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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还吸大麻吗?答案很明显是:“不”。让一个瘾君子当上超级大国的总统这事的意义恐怕比让一个黑人当上美国总统的意义还大。那么贵为总统的奥巴马为什么不忌讳自己曾经吸食大麻?答案同样很简单——因为他现在不吸了。人类总有些臭毛病,看到一个人一直以来当个毫无差错的好好先生会觉得缺了点什么,若看到别人曾经走过弯路然后来个浪子回头便交口称赞好像那人建立了什么丰功伟业似的。
那么奥巴马为什么不一直吸食大麻?那不是很爽吗?我们来看看曾经的“吸毒者”奥巴马是怎么说的吧。“众所周知,我年少时曾吸食大麻。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不良习惯或者说恶习,但与我成年后吸了很长时间的香烟相比,没有迥然不同之处。”奥巴马说,“我不认为它比酒精危险。甚至就对个体消费者的影响而言,大麻的危险性比酒精更小。”无论他怎么强调大麻对个体的危险性比酒精还小(事实上这一点我们还需要继续论证),吸食大麻仍然是“一个不良习惯或者恶习”。和奥巴马差不多的是,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克林顿也曾接触过大麻,但当他们提及各自的吸毒史时都不敢大肆渲染、沾沾自喜,更多的是一副“千万别学我”的低头认罪的态度。因为你不能想象的是,一个大清早就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坐在可以启动核弹按钮的白宫办公室里,这个世界将会乱成什么样。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吸食大麻之路上悬崖勒马,现在他们更可能只是个恶病缠身的瘾君子,而不是总统。
虚伪的大麻无害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会我们,矛盾具有普遍性的同时也具有特殊性。所以,对于吸食大麻,我们也该承认不同的人身上会产生不同反应。这就像有的人脸皮薄有的人脸皮厚,抽他们一耳光在他们脸上产生的疼痛感是不同的。最典型的例子就在某论坛上一个关于吸食大麻的感觉的问答下,有用户现身说法介绍经验——“女朋友曾经好奇一起抽,我抽了几口感觉上来了就果断停止,结果她把剩下的抽完了一点反应都没有,觉得困就直接睡了。”(是的,该用户一下子就犯了“引诱他人吸毒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究竟是何种奇葩体质导致该用户的女友把大麻变成催眠药这个问题我们就交给科学宅们吧,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抽了几口感觉上来了”的人,这种人,占人类中的绝大多数,比如“该用户”,比如奥巴马。
那么大麻是如何使他们“来感觉”的呢?大麻植物含有400多种化学成分,其中60种可归为大麻素一类。四氢大麻酚(THC)仅仅是大麻素的一种,但就目前人类对大麻的认识来说,它是大麻中对大脑影响最大的化学物质,换句话说,THC就是大麻中最让人“来感觉”的神经性化学物质。
当年少无知的奥巴马拿起一根大麻烟点着后,他开始吸入THC,THC会迅速地从肺部进入血液,作用于大脑和其他器官,这个过程只有几秒钟。大脑中有某些区域对THC的刺激会产生反应,这些区域被称为大麻酚敏感区,而产生的反应会给奥巴马“high”的感觉,寻求这种“high”的刺激感正是很多人吸食大麻的目的所在。
奥巴马吸入大麻烟后,起初感觉很放松、很美,有种朦胧和轻飘飘的感觉。他的眼睛会膨胀,这样对色彩的感觉会更加强烈,其他的感觉也会增强——这时候他感觉自己拥有猫头鹰的眼睛、狗的鼻子和猫的耳朵,以及前所未有的好胃口,因为他的味蕾感觉也被放大了(胖子们三思吧)。奥巴马这时候感觉相当愉快,变成了一个无比渴望与人分享愉悦的话唠,拉着小伙伴从肯尼亚的狮子聊到美国姑娘的大白腿。再过一段时间后,他会产生幻觉,时而感到恐慌时而感到愉快,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再有与人交流的欲望。这些感觉都是由THC与大脑相互作用所造成的。整个过程,他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控制自己身体的协调性和平衡,因为THC同样在“麻醉”着他的小脑——不然他也不会有“飘飘然”的感觉。需要说明的是,短期吸食大麻几乎不会让人持续产生对这种感觉的生理依赖。
