中的思维活动方式与理论性课程中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从而也造成了体育课程地位低下的观念与现实;第三,如果把“身体练习”理解为一种学生学习的方式,并把这个词汇与其它课程的学习形式匹配,则其它理论性课程的特征就变成了——“坐着学习”,但若“坐着学习”成为其它学科的主要特征,恐怕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任何学科的人士是绝难苟同的,第四,若把“身体练习”与其它学科的“大脑思维训练”一词相对应,则在总结体育课程特殊特征时,我们应该把它归纳为“身体练习与大脑思维活动相结合”,因为在体育课程活动中,学生进行身体练习的同时,具有且非常需要有大量的大脑思维活动(当然这种思维活动与理论性课程中的大脑思维训练方式是不同的,前已有所述),如果缺少了这些思维活动,学生则变成了一台台机器,这种观点也造成了长期以来“灌输式”教学方式的根源,同时也形成了体育学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地位低下主要原因之
2.体育课程的概念
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总结,只有概念明确,才能进行正确的思维和判断,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从而获得正确的认识。要使概念明确,就必须给概念下定义,定义是提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最常见的一种下定义的方法是属概念加种差的方法。列宁说:“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第二步就是要找出在种概念中区别“这种种概念”与“其他种概念”的性质来,这叫做种差。即被定义概念=种差 邻近的属概念,概念中的种差就是我们所指的事物本质,也即上述所说的体育课程的性质,而属概念则是课程(必修课程)。因此我们不难推断出体育课程的概念(本质 属概念):“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必修课程。”这里还需要补充一点,把体育实践性知识——运动技术作为主要学习的手段是否就不要体育理论性知识,答案 校教育中的某个学科之一,在有效发挥学科功能的同时,应与其它学科合二为一,共同实现教育的整体功能——传承人类优秀文化的功能。就体育课程而言,通过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各环节,使学生习得体育的各种文化知识,并使学生走向社会后,利用当今社会交往中频率较高的体育文化与各阶层的人相处、社交,有效成为受社会欢迎的人。设想,作为一个社会人,连网球、足球、羽毛球等节目都看不懂,那么他在社会交往中一定存在着很大局限性。
综上所述,论者不同,体育课程的功能有着各种说法,笔者认为首先应以系统论“结构决定功能”的角度来认识体育课程的功能;其次从“体育课程是学校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一特性来阐述体育课程的功能。并把体育课程的本质功能表述为:传授体育理论性知识与运动技术的功能。影响学生身体发展的功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功能,影响锻炼习惯形成功能;传承体育文化功能。
4.体育课程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的总要求,即教育想要达到的结果,它与功能不同,功能是某一事物在环境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与能力,而不是一个结果。体育课程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单位的课程,它的课程目的应该以体育课程特征出发,系统地概括体育课程主要要求。目的是功能的具体化,如毛笔的功能是书写毛笔字,那么毛笔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掌握书写毛笔字技能并进行毛笔字书写来表达词义、抒发情感、传递信息等,因此体育课程的目的可以阐述为:(1)掌握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与运动技能;(2)通过掌握运动技能过程锻炼身体,促进学生身体健康,(3)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经常利用体育进行锻炼的习惯,(4)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4)通过班级集体体育活动方式,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学生的团体协作精神,(5)通过体育课程学习,传承运动文化,使学生成为一个懂得运动文化的社会人等。
《课标》中没有“体育课程目的”的表述,而只有体育课程的“总目标”表述。而《课标》中对“总目标表述”本应是体育课程的目的与总要求,并不是体育课程的总目标。因为目标与目的是不同的,“目的”含有“方向”的意味,表现普遍的、总体的、终极的价值。“目标”含有“里程”的意义,表现个别(特殊)的、部分的、阶段(具体)的价值。从形式关系说,像教育目的(aim)→教育目标(goal)→教学目标(Objectives)那样,是从教育的一般性的方向作用,到日常教学中的具体的教学所追求的目标。目的和目标,是表示对于教育的抽象的一般的方向乃至更具体的方向。因此建议把《课标》中的体育课程的“总目标”修改为体育课程的“目的”,体育课程目标则另行阐述。
5.体育课程的地位
《课标》中描述的这一段“体育与健康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与体育课程概念基本无关,因为概念必须词汇简练,把事物的本质属性与属概念说明清楚就可以了,不需要把一些可有可无的文字添加在内,因此体育课程的地位可以单独列出。有关体育课程的地位,事实上已有不少的中外教育家、思想家在各个时期均有不少的论述:如蔡元培先生在我国首次提出培养健全人格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并指出“五者,皆今日之教育不可偏废者也”。 毛泽东同志在早年发表的《体育之研究》文中精辟地论述道:“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体者,为知识之载而为道德之寓者也,其载知识也如车,其寓道德也如合。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合也。”这段话不仅阐述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也说明了体育与德育、智育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提出了“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指导思想,为今后的学校体育发展奠定了基础。马克思主义学说对体育也有了科学的认识,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对青少年一代的教育时指出:“我们把教育理解为以下3件事,第一智育,第二体育,即体育学校和军事训练所传授的那种东西,第三,技术教育这种教育要使儿童和少年了解生产各个过程的基本原理,同时使他获得运用多种生产的最简单的工具技能。”恩格斯也把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阐述,他说:“教育是指体力和智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列宁则指出:“青年人特别需要活泼的朝气,有益于健康的体育活动……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全的身体!”等等。
以上这些精辟的论述早已存在,但学校的体育活动总是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自我矛盾境地,这个问题的产生说到底还是体育课程的地位不高之缘故,体育课程虽是学校学科的组成结构之一,但历来都是作为学校的“副科”而存在的,增设中考体育分值似乎提高了体育学科的分量,但也是到了初三下半年才临时抱佛脚,对学生的健康真正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近年来的青少年体质测试结果社会震惊,人们似乎才终于认识到体育活动的重要性。但要把体育活动真正从应试教育中解脱出来,并落实到位,看来还有走一段比较长的路。
尽管如此,作为体育学科的业内人士,理应明确自身所从事的体育课程的地位,在综合教育家们、思想家们的精辟论述基础上对体育课程标准中的阐述进行必要的修改:体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健康第一”策略、培养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