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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后,黑龙江省垦区物价局以此为契机,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垦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92家,立案12起,罚款总额共计70余万元。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行为,促进了垦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