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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就近几年国内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的情况,分析国内的火灾形势。从现行的消防机制上,分析了不利于控制火灾发生的因素,针对现状提出了控制火灾、消除隐患应采取的预防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 现状 分析
现代社会,人们对休闲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种公众聚集场所如舞厅、KTV包间、桑拿浴室、网吧、电影院等也随之剧增,在一些大型娱乐城;规模也从最初的几十平方米、几百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几千甚至是上万平方米。当然,随之而来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集聚场所的数量势必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公众聚集重大火灾隐患的现状及特点
(一)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现状
公众聚集场所历来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场所,其占近几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总数的70%多,而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罪魁祸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首当其冲。为从根本上消除公众集聚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發生,近年来,国务院11部委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至今,全国各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都会进行类似的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但目前,全国各地的公众聚集场所仍有数万处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整改,而且新的火灾隐患还在不断增加,其中数千处存在重特大火灾隐患的公众集聚场所随时都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整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特点
一是建筑形式多样。公众聚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厂房,有的甚至是在居民楼与古建筑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按照其原有功能确定的,而公众聚集场所内的消防设计是有许多特殊要求的。
二是内部结构复杂。公众聚集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如浴室不仅有员工专门通道,而且男宾、女宾也有不同的出口,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再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往往在走道两侧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三是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公众聚集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四是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公众聚集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二、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随着大量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改造和兴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强,火灾危害程度随之增大。如深圳致丽工艺玩具厂特大火灾就是仓库内电线短路打火产生的熔珠引燃下方堆放的可燃物所致。
(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部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滑坡。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的法人代表只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忽略消防安全,因责任事故导致火灾发生。洛阳东都商厦火灾就是由于东都商厦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实行承包经营后,在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分店开业前,违章电焊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三)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对消防安全缺乏应有的重视。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不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只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采取搪塞拖延的态度,有的以经费困难为由拒绝整改。有的建筑工程项目边施工边申报有的甚至未经审批先行施工,造成先天不足后天难改的火灾隐患,最终导致火灾的发生。常德桥南市场火灾就是由于桥南市场开发总公司违规建设,违法经营,重大火灾隐患久拖未改,内部管理混乱,没有有效扑救初期火灾而造成的。
(四)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引发火灾事故,导致群死群伤。公众聚集场所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常闭式防火敞开、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通道堵塞、占用和出口上锁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阻碍了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北京市 “蓝极速网络”等特大火灾都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
三、目前,要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预防和扼制公众聚集场所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把住审批发证关口,消除产生火灾隐患源头
1.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坚决不批;
2.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建筑工程中减、缓、砍、降消防设计的行为;
3.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审核或验收不合格的场所投入使用;
4.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营业。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对发生问题的审批项目,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二)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长治久安。
1.要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消防、治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分口把关,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在侧重对市区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治理整顿的同时,要将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和农村的公众聚集场所纳入治理范畴,防止失控漏管。
2.要切实加强长效管理。要将公众聚集场所按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分别落实到支队、消防大队(科、股)、派出所,实行三级管理,做到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落实。所有的公众聚集场所都要建立防火档案和管理台帐,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各级消防监督部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定期召开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国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案例和本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大防火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公众聚集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将被动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变为自觉行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要加强巡查工作,防止遗留火种,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火源电源管理,预防用火不慎及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防止安全门及通道被堵造成群死群伤。同时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及时反映经营中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各种违法章行为和各类火灾隐患,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①要实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对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全员培训,使公众聚集场所的全体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进行热点追踪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以及防火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
③要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活动将消防宣传材料送到每个经营业主手中,在公众聚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
④要认真制定完善公众聚集场所灭火疏散预案,并结合预案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其中,使其熟悉灭火疏散中的各个环节,有效提高其火灾自防自救与应急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中国消防在线》《安全文化网》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 现状 分析
现代社会,人们对休闲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种公众聚集场所如舞厅、KTV包间、桑拿浴室、网吧、电影院等也随之剧增,在一些大型娱乐城;规模也从最初的几十平方米、几百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几千甚至是上万平方米。当然,随之而来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集聚场所的数量势必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公众聚集重大火灾隐患的现状及特点
(一)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现状
公众聚集场所历来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场所,其占近几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总数的70%多,而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罪魁祸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首当其冲。为从根本上消除公众集聚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發生,近年来,国务院11部委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至今,全国各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都会进行类似的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但目前,全国各地的公众聚集场所仍有数万处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整改,而且新的火灾隐患还在不断增加,其中数千处存在重特大火灾隐患的公众集聚场所随时都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整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特点
一是建筑形式多样。公众聚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厂房,有的甚至是在居民楼与古建筑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按照其原有功能确定的,而公众聚集场所内的消防设计是有许多特殊要求的。
二是内部结构复杂。公众聚集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如浴室不仅有员工专门通道,而且男宾、女宾也有不同的出口,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再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往往在走道两侧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三是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公众聚集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四是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公众聚集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二、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随着大量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改造和兴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强,火灾危害程度随之增大。如深圳致丽工艺玩具厂特大火灾就是仓库内电线短路打火产生的熔珠引燃下方堆放的可燃物所致。
(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部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滑坡。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的法人代表只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忽略消防安全,因责任事故导致火灾发生。洛阳东都商厦火灾就是由于东都商厦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实行承包经营后,在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分店开业前,违章电焊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三)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对消防安全缺乏应有的重视。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不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只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采取搪塞拖延的态度,有的以经费困难为由拒绝整改。有的建筑工程项目边施工边申报有的甚至未经审批先行施工,造成先天不足后天难改的火灾隐患,最终导致火灾的发生。常德桥南市场火灾就是由于桥南市场开发总公司违规建设,违法经营,重大火灾隐患久拖未改,内部管理混乱,没有有效扑救初期火灾而造成的。
(四)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引发火灾事故,导致群死群伤。公众聚集场所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常闭式防火敞开、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通道堵塞、占用和出口上锁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阻碍了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北京市 “蓝极速网络”等特大火灾都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
三、目前,要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预防和扼制公众聚集场所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把住审批发证关口,消除产生火灾隐患源头
1.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坚决不批;
2.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建筑工程中减、缓、砍、降消防设计的行为;
3.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审核或验收不合格的场所投入使用;
4.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营业。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对发生问题的审批项目,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二)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长治久安。
1.要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消防、治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分口把关,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在侧重对市区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治理整顿的同时,要将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和农村的公众聚集场所纳入治理范畴,防止失控漏管。
2.要切实加强长效管理。要将公众聚集场所按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分别落实到支队、消防大队(科、股)、派出所,实行三级管理,做到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落实。所有的公众聚集场所都要建立防火档案和管理台帐,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各级消防监督部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定期召开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国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案例和本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大防火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公众聚集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将被动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变为自觉行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要加强巡查工作,防止遗留火种,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火源电源管理,预防用火不慎及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防止安全门及通道被堵造成群死群伤。同时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及时反映经营中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各种违法章行为和各类火灾隐患,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①要实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对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全员培训,使公众聚集场所的全体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进行热点追踪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以及防火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
③要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活动将消防宣传材料送到每个经营业主手中,在公众聚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
④要认真制定完善公众聚集场所灭火疏散预案,并结合预案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其中,使其熟悉灭火疏散中的各个环节,有效提高其火灾自防自救与应急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中国消防在线》《安全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