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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如:感谢杜校长接受我们的采访。祝塘中心小学今年将迎来百年校庆,学校能够走过一个世纪而薪火相传、弦歌不绝,一定很不容易吧?
杜金凤:是的,百年风雨,世纪沧桑,毫不夸张地讲,祝小一百年,是一部浓缩的奋斗史。1912年,祝塘热心教育的地方有识之士创办新学,开启了祝塘小学教育的历史。一百年中,学校几次迁址,从几间破败不堪的庙屋建设成一座设施一流的现代化学校;一百年中,学校几次更名,从“启明小学”发展到“江阴市祝塘中心小学”;一百年中,学校几次整合,从分布全镇的几十所村小调整到一个中心、一个办学点的格局。在这一百年中,唯一不变的是祝塘小学历任教职员工坚持特色办学的理念和精神: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直观式教学到现在仍然倡导的情景式教学;从60年代学习雷锋做好事到80年代开始坚持至今的学习炎黄奉献爱心;从90年代开展“少年儿童的组织保护和自我保护研究”和“农村小学科技教育研究”到如今科技、自护教育列入学校常态化工作,真正做到了“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经历了多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曲折变革,学校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全国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少先队教育科研实验学校”、“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等几十项荣誉的省级现代化学校。
杨孝如:据我所知,你们学校开展儿童自护教育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这对于一所乡镇小学来说是非常难得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1989年公布的,90年代初期你们就关注到了儿童权利的保护,应该来说还是比较早的。回过头来看,当时你们怎么会想到要搞儿童自护教育的?
杜金凤:当时是90年代初期,经济进入大发展和大飞跃时期,我们祝塘镇位于江阴市东南部,地处太湖平原,属长江三角洲对外经济开发区,居无锡、江阴、常熟三市的几何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所以当时工业经济发展较快,有“江南外贸第一镇”、“中国针织服装名镇”的美誉。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开放,各种诱惑随之而来,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犯罪率上升,恶性事件频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千千万万个“小皇帝”登了基,千千万万个“小太阳”上了天。在家长的宠爱下,孩子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现象严重,自理能力和自护能力不容乐观,而且心理也不健全,很多人都表现出怯懦、任性、自私等性格缺点。因此,如何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障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成了当时教育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少先队员要“自理、自护、自律、自强”的四自要求,并明确侧重“自护”,以“自护”带动其他“三自”。为此,学校少先队总部向全镇的少年儿童发出了“行动起来吧,同保护神交朋友”的倡议书,让少年儿童们明确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学校组织一批资深辅导员老师编写了《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活动90题》。各班辅导员老师认真围绕“自保教育90题”,根据班级学生特点,选好专题,开展“我们的保护神”系列活动。
我们没有意料到的是,学校开展的“自我保护”活动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不仅受到了当时的无锡团市委、少工委、江阴团市委、祝塘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当时的十四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徐国英等一些专家的高度赞赏。
1993年3月30日,无锡市“我们的保护神”开幕式暨江阴市现场交流会在我校隆重召开,省少工委专门发来了贺电,肯定了我校在少年儿童自护教育所取得的喜人成绩,并鼓励我们再接再厉。此活动也引起了当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的孙家正同志的关注。队员们非常高兴,给孙书记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收到信后,孙书记百忙中很快回了信,肯定了我们的成绩,同时希望队员们“善于保护自我,勇于面对人生,勤于学习知识,乐于奉献社会”,希望学校要不断总结提高,创出自护活动的特色,带动江阴乃至整个无锡地区的少先队工作。
1994年5月24日,江泽民总书记号召全国少年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的核心要求。在全国少工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也将“自护”列入全国少先队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在“五自”学习实践活动中,侧重开展自护教育,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更坚定了开展自护教育的信心和决心,拉开了深入开展“红领巾保护与发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序幕。
当然,现在回过头去看,虽然“我们的保护神”活动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当时对儿童权利的认识还是比较朴素,主要还是偏重于儿童生命权的保护,自护教育的内容也比较单一,而且一些激励机制也没有很好地跟进,活动也是断断续续。
杨孝如:搞自护教育,刚开始你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够完美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儿童自护教育启动五、六年后,你们就开始了相关的课题研究。用研究的方式去切入儿童自护教育活动,一定会有不同的收获吧?