如奥巴马所说,从医学角度看,大麻的成瘾程度(短时间内)对身体的直接伤害低于香烟和酒精,即使产生躯体依赖性,戒断症状也较轻微。首先,除了被用来为大麻开脱罪名外,香烟和酒精(我说的是喝酒)对人类没有其他任何益处,即使是用“事物具有一分为二的两面性”这种真理来判断也是如此。其次,埃博拉比发烧危害大,但并不代表发烧受欢迎,对于大麻与香烟、酒精我们应该持同等态度,我们要做的不是放开大麻,而是收紧香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任何脱离心瘾谈毒品危害的说法都是耍流氓。
相信很多人看了大麻迷们对吸食大麻后那种飞一般的感觉后都有跃跃欲试的冲动——反正一次两次也不会有生理依赖,自己控制好心理依赖就好了。可是人类总喜欢高估自己的自制力,看看有多少人连肥都减不了就知道了。要知道,过日子不像拍韩剧,没那么多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大多数时间我们的生活都是枯燥无味的,所以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尝试过大麻的人,心里怎么舍得放下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NIDA)的研究报告显示:长期吸食大麻会导致成瘾。据统计,9%的长期吸食大麻人群确定成瘾。接触大麻年龄小和吸食频率高者更容易成瘾,18岁之前接触大麻的吸食者成瘾率超过17%,这些吸食者成瘾初期几乎100%的诱因都是心瘾。毒瘾低不代表不会成瘾,一旦长期吸食大麻,毒瘾较大的一天可以“high”7-8次或更多,根据大麻的作用时限(40分钟—5小时不等),大概没有人会觉得这种人还有什么作为吧?而且,长期吸食大麻会产生记忆和学习能力下降、扭曲的感觉、思考和解决问题时出现困难、丧失协调性、心率加快、焦躁、幻觉和恐慌等副作用。
相比香烟,长期吸食大麻造成的上述症状更为明显。一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缉毒民警告诉本刊记者:“长期吸食大麻的人目光呆滞,对光反应迟钝,言语不清,对时间、距离判断失真,控制平衡能力下降,有时候一眼就能看出来。”
大麻的可怕危害
最近国内娱乐圈明星涉毒案件频发,许多粉丝开始为毒品(尤其是大麻)合法化呐喊。这个看脸的世界,长得好可能可以当饭吃,可以当卡刷,但这卡绝对刷不通监狱的门禁。为大麻洗白的理论依仗得最多的一点是:吸食大麻对人身体危害小于香烟和酒精——看看奥巴马干的好事! 首先,大麻对人的精神干扰才是它迟迟未能登上大众餐桌的主要原因,因为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可以产生的社会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前边说到吸食大麻会产生幻觉,这种精神干扰比喝醉酒还大。有上亿人接触过大麻的美国,吸食大麻后驾车和酒驾一样,都是交通法规里最严重的罪行——正所谓“司机一口毒,亲人两行泪”。是的,如果吸食大麻仅仅是自己折磨自己,那就像自杀一样,没人会呼吁将自杀定为一种犯罪。但如果一个人从11楼跳楼自杀把8楼住户的遮阳板撞破了,飞过4楼时还去教唆别人自杀,大肆渲染在空中飞翔的快感,最后落地时还把马路上停着的奔驰车给砸坏了,那么这个人必然是有罪的。而且和单纯跳楼自杀的人不同的是,一个吸食大麻的人,因为精神被干扰,已经无法决定自己会对他人产生什么影响,这跟精神病人大多该关进精神病院是同一道理。
其次,大麻不易成瘾也成为为大麻大开方便之门的借口。以美国为例,有超过60%的人曾沾过大麻,而成瘾的不过9%——看起来比香烟和酒精低多了。所以他们更愿意把大麻称作“软毒品”,而海洛因、冰毒等则是“硬毒品”。在他们看来,毒这东西,吸“软”的怡情,吸“硬”的伤身。美国有10.2%的人口吸食各种毒品,硬毒品吸毒人口也并不恐怖(1.4‰左右),可重点是,美国这1.4‰的硬毒品吸毒人员的吸毒起点几乎都是大麻。
