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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而体现在以社会关系网络为载体的公民间的信任、互惠和合作等维度上的社会资本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着重探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如何培育社会资本,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社会资本 民间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212-02
一、引言
资本是一种能够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增殖性是资本的本质属性。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中的能够为拥有它的主体带来收益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一种潜在性的,对外体现为一种社会关系。
社会资本理论最先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在1980年提出的,后经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罗伯特.D.普特南、林南、弗朗西斯、福山等学者的发展,而得到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已成为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交汇点和纽带,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如伍考克、埃文斯、斯蒂格利茨等也加入到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大合唱”,并将其作为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资本形态。社会资本之所以能够得到人们的重视,就在于社会资本对于创立健康文明的社会至关重要。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由此,我国学术界广泛开展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新风貌。近些年来,经济学界主要是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角度研究“三农”问题,而社会资本理论为分析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现阶段,乡村社会资本缺失是制约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将分析社会资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我国乡村社会资本的现状并探讨提升乡村社会资本的路径。
二、社会资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特定共同体之中的以信任、互惠、合作和规范为主要表征的参与网络。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性质,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构成社会资本的三大基本要素。在中国,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因血缘、地缘等因素而构成的关系网络,是中国农村社会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些参与网络体现了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从而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社会资本这一理论范式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社会资本这一范式可以帮助我们考量转型期政府的绩效、农村社区的效率与社会活力,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社会资本所蕴涵的参与网络有利于新农村管理民主的实现。社会资本对民主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公民参与网络以及社团来实现的。社会资本所蕴涵的参与网络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共同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提供了基础,这是因为,社会资本包括了公众参与的网络,在公众参与和交往的过程中逐渐生长出广泛互惠的准则,从而促进了社会信任;另外,公共参与的经验、所结成的网络、人员间的相互信任以及集体行动的成功,都可以拓宽参与者的自我意识,并提升参与者对集体利益的兴趣。公民参与网络孕育了一般性交流的牢固准则,促进了社会信任的产生。这种网络有利于协调和交流,扩大声誉,因而也有利于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
其次,信任作为社会资本能够促进新农村的农民合作与生产发展。社会资本着重于那些文化价值和态度,这使得公民有合作、信任、理解和彼此产生共鸣的倾向,互相以公民而不是陌生人、竞争者或潜在的敌人来对待。社会资本组成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能提高社会的凝聚力,使人们成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有社会公益感的社会成员。社会资本为农民合作与农村生产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主要是通过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农村合作组织来实现的。随着农村合作组织的良性发展,农民之间横向交流的增加,在合作组织中能够修正甚至放弃自己的狭隘目标而与他人达成某种妥协,相互宽容和相互理解。
再次,互惠规范这种社会资本能够促进新农村的团结互助和乡风文明的水平。社会规范与秩序在根本上是难以进行刻意设计和建构的,而是一个个具有特定目的的个人应对即时性环境而采取自主行动的结果。而互惠规范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自发性的规范准则,能够为社会和谐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规范与秩序,而这种良好的社会规范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团结互助和乡风文明水平的提高。
总之,乡村社会资本是乡村内部产生的互惠互利关系的总和,这些关系将各种分散的力量整合成一种力量,这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是有利的。
三、我国农村社会资本的发展状况
作为一种乡村内部的信任与网络体系,乡村社会资本的运作除了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安排外,更多的是法规、契约以外的非制度安排。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会资本包括:家族型社会资本、宗族型社会资本、亲族型社会资本以及乡土型社会资本。我国历来重视三农建设,但关注点往往偏重于农村经济建设、农民增产增收,而对于提升农村社会资本关注不够。现阶段我国乡村社会资本普遍呈现出缺失和脆弱的特点,邻里关系的淡薄,人际之间情感的疏离,农民参与不足,乡村共同体内尚未建立起以契约为基础的信任,农民之间、农民与乡村自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尚未建立。乡村社会资本的缺失主要表现为:
(一)缺乏关系型社会资本,农村居民社会地位低,社会资源占有水平低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基本上局限于农村,是基于地缘、血缘关系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网络封闭且同质性大,成员的社会地位低。因此,农村居民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改变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长期以来城乡分治的政策和制度,如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造成农民与市民之间经济地位上的差异,还引出他们之间社会地位上的差异。
(二)缺乏组织型社会资本,农村民间组织发育缓慢