杜金凤:“我们的保护神”系列活动开展了几年后,我们总结发现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自我保护的组织机构不够完善;活动期间加强了单项能力的训练,没有重视个人整体素质的培养;激励机制没有很好地跟上去,显得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1998年,我们把“少年儿童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作为研究课题,旨在通过系列化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把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在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围绕这一课题,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和实践工作。
在学生组织保护研究这一块,我们首先成立了维权组织,并帮助学生形成寻求组织保护的意识。随后,我们又成立了校外保护组织,聘请了镇司法科、团委、妇联、派出所、消防队、综合治理办公室、交管所、工商所等部门的同志作为校外辅导员,组成校外保护组织机构,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我们还利用家庭保护力量,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设立家校联系卡,召开家长座谈会,让家长提高认识,积累经验。
在学生自我保护研究这一块,首先是建设具有较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我们通过组织学习、听讲座,让教师明确学生自护意义。其次是充分发挥少先队阵地的教育作用,利用学校的启明电视台、红领巾广播、宣传橱窗、花坛标语牌、班级自护园地、自护专栏等,营造浓厚的自护氛围,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增强自护意识。学校还建立了少年儿童自护研究中心、自护小诊所、心理咨询室,这些活动阵地给学生们提供了实践锻炼的舞台,培养了他们自主、自护的能力。再者是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自护活动。我们把教育寓于活动之中,通过讲自护故事、出自护小报、写自护论文、画自护连环画、观看自护影片、举行自护技能大赛等活动来提高学生的自护技能,展示学生的自护本领。最后是设立自护课程,我们制订教学大纲,编写自护教材,设计自护教案,开设自护课程,让学生系统地掌握自护知识和技能。 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和谐统一的自护教育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我校少先队先后荣获全国少工委、江阴市团委授予的“雏鹰大队”、“炎黄大队”等称号。《新华日报》、《关心下一代周报》、《江苏共青团》、《群众》、《河南教育》、《江阴日报》等报刊都刊登了我校自护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无锡电视台、江阴电视台还对学校的自护教育进行了专题报道。
比学校赢得声誉更重要的是,自护教育活动使我校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强化了保护意识,提高了自护能力,并带动了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我校课题组人员编写出版的《少年儿童自护读本》先后获江阴市、无锡市、江苏省少先队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并作为江苏省少先队科研优秀成果出版发行。一系列成绩的取得更使我们看到了自护教育的前景广阔,更坚定了深入开展这一研究的信念。
杨孝如:2003年,你们的课题研究从省少先队课题升格为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课题,而且研究重点也更加明确了,指向儿童的快乐权和自主权。儿童的权利很多,当时为什么特别关注儿童快乐权和自主权的保护?
杜金凤:2001年,我校的“少年儿童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研究课题通过省级鉴定,顺利结题,由于该课题研究不仅构建了系统化的自护教育课程体系,而且形成了少年儿童教育社会化的新格局,同时提高了少年儿童的自护素质,形成了学校工作的一大特色。但如何保持这一特色?如何深化和拓展这一特色教育的内涵?这是我校结题后面临的新问题。
2002年9月1日,我校将全校学生的享权现状作为调查的着眼点,对中高年级300名学生作了“你的权利是否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的抽样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学校积极开展自护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教师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儿童的人身与人格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校园中,基本没有羞辱孩子人格和体罚学生的现象。但是,从调查中我们也看到了还存在的问题:学生并没有充分享有“自主”、“自由”权;没有充分享有休闲、娱乐权;学生的课业负担重,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并不感到快乐;学生对学习活动的自主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中队集体建设不容乐观,辅导员“一手包办”的现象比较严重。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都感到肩头责任的重大。
我们认为,从儿童成长的需求来看,“快乐第一”。快乐是儿童的天性,又是儿童的生活权利。他们要快乐的玩耍活动、快乐的学习探索、快乐的服务劳动、快乐的健康成长。而从儿童的发展来看,“自主第一”。自主是儿童的天性,他们自脱离母体之始就成为同母体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的人,他们有独立的意识和意志,有独特的个性与潜能,有独立的人格与尊严。儿童如没有快乐和自主这两个“第一”,就没有幸福的童年,就不会有成功的教育,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富有人性、个性和创造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主人。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带着这样的想法,2003年,我们着眼于儿童的自主权和快乐权,确立了“维护儿童权利,让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这一课题研究。
“维护儿童权利,让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课题研究包括三个子课题:“课堂教学中学生快乐自主学习的研究”,“学生快乐自主活动的探索与研究”,以及“组建快乐自主中队集体的研究”。在三个子课题的研究中,我们都以“维护儿童权利”作为研究的手段,将“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作为研究的最终目标。古希腊的学者阿基米德曾经有过这样一句豪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我们在三个子课题研究的实践中就以“快乐”为支点,用“自主”作杠杆,撬起了学生快乐自主发展的新天地。
杨孝如:我注意到,2006年之后,你们关于儿童自护教育的声音似乎不是太多了,为什么?是淡化了自护教育特色了吗?