最后,毒品非罪化的国家和地区也特别容易被拿来说事。这个时候,荷兰和葡萄牙的毒品比他们的罗本和C罗更吸引关注。客观数据显示,在这些放松了毒品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吸毒人数并没有显著的增加,无论软、硬毒品均是如此。同时,软、硬毒品吸毒人数比例也被用来攻击中国现时的禁毒法律。他们提出,荷兰吸食硬毒品的人口比例并不比中国高多少。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也从经济学角度为此解释过——你连危害程度比较轻的毒品都禁,那我吸软毒品或者吸硬毒品都是同样的违法行为,我何不尝试硬毒品?但是他忽略的一点是,绝大多数吸毒者从危害较低的毒品走向危害较高的毒品的原因是自己的毒瘾不断增大,软毒品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开始追求更大的刺激。这跟毒品管制的宽紧程度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所以经济学上的追求消费价值最大化的论调并不适用于毒品。某些国家或地区放松毒品管制后吸毒(或吸食硬毒品)人数并没有显著增加,是因为这些地方本来便毒品泛滥,毒品管制形同虚设,想吸毒的人都轻易地吸上了,之前不想吸的人自然也不会因为条件变便利而沾染毒品。
另外,从客观条件来说,大麻由于其产地的原因,在欧美滥用的比较多,甚至由此产生了所谓的“大麻文化”,而亚洲滥用大麻的比例相对较少,尤其在我国,大麻从未作为一种精神毒(药)品大规模流行过。在国内,大麻价格与冰毒、海洛因相比,也比较昂贵,同时也更难获得。所以在中国吸食硬毒品人数远高于大麻,绝不是因为毒品管制。
撇开其他因素不谈,从地域面积来说,让大麻走向合法之路的地区在地球版图上可谓沧海一栗。部分为大麻开方便之门的地区,几乎都只有两个理由,一是大麻已经泛滥,管制成本过高;二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以美国为例,今年年初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通过投票表决,宣布娱乐性大麻也合法了,所有年满21岁的成年人都可以在位于这两个州境内的商店里名正言顺地买大麻。这不能说明大麻在美国人眼里是什么好东西,因为美国联邦法律仍然认为吸食和提供大麻是违法的,适当放开,只是无奈之举。大麻在美国泛滥至何种程度呢?据一名曾留学美国的网民描述,有一次他的几个同学在巷子里吸大麻烟,被警察发现了,但是警察并没有逮捕他们,而是和他们说:“请你们现在立刻离开,我当什么也没看到。”在美国这种后座乘客没系安全带被发现都要罚款200美元的国家,居然对大麻如此宽容——因为大麻爱好者实在太多了,他们抓不过来。
放开对大麻的严管,一来降低了管制成本,二来,也能为当地经济添砖加瓦。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近几年经济不景气,急需增加税收。科罗拉多州政府在2014年头两个月收取的大麻销售税就高达617万美元,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预计全年将会收取9800万美元的大麻税,并有可能为科罗拉多州居民创造1万个就业机会。科罗拉多州是个小州,人口总数很低。居民人数排名第一的加利福尼亚州虽然只批准了医用大麻,尚未批准娱乐性大麻合法化,但去年的统计结果显示,仅仅是医用大麻的消费税就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2013年全美国的合法大麻市场价值为15.3亿美元,随着美国人民对于大麻的宽容度不断提高,娱乐性大麻的进一步放开,有关机构预计5年后全美国的大麻市场将扩大到102亿美元的规模。
所以,看到别的地方大麻合法化,我们没理由感到羡慕,我们更应该为自己庆幸,庆幸我们从来不需要一种不折不扣的毒品为我们带来愉悦,庆幸大麻并没有在我们所生活的地方泛滥成灾,也庆幸我们还没有穷到要靠卖大麻来拉动经济。要知道,即使是在美国,绝大多数的母亲和教师更羡慕中国,因为大麻没合法化之前,他们至少还能和孩子们说:“别碰那种东西,那是违法的!”
