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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生育决策是一件大事。为了解中国家庭生育决策機制,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讲师靳永爱所在的《中国家庭生育决策机制研究》课题组于2016年开展了相关调查。调查发现,生育决策不仅关乎夫妻双方,还关系到双方父母,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之后更是如此,夫妻双方(尤其是城市家庭)是否生育二孩跟父母有很大关系。
考察父母影响的关键变量:二孩生育计划
此次调查覆盖全国6个省份的12个城市,分别是:广东省广州市、揭阳市,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宁市,浙江省杭州市、丽水市,辽宁省沈阳市、朝阳市。这些城市涵盖东中西部,一半为省会,一半为地级市,既有沿海城市,也有内陆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生育水平、性别偏好等几个方面都十分具有代表性。而调查选取的对象为20—44岁已婚女性。
以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所限,很多关于中国家庭生育决策的研究都不涉及生育数量的计划。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人们在生育数量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决策权,是否生育二孩、什么时候生育二孩被很多家庭提上议事日程。这一变化,也为课题组研究家庭关系如何在生育决策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
毋庸置疑,家庭关系中,父母的角色尤为重要。靳永爱和她的合作者赵梦晗、宋健教授在《人口研究》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到,在中国,研究父母在子女生育决策中的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称,首先,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子女即便成家,其与原生家庭的代际关系依然紧密,父母对子女的婚姻、生育、家庭生活有重要影响;其次,当前中国的公共托幼体系很不完善,0—3岁的公共婴幼儿照护体系基本缺失,家庭的婴幼儿照护负担大。父母作为儿童照料的重要潜在提供者,其能否帮助子女减轻养育负担成为家庭制定生育计划的重要考虑因素;第三,父母一代大多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及男孩偏好,在孝文化依然主导着代际关系的情况下,父母的生育偏好很可能影响到年轻夫妇的生育偏好和计划。
理论上,正如上述分析,父母在子女生育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事实,终归还需要用数字来说话。如何考察父母的行为和偏好对女性生育决策的影响?研究团队选取了一个关键变量,即二孩生育计划,以此分析和探讨父母的行为和偏好对已婚已育一孩女性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显然,比起过去研究中经常使用的生育意愿(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生育计划是更接近实际生育行为的指标。
父母工具性支持和生育偏好 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而在引入这个关键变量之前,需要了解父母是如何对子女的生育行为产生影响的。据了解,专业领域对这方面的研究颇多。总的来看,父母影响的主要途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提供工具性支持,对子女的生育和养育孩子提供帮助,比如提供照料支持和经济支持;另一方面是表达生育偏好,即父母直接向子女表达在孙子女数量、性别甚至生育时间上的偏好,在互动中向子女传达自己的生育态度和生育观念。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到底有多少家庭打算再生一个孩子呢?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已育一孩女性中,有31.3%计划生第二个孩子,8.2%不确定是否再要一个孩子,60.5%不打算再生一个孩子。同时,55.5%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将来再生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帮忙照料,有60.4%的家庭父母可以在养育孩子的费用上提供帮助。70.9%的父母希望子女生育两个或以上的孩子,15.3%的女性表示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不符合父母的预期。
进一步分析发现,父母(包括公婆)能否提供照料支持或经济支持等工具类支持,以及表达出的生育偏好,对子女作出二孩生育计划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调查数据显示,父母未来可以提供照料支持的情况下,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39.8%,而不能提供照料时该比例则仅为20.7%;父母能在养育费用上提供支持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34.9%,而不能提供支持时相对应的比例仅为25.9%。可见,会得到父母照料支持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发生比高出86.3%,十分明显,而父母未来可能提供的养育费用支持影响则相对作用要小一些。
与之类似,父母生育偏好的表达与子女二孩生育计划也呈明显的正相关。当父母的意愿子女数为2个时,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达39.4%,而父母的意愿子女数只为1个时,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仅为5.6%;如果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43.2%,而符合预期时则仅为29.2%。
两大掣肘:经济因素和照护因素
调查不仅对父母的工具性支持和生育偏好对子女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还单独考察了不同收入水平下父母的性别偏好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研究发现,对于不同收入家庭,一孩性别是否符合父母预期与是否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关系是不同的。对于收入最低组,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时,约有1/3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而对应符合父母预期组中,接近30%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两者相差不明显;收入中等偏下组,二者相差8.3个百分点;而收入最高组,二者相差27.2个百分点,该组中,如果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有64.5%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
这说明,收入在父母对子女生育影响中可能起着调节作用。进一步的研究证实了这种可能性。调查结果显示,一般情况下,收入水平越高,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越大,反映了经济因素在家庭生育安排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父母对子女的生育计划是有显著影响的,父母的照料支持、父母的二孩或多孩偏好以及生育性别偏好会显著提高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此外,经济因素是影响城市女性生育计划的重要因素,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越大。同时,父母所表达出来的性别偏好对女性生育二孩计划的影响程度会因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父母性别偏好对收入越高的家庭影响越大。