杜金凤:情况是这样的:经历了这两大课题的研究和实践,我校自护教育体系已经全面形成,有良好的自护教育环境,有合理的自护教育机构,有形象化的自护教育活动,更有特色化的课程与考核保障……在实施自护教育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自护教育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内心深处。教师的教育观念正悄悄地发生着转变,“心里装着儿童,凡事想着儿童,工作依靠儿童,一切为了儿童”已成为每位教师的工作宗旨,“切实维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快乐地自主发展”已成为教师的共识。学生也俨然成为学习、活动、中队集体中的主人,他们在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活动、快乐的中队集体中健康成长。2006年之后,关于自护教育,我们虽然宣传不多,声音不多,但却把它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实实在在地在开展。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正是因为我们的自护教育已经渗透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在集中地做、突击地做、孤立地做、形式地做,所以我们没有刻意地去宣传。一句话,我觉得这一阶段的自护教育工作,可以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句古诗来形容——虽然自护教育的“雨丝”细到看不见,但却是一刻不停地落在学生的心田,滋润他们不断成长。
常规化开展自护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学校特色建设的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实验基地,自护研究成果获全国少先队科研成果特等奖。2010年7月,中央电视台《芝麻开门》栏目摄制组专门走进我校拍摄了以孩子成长问题与烦恼为题材的十集电视连续剧《成长密码》。
杨孝如:你们的儿童自护教育开展得很早,成果十分丰硕,而且思考和实践一直在不断深化。回顾这段历程,我想你们一定会有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我们的读者分享吧?
杜金凤:说不上经验,只能说在20多年的自护教育中,有了一些我们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随着研究切入点的变化,学校自护教育不断走向全面、深入且有效。总的来说,我们学校的自护教育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组织保护与自我自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既注重学生自我保护知识、技能的培养,也注重学校、家庭、社会等组织保护网络的设立与构建,真正做到学校、社会、家庭、个体四位一体。
二是生命保护与权利维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不仅仅关注学生的生命保护,也关注学生的权利维护,让学生在和平、尊严、宽容、自由、平等和团结的精神下,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的权利,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最充分地发展学生的个性、才智和能力。
三是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涉及学习、生活、心理、游戏、意外、法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多,范围广。在此基础上,学校又更加侧重学生自主权和快乐权这两个权利的维护。关于这一点,我想多说两句。就当前少年儿童现状来看,大部分学生遭受“三重”:作业负担过重,补习负担过重,父母期望过重。这“三重”犹如三座小山压在孩子头上,他们学得太累太苦了,丧失了自主活动休息的自由、自主思考学习的自由和个性充分发展的自由。他们的心声无人倾听,他们的呼声不被重视。我们侧重自主权和快乐权的维护,就是要支持儿童的自主发展,维护儿童的快乐童年,就要搬掉这“三座小山”,还儿童“三大自由”:还给儿童自主地玩耍和学习的自由,还给儿童自主参与的自由,还给儿童个性发展的自由。
杨孝如:你们的儿童自护教育一开展就是20多年,很不简单。我想你们应该还会继续坚持和发展这一教育特色吧?