那么奥巴马为什么不一直吸食大麻?那不是很爽吗?我们来看看曾经的“吸毒者”奥巴马是怎么说的吧。“众所周知,我年少时曾吸食大麻。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不良习惯或者说恶习,但与我成年后吸了很长时间的香烟相比,没有迥然不同之处。”奥巴马说,“我不认为它比酒精危险。甚至就对个体消费者的影响而言,大麻的危险性比酒精更小。”无论他怎么强调大麻对个体的危险性比酒精还小(事实上这一点我们还需要继续论证),吸食大麻仍然是“一个不良习惯或者恶习”。和奥巴马差不多的是,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克林顿也曾接触过大麻,但当他们提及各自的吸毒史时都不敢大肆渲染、沾沾自喜,更多的是一副“千万别学我”的低头认罪的态度。因为你不能想象的是,一个大清早就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坐在可以启动核弹按钮的白宫办公室里,这个世界将会乱成什么样。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吸食大麻之路上悬崖勒马,现在他们更可能只是个恶病缠身的瘾君子,而不是总统。
虚伪的大麻无害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会我们,矛盾具有普遍性的同时也具有特殊性。所以,对于吸食大麻,我们也该承认不同的人身上会产生不同反应。这就像有的人脸皮薄有的人脸皮厚,抽他们一耳光在他们脸上产生的疼痛感是不同的。最典型的例子就在某论坛上一个关于吸食大麻的感觉的问答下,有用户现身说法介绍经验——“女朋友曾经好奇一起抽,我抽了几口感觉上来了就果断停止,结果她把剩下的抽完了一点反应都没有,觉得困就直接睡了。”(是的,该用户一下子就犯了“引诱他人吸毒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究竟是何种奇葩体质导致该用户的女友把大麻变成催眠药这个问题我们就交给科学宅们吧,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抽了几口感觉上来了”的人,这种人,占人类中的绝大多数,比如“该用户”,比如奥巴马。
那么大麻是如何使他们“来感觉”的呢?大麻植物含有400多种化学成分,其中60种可归为大麻素一类。四氢大麻酚(THC)仅仅是大麻素的一种,但就目前人类对大麻的认识来说,它是大麻中对大脑影响最大的化学物质,换句话说,THC就是大麻中最让人“来感觉”的神经性化学物质。
当年少无知的奥巴马拿起一根大麻烟点着后,他开始吸入THC,THC会迅速地从肺部进入血液,作用于大脑和其他器官,这个过程只有几秒钟。大脑中有某些区域对THC的刺激会产生反应,这些区域被称为大麻酚敏感区,而产生的反应会给奥巴马“high”的感觉,寻求这种“high”的刺激感正是很多人吸食大麻的目的所在。
奥巴马吸入大麻烟后,起初感觉很放松、很美,有种朦胧和轻飘飘的感觉。他的眼睛会膨胀,这样对色彩的感觉会更加强烈,其他的感觉也会增强——这时候他感觉自己拥有猫头鹰的眼睛、狗的鼻子和猫的耳朵,以及前所未有的好胃口,因为他的味蕾感觉也被放大了(胖子们三思吧)。奥巴马这时候感觉相当愉快,变成了一个无比渴望与人分享愉悦的话唠,拉着小伙伴从肯尼亚的狮子聊到美国姑娘的大白腿。再过一段时间后,他会产生幻觉,时而感到恐慌时而感到愉快,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再有与人交流的欲望。这些感觉都是由THC与大脑相互作用所造成的。整个过程,他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控制自己身体的协调性和平衡,因为THC同样在“麻醉”着他的小脑——不然他也不会有“飘飘然”的感觉。需要说明的是,短期吸食大麻几乎不会让人持续产生对这种感觉的生理依赖。