一个村庄的自组织能力越强,社会资本存量越大,村内的信任水平就越高。在这种村子里,农民具有很强的集体行动能力,在面临自身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更容易产生一致的行动,对政府的不法行为进行集体上访、投诉,对基层政府施加压力。在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人民公社解体,集体已经名存实亡,农户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农村社团发育缓慢,原子式的、分散的农户在强大的政府和险象环生的市场面前无能为力。在政府面前,他们是沉默阶层,缺乏正常的反映他们心声的渠道。尽管他们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但是他们影响政策、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而对于各种摊派和非法侵占更是无能为力;在市场面前,个体农户无法承担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于是出现了无偿征用农民土地、强迫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违背农民意愿搞种植结构的调整、农民增产不增收等现象。
(三)传统的亲缘信任占主体,现代信任缺失
社会信任度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传统社会信任是一种亲缘信任,而现代社会信任是建立在公民权利义务基础之上的、以现代法理关系为基础的,以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自治组织等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普遍信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社会信任仍然占主导地位。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文化强调重视家庭和亲戚即血缘关系,社会资本主要存在于家族和一个相当狭小的私人朋友圈子里,家族以外的人都被看做是外人,人们很难信任圈子以外的人。这种依托于地缘、血缘及宗族关系的传统型社会资本,虽然有利于社区居民的团结和一致行动,但它是一种封闭的、狭隘信任,容易导致家族势力对农村民主管理的干预,不能适应农村民主化、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总而言之,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资本出现了普遍的下降趋势和负面影响。农村社会资本的这种匮乏状态已妨碍了农民利益表达、利益平衡、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有效实现,降低了社会的整合能力,对政府治理与农村社区的发展都产生了极大的制约。
四、培育社会资本,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大力发展生产力,扩大农村居民社会资源占有水平
农村居民的弱势地位关键在于城乡分治的不同制度,这种制度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社会资源占有水平上的不公平,即拥有的社会资本的过分悬殊。如果这些制度性障碍不消除,即使相关的配套措施都得到良好的推行,农村居民所获得的社会资本仍然是有限的。所以,要取消各种不利于农村居民发展的制度。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其次,要取消劳动用工制度中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建立以能力而不以身份为职业准入的基本准则,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在就业、工资、子女入学等方面能够与城镇居民拥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再次,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步伐,保证各种资源在城乡之间分配的公平性,使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本。
(二)构建组织型社会资本,促进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
目前我国民间组织仍处于形成过程之中,具有过渡性、依附性和不规范性特征,必须大力培育民间组织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村民委员会自治建设。把村民委员会作为培养社区居民团结、互信和规范意识的基本载体,使村民委员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农民利益的保护伞。
其次,要鼓励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帮助农民实现资源共享,弥补人力、农业工具等方面的不足,抵御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提高合作意识政府应当通过立法以及政策上的支持来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加他们的社会资本。
最后,要重视和引导其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形成与发展。要取消对非政治性组织的限制,积极推进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引导农民举办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慈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类型的民间组织,并加强对这些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增强民主意识、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的价值体系和公共生活准则,促进乡村治理的变革。
总之,农村民间组织要形成以村民委员会自治为中心,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共同发展的格局。政府要在加强对农村民间组织的政策引导扶持和法律规范的同时,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既要对农村各种组织的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又要鼓励各种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避免冲突,以达到和谐相处,以组织型社会资本带动认知型社会资本和关系型社会资本的发育成长。
(三)加强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建设,使农民在社会资本的培育上具有自觉的认识和积极的追求
文化是人类活动成果,反过来又影响人类的活动,社会整合与稳定一刻也离不开文化。无论对于农民、农业还是农村来说,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加强都非常重要。对于农民来说,文化教育事业建设可以使他们的觉悟得到提高,由此使其社会资本得到很好的培育。因为唯物史观早已告诉我们:思维虽然不能代替行动,现实问题只能通过现实行为来解决,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也就是说,就社会资本而言,农民的思想状况虽不能直接导致它的增减,但只有经由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实施,提高觉悟,则他们对这一资本才会有自觉的认识,而只有具备自觉的认识,才会有积极的追求。
五、结语
社会资本通过扩大农村居民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源占有水平,通过增强农村社会信任、团结和规范意识,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构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重视社会资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必将使社会主义农村展现出一派新的景象。
参考文献:
[1]李惠斌.什么是社会资本.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李惠滨,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弗朗西斯·福山.社会资本、公民社会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2).
[4]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
[5]胡荣.中国农村居民的社团参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2).
[6]郭忠华.善治:中国的思考.理论与改革.2003(2).