调查组还专门探究了夫妻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原因,在不打算再生二孩的女性中,选择“没人帮忙照顾”的占17%,是仅次于“经济条件不允许”的第二大原因。结合中国家庭中父母提供的照料支持较为普遍,且对女性二孩生育计划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现实,靳永爱提到,当前我国公共托幼体系很不完善,尤其是0—3岁的公共婴幼儿照护体系基本缺失,家庭的婴幼儿照护负担大,而要让子女在作出二孩生育决策时不过于依赖父母,需要补齐我国婴幼儿照料服务的制度性短板。
考察父母影响的关键变量:二孩生育计划
此次调查覆盖全国6个省份的12个城市,分别是:广东省广州市、揭阳市,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济宁市,浙江省杭州市、丽水市,辽宁省沈阳市、朝阳市。这些城市涵盖东中西部,一半为省会,一半为地级市,既有沿海城市,也有内陆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生育水平、性别偏好等几个方面都十分具有代表性。而调查选取的对象为20—44岁已婚女性。
以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所限,很多关于中国家庭生育决策的研究都不涉及生育数量的计划。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人们在生育数量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决策权,是否生育二孩、什么时候生育二孩被很多家庭提上议事日程。这一变化,也为课题组研究家庭关系如何在生育决策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
毋庸置疑,家庭关系中,父母的角色尤为重要。靳永爱和她的合作者赵梦晗、宋健教授在《人口研究》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到,在中国,研究父母在子女生育决策中的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称,首先,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子女即便成家,其与原生家庭的代际关系依然紧密,父母对子女的婚姻、生育、家庭生活有重要影响;其次,当前中国的公共托幼体系很不完善,0—3岁的公共婴幼儿照护体系基本缺失,家庭的婴幼儿照护负担大。父母作为儿童照料的重要潜在提供者,其能否帮助子女减轻养育负担成为家庭制定生育计划的重要考虑因素;第三,父母一代大多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及男孩偏好,在孝文化依然主导着代际关系的情况下,父母的生育偏好很可能影响到年轻夫妇的生育偏好和计划。
理论上,正如上述分析,父母在子女生育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事实,终归还需要用数字来说话。如何考察父母的行为和偏好对女性生育决策的影响?研究团队选取了一个关键变量,即二孩生育计划,以此分析和探讨父母的行为和偏好对已婚已育一孩女性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显然,比起过去研究中经常使用的生育意愿(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生育计划是更接近实际生育行为的指标。
父母工具性支持和生育偏好 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
而在引入这个关键变量之前,需要了解父母是如何对子女的生育行为产生影响的。据了解,专业领域对这方面的研究颇多。总的来看,父母影响的主要途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提供工具性支持,对子女的生育和养育孩子提供帮助,比如提供照料支持和经济支持;另一方面是表达生育偏好,即父母直接向子女表达在孙子女数量、性别甚至生育时间上的偏好,在互动中向子女传达自己的生育态度和生育观念。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到底有多少家庭打算再生一个孩子呢?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已育一孩女性中,有31.3%计划生第二个孩子,8.2%不确定是否再要一个孩子,60.5%不打算再生一个孩子。同时,55.5%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将来再生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帮忙照料,有60.4%的家庭父母可以在养育孩子的费用上提供帮助。70.9%的父母希望子女生育两个或以上的孩子,15.3%的女性表示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不符合父母的预期。
进一步分析发现,父母(包括公婆)能否提供照料支持或经济支持等工具类支持,以及表达出的生育偏好,对子女作出二孩生育计划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调查数据显示,父母未来可以提供照料支持的情况下,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39.8%,而不能提供照料时该比例则仅为20.7%;父母能在养育费用上提供支持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34.9%,而不能提供支持时相对应的比例仅为25.9%。可见,会得到父母照料支持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发生比高出86.3%,十分明显,而父母未来可能提供的养育费用支持影响则相对作用要小一些。
与之类似,父母生育偏好的表达与子女二孩生育计划也呈明显的正相关。当父母的意愿子女数为2个时,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达39.4%,而父母的意愿子女数只为1个时,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仅为5.6%;如果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比例为43.2%,而符合预期时则仅为29.2%。
两大掣肘:经济因素和照护因素
调查不仅对父母的工具性支持和生育偏好对子女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还单独考察了不同收入水平下父母的性别偏好对二孩生育计划的影响。研究发现,对于不同收入家庭,一孩性别是否符合父母预期与是否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关系是不同的。对于收入最低组,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时,约有1/3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而对应符合父母预期组中,接近30%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两者相差不明显;收入中等偏下组,二者相差8.3个百分点;而收入最高组,二者相差27.2个百分点,该组中,如果一孩性别不符合父母预期,有64.5%的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
这说明,收入在父母对子女生育影响中可能起着调节作用。进一步的研究证实了这种可能性。调查结果显示,一般情况下,收入水平越高,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越大,反映了经济因素在家庭生育安排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父母对子女的生育计划是有显著影响的,父母的照料支持、父母的二孩或多孩偏好以及生育性别偏好会显著提高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此外,经济因素是影响城市女性生育计划的重要因素,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女性有二孩生育计划的可能性越大。同时,父母所表达出来的性别偏好对女性生育二孩计划的影响程度会因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父母性别偏好对收入越高的家庭影响越大。
调查组还专门探究了夫妻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原因,在不打算再生二孩的女性中,选择“没人帮忙照顾”的占17%,是仅次于“经济条件不允许”的第二大原因。结合中国家庭中父母提供的照料支持较为普遍,且对女性二孩生育计划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现实,靳永爱提到,当前我国公共托幼体系很不完善,尤其是0—3岁的公共婴幼儿照护体系基本缺失,家庭的婴幼儿照护负担大,而要让子女在作出二孩生育决策时不过于依赖父母,需要补齐我国婴幼儿照料服务的制度性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