如奥巴马所说,从医学角度看,大麻的成瘾程度(短时间内)对身体的直接伤害低于香烟和酒精,即使产生躯体依赖性,戒断症状也较轻微。首先,除了被用来为大麻开脱罪名外,香烟和酒精(我说的是喝酒)对人类没有其他任何益处,即使是用“事物具有一分为二的两面性”这种真理来判断也是如此。其次,埃博拉比发烧危害大,但并不代表发烧受欢迎,对于大麻与香烟、酒精我们应该持同等态度,我们要做的不是放开大麻,而是收紧香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任何脱离心瘾谈毒品危害的说法都是耍流氓。
相信很多人看了大麻迷们对吸食大麻后那种飞一般的感觉后都有跃跃欲试的冲动——反正一次两次也不会有生理依赖,自己控制好心理依赖就好了。可是人类总喜欢高估自己的自制力,看看有多少人连肥都减不了就知道了。要知道,过日子不像拍韩剧,没那么多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大多数时间我们的生活都是枯燥无味的,所以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尝试过大麻的人,心里怎么舍得放下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NIDA)的研究报告显示:长期吸食大麻会导致成瘾。据统计,9%的长期吸食大麻人群确定成瘾。接触大麻年龄小和吸食频率高者更容易成瘾,18岁之前接触大麻的吸食者成瘾率超过17%,这些吸食者成瘾初期几乎100%的诱因都是心瘾。毒瘾低不代表不会成瘾,一旦长期吸食大麻,毒瘾较大的一天可以“high”7-8次或更多,根据大麻的作用时限(40分钟—5小时不等),大概没有人会觉得这种人还有什么作为吧?而且,长期吸食大麻会产生记忆和学习能力下降、扭曲的感觉、思考和解决问题时出现困难、丧失协调性、心率加快、焦躁、幻觉和恐慌等副作用。
相比香烟,长期吸食大麻造成的上述症状更为明显。一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缉毒民警告诉本刊记者:“长期吸食大麻的人目光呆滞,对光反应迟钝,言语不清,对时间、距离判断失真,控制平衡能力下降,有时候一眼就能看出来。”
大麻的可怕危害
最近国内娱乐圈明星涉毒案件频发,许多粉丝开始为毒品(尤其是大麻)合法化呐喊。这个看脸的世界,长得好可能可以当饭吃,可以当卡刷,但这卡绝对刷不通监狱的门禁。为大麻洗白的理论依仗得最多的一点是:吸食大麻对人身体危害小于香烟和酒精——看看奥巴马干的好事! 首先,大麻对人的精神干扰才是它迟迟未能登上大众餐桌的主要原因,因为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可以产生的社会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前边说到吸食大麻会产生幻觉,这种精神干扰比喝醉酒还大。有上亿人接触过大麻的美国,吸食大麻后驾车和酒驾一样,都是交通法规里最严重的罪行——正所谓“司机一口毒,亲人两行泪”。是的,如果吸食大麻仅仅是自己折磨自己,那就像自杀一样,没人会呼吁将自杀定为一种犯罪。但如果一个人从11楼跳楼自杀把8楼住户的遮阳板撞破了,飞过4楼时还去教唆别人自杀,大肆渲染在空中飞翔的快感,最后落地时还把马路上停着的奔驰车给砸坏了,那么这个人必然是有罪的。而且和单纯跳楼自杀的人不同的是,一个吸食大麻的人,因为精神被干扰,已经无法决定自己会对他人产生什么影响,这跟精神病人大多该关进精神病院是同一道理。
其次,大麻不易成瘾也成为为大麻大开方便之门的借口。以美国为例,有超过60%的人曾沾过大麻,而成瘾的不过9%——看起来比香烟和酒精低多了。所以他们更愿意把大麻称作“软毒品”,而海洛因、冰毒等则是“硬毒品”。在他们看来,毒这东西,吸“软”的怡情,吸“硬”的伤身。美国有10.2%的人口吸食各种毒品,硬毒品吸毒人口也并不恐怖(1.4‰左右),可重点是,美国这1.4‰的硬毒品吸毒人员的吸毒起点几乎都是大麻。