[7]俞可平.中国民间组织与治理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8]吴光芸.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农村灌溉与乡村治理.重庆社会科学.2006(7).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社会资本 民间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212-02
一、引言
资本是一种能够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增殖性是资本的本质属性。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中的能够为拥有它的主体带来收益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一种潜在性的,对外体现为一种社会关系。
社会资本理论最先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在1980年提出的,后经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罗伯特.D.普特南、林南、弗朗西斯、福山等学者的发展,而得到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已成为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交汇点和纽带,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如伍考克、埃文斯、斯蒂格利茨等也加入到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大合唱”,并将其作为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资本形态。社会资本之所以能够得到人们的重视,就在于社会资本对于创立健康文明的社会至关重要。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由此,我国学术界广泛开展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新风貌。近些年来,经济学界主要是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角度研究“三农”问题,而社会资本理论为分析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现阶段,乡村社会资本缺失是制约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将分析社会资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我国乡村社会资本的现状并探讨提升乡村社会资本的路径。
二、社会资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特定共同体之中的以信任、互惠、合作和规范为主要表征的参与网络。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性质,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构成社会资本的三大基本要素。在中国,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因血缘、地缘等因素而构成的关系网络,是中国农村社会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些参与网络体现了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从而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社会资本这一理论范式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社会资本这一范式可以帮助我们考量转型期政府的绩效、农村社区的效率与社会活力,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社会资本所蕴涵的参与网络有利于新农村管理民主的实现。社会资本对民主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公民参与网络以及社团来实现的。社会资本所蕴涵的参与网络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共同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提供了基础,这是因为,社会资本包括了公众参与的网络,在公众参与和交往的过程中逐渐生长出广泛互惠的准则,从而促进了社会信任;另外,公共参与的经验、所结成的网络、人员间的相互信任以及集体行动的成功,都可以拓宽参与者的自我意识,并提升参与者对集体利益的兴趣。公民参与网络孕育了一般性交流的牢固准则,促进了社会信任的产生。这种网络有利于协调和交流,扩大声誉,因而也有利于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
其次,信任作为社会资本能够促进新农村的农民合作与生产发展。社会资本着重于那些文化价值和态度,这使得公民有合作、信任、理解和彼此产生共鸣的倾向,互相以公民而不是陌生人、竞争者或潜在的敌人来对待。社会资本组成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能提高社会的凝聚力,使人们成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有社会公益感的社会成员。社会资本为农民合作与农村生产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主要是通过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农村合作组织来实现的。随着农村合作组织的良性发展,农民之间横向交流的增加,在合作组织中能够修正甚至放弃自己的狭隘目标而与他人达成某种妥协,相互宽容和相互理解。
再次,互惠规范这种社会资本能够促进新农村的团结互助和乡风文明的水平。社会规范与秩序在根本上是难以进行刻意设计和建构的,而是一个个具有特定目的的个人应对即时性环境而采取自主行动的结果。而互惠规范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自发性的规范准则,能够为社会和谐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规范与秩序,而这种良好的社会规范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团结互助和乡风文明水平的提高。
总之,乡村社会资本是乡村内部产生的互惠互利关系的总和,这些关系将各种分散的力量整合成一种力量,这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是有利的。
三、我国农村社会资本的发展状况
作为一种乡村内部的信任与网络体系,乡村社会资本的运作除了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安排外,更多的是法规、契约以外的非制度安排。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会资本包括:家族型社会资本、宗族型社会资本、亲族型社会资本以及乡土型社会资本。我国历来重视三农建设,但关注点往往偏重于农村经济建设、农民增产增收,而对于提升农村社会资本关注不够。现阶段我国乡村社会资本普遍呈现出缺失和脆弱的特点,邻里关系的淡薄,人际之间情感的疏离,农民参与不足,乡村共同体内尚未建立起以契约为基础的信任,农民之间、农民与乡村自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尚未建立。乡村社会资本的缺失主要表现为:
(一)缺乏关系型社会资本,农村居民社会地位低,社会资源占有水平低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基本上局限于农村,是基于地缘、血缘关系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网络封闭且同质性大,成员的社会地位低。因此,农村居民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改变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长期以来城乡分治的政策和制度,如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造成农民与市民之间经济地位上的差异,还引出他们之间社会地位上的差异。
(二)缺乏组织型社会资本,农村民间组织发育缓慢
一个村庄的自组织能力越强,社会资本存量越大,村内的信任水平就越高。在这种村子里,农民具有很强的集体行动能力,在面临自身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更容易产生一致的行动,对政府的不法行为进行集体上访、投诉,对基层政府施加压力。在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人民公社解体,集体已经名存实亡,农户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农村社团发育缓慢,原子式的、分散的农户在强大的政府和险象环生的市场面前无能为力。在政府面前,他们是沉默阶层,缺乏正常的反映他们心声的渠道。尽管他们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但是他们影响政策、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而对于各种摊派和非法侵占更是无能为力;在市场面前,个体农户无法承担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于是出现了无偿征用农民土地、强迫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违背农民意愿搞种植结构的调整、农民增产不增收等现象。
(三)传统的亲缘信任占主体,现代信任缺失
社会信任度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传统社会信任是一种亲缘信任,而现代社会信任是建立在公民权利义务基础之上的、以现代法理关系为基础的,以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自治组织等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普遍信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社会信任仍然占主导地位。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文化强调重视家庭和亲戚即血缘关系,社会资本主要存在于家族和一个相当狭小的私人朋友圈子里,家族以外的人都被看做是外人,人们很难信任圈子以外的人。这种依托于地缘、血缘及宗族关系的传统型社会资本,虽然有利于社区居民的团结和一致行动,但它是一种封闭的、狭隘信任,容易导致家族势力对农村民主管理的干预,不能适应农村民主化、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总而言之,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资本出现了普遍的下降趋势和负面影响。农村社会资本的这种匮乏状态已妨碍了农民利益表达、利益平衡、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有效实现,降低了社会的整合能力,对政府治理与农村社区的发展都产生了极大的制约。
四、培育社会资本,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大力发展生产力,扩大农村居民社会资源占有水平
农村居民的弱势地位关键在于城乡分治的不同制度,这种制度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社会资源占有水平上的不公平,即拥有的社会资本的过分悬殊。如果这些制度性障碍不消除,即使相关的配套措施都得到良好的推行,农村居民所获得的社会资本仍然是有限的。所以,要取消各种不利于农村居民发展的制度。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其次,要取消劳动用工制度中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建立以能力而不以身份为职业准入的基本准则,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在就业、工资、子女入学等方面能够与城镇居民拥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再次,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步伐,保证各种资源在城乡之间分配的公平性,使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本。
(二)构建组织型社会资本,促进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
目前我国民间组织仍处于形成过程之中,具有过渡性、依附性和不规范性特征,必须大力培育民间组织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村民委员会自治建设。把村民委员会作为培养社区居民团结、互信和规范意识的基本载体,使村民委员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农民利益的保护伞。
其次,要鼓励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帮助农民实现资源共享,弥补人力、农业工具等方面的不足,抵御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提高合作意识政府应当通过立法以及政策上的支持来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加他们的社会资本。
最后,要重视和引导其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形成与发展。要取消对非政治性组织的限制,积极推进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引导农民举办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慈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类型的民间组织,并加强对这些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增强民主意识、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的价值体系和公共生活准则,促进乡村治理的变革。
总之,农村民间组织要形成以村民委员会自治为中心,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共同发展的格局。政府要在加强对农村民间组织的政策引导扶持和法律规范的同时,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既要对农村各种组织的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又要鼓励各种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避免冲突,以达到和谐相处,以组织型社会资本带动认知型社会资本和关系型社会资本的发育成长。
(三)加强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建设,使农民在社会资本的培育上具有自觉的认识和积极的追求
文化是人类活动成果,反过来又影响人类的活动,社会整合与稳定一刻也离不开文化。无论对于农民、农业还是农村来说,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加强都非常重要。对于农民来说,文化教育事业建设可以使他们的觉悟得到提高,由此使其社会资本得到很好的培育。因为唯物史观早已告诉我们:思维虽然不能代替行动,现实问题只能通过现实行为来解决,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也就是说,就社会资本而言,农民的思想状况虽不能直接导致它的增减,但只有经由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实施,提高觉悟,则他们对这一资本才会有自觉的认识,而只有具备自觉的认识,才会有积极的追求。
五、结语
社会资本通过扩大农村居民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源占有水平,通过增强农村社会信任、团结和规范意识,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构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重视社会资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必将使社会主义农村展现出一派新的景象。
参考文献:
[1]李惠斌.什么是社会资本.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李惠滨,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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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
[5]胡荣.中国农村居民的社团参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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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俞可平.中国民间组织与治理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8]吴光芸.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农村灌溉与乡村治理.重庆社会科学.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