最后,毒品非罪化的国家和地区也特别容易被拿来说事。这个时候,荷兰和葡萄牙的毒品比他们的罗本和C罗更吸引关注。客观数据显示,在这些放松了毒品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吸毒人数并没有显著的增加,无论软、硬毒品均是如此。同时,软、硬毒品吸毒人数比例也被用来攻击中国现时的禁毒法律。他们提出,荷兰吸食硬毒品的人口比例并不比中国高多少。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也从经济学角度为此解释过——你连危害程度比较轻的毒品都禁,那我吸软毒品或者吸硬毒品都是同样的违法行为,我何不尝试硬毒品?但是他忽略的一点是,绝大多数吸毒者从危害较低的毒品走向危害较高的毒品的原因是自己的毒瘾不断增大,软毒品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开始追求更大的刺激。这跟毒品管制的宽紧程度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所以经济学上的追求消费价值最大化的论调并不适用于毒品。某些国家或地区放松毒品管制后吸毒(或吸食硬毒品)人数并没有显著增加,是因为这些地方本来便毒品泛滥,毒品管制形同虚设,想吸毒的人都轻易地吸上了,之前不想吸的人自然也不会因为条件变便利而沾染毒品。
另外,从客观条件来说,大麻由于其产地的原因,在欧美滥用的比较多,甚至由此产生了所谓的“大麻文化”,而亚洲滥用大麻的比例相对较少,尤其在我国,大麻从未作为一种精神毒(药)品大规模流行过。在国内,大麻价格与冰毒、海洛因相比,也比较昂贵,同时也更难获得。所以在中国吸食硬毒品人数远高于大麻,绝不是因为毒品管制。
撇开其他因素不谈,从地域面积来说,让大麻走向合法之路的地区在地球版图上可谓沧海一栗。部分为大麻开方便之门的地区,几乎都只有两个理由,一是大麻已经泛滥,管制成本过高;二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以美国为例,今年年初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通过投票表决,宣布娱乐性大麻也合法了,所有年满21岁的成年人都可以在位于这两个州境内的商店里名正言顺地买大麻。这不能说明大麻在美国人眼里是什么好东西,因为美国联邦法律仍然认为吸食和提供大麻是违法的,适当放开,只是无奈之举。大麻在美国泛滥至何种程度呢?据一名曾留学美国的网民描述,有一次他的几个同学在巷子里吸大麻烟,被警察发现了,但是警察并没有逮捕他们,而是和他们说:“请你们现在立刻离开,我当什么也没看到。”在美国这种后座乘客没系安全带被发现都要罚款200美元的国家,居然对大麻如此宽容——因为大麻爱好者实在太多了,他们抓不过来。
放开对大麻的严管,一来降低了管制成本,二来,也能为当地经济添砖加瓦。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近几年经济不景气,急需增加税收。科罗拉多州政府在2014年头两个月收取的大麻销售税就高达617万美元,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预计全年将会收取9800万美元的大麻税,并有可能为科罗拉多州居民创造1万个就业机会。科罗拉多州是个小州,人口总数很低。居民人数排名第一的加利福尼亚州虽然只批准了医用大麻,尚未批准娱乐性大麻合法化,但去年的统计结果显示,仅仅是医用大麻的消费税就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2013年全美国的合法大麻市场价值为15.3亿美元,随着美国人民对于大麻的宽容度不断提高,娱乐性大麻的进一步放开,有关机构预计5年后全美国的大麻市场将扩大到102亿美元的规模。
所以,看到别的地方大麻合法化,我们没理由感到羡慕,我们更应该为自己庆幸,庆幸我们从来不需要一种不折不扣的毒品为我们带来愉悦,庆幸大麻并没有在我们所生活的地方泛滥成灾,也庆幸我们还没有穷到要靠卖大麻来拉动经济。要知道,即使是在美国,绝大多数的母亲和教师更羡慕中国,因为大麻没合法化之前,他们至少还能和孩子们说:“别碰那种东西,那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