杜金凤:是的。自护教育立足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各项权利,这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会继续坚持和发展这一教育特色。前不久,学校制定了2012年到2014年的《祝塘中心小学自护特色发展规划》,在今后三年时间内,我们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设自护教育基地,优化自护教育环境,形成浓郁的自护教育氛围;二是完善自护校本教材,探索自护教育模式,构建自护教育课程体系;三是开展自护实践活动,展示自护教育成果,打造自护教育品牌项目;四是依托自护课题研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完成自护教育著作。我们希望通过努力,使学校的自护教育在原有的特色基础上形成具有示范性、推广性、应用性和影响力的德育理念和模式,从而打响自护教育的特色品牌。
杜金凤:是的,百年风雨,世纪沧桑,毫不夸张地讲,祝小一百年,是一部浓缩的奋斗史。1912年,祝塘热心教育的地方有识之士创办新学,开启了祝塘小学教育的历史。一百年中,学校几次迁址,从几间破败不堪的庙屋建设成一座设施一流的现代化学校;一百年中,学校几次更名,从“启明小学”发展到“江阴市祝塘中心小学”;一百年中,学校几次整合,从分布全镇的几十所村小调整到一个中心、一个办学点的格局。在这一百年中,唯一不变的是祝塘小学历任教职员工坚持特色办学的理念和精神: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直观式教学到现在仍然倡导的情景式教学;从60年代学习雷锋做好事到80年代开始坚持至今的学习炎黄奉献爱心;从90年代开展“少年儿童的组织保护和自我保护研究”和“农村小学科技教育研究”到如今科技、自护教育列入学校常态化工作,真正做到了“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经历了多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曲折变革,学校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全国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少先队教育科研实验学校”、“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等几十项荣誉的省级现代化学校。
杨孝如:据我所知,你们学校开展儿童自护教育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这对于一所乡镇小学来说是非常难得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1989年公布的,90年代初期你们就关注到了儿童权利的保护,应该来说还是比较早的。回过头来看,当时你们怎么会想到要搞儿童自护教育的?
杜金凤:当时是90年代初期,经济进入大发展和大飞跃时期,我们祝塘镇位于江阴市东南部,地处太湖平原,属长江三角洲对外经济开发区,居无锡、江阴、常熟三市的几何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所以当时工业经济发展较快,有“江南外贸第一镇”、“中国针织服装名镇”的美誉。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开放,各种诱惑随之而来,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犯罪率上升,恶性事件频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千千万万个“小皇帝”登了基,千千万万个“小太阳”上了天。在家长的宠爱下,孩子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现象严重,自理能力和自护能力不容乐观,而且心理也不健全,很多人都表现出怯懦、任性、自私等性格缺点。因此,如何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障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成了当时教育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少先队员要“自理、自护、自律、自强”的四自要求,并明确侧重“自护”,以“自护”带动其他“三自”。为此,学校少先队总部向全镇的少年儿童发出了“行动起来吧,同保护神交朋友”的倡议书,让少年儿童们明确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学校组织一批资深辅导员老师编写了《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活动90题》。各班辅导员老师认真围绕“自保教育90题”,根据班级学生特点,选好专题,开展“我们的保护神”系列活动。
我们没有意料到的是,学校开展的“自我保护”活动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不仅受到了当时的无锡团市委、少工委、江阴团市委、祝塘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当时的十四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徐国英等一些专家的高度赞赏。
1993年3月30日,无锡市“我们的保护神”开幕式暨江阴市现场交流会在我校隆重召开,省少工委专门发来了贺电,肯定了我校在少年儿童自护教育所取得的喜人成绩,并鼓励我们再接再厉。此活动也引起了当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的孙家正同志的关注。队员们非常高兴,给孙书记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收到信后,孙书记百忙中很快回了信,肯定了我们的成绩,同时希望队员们“善于保护自我,勇于面对人生,勤于学习知识,乐于奉献社会”,希望学校要不断总结提高,创出自护活动的特色,带动江阴乃至整个无锡地区的少先队工作。
1994年5月24日,江泽民总书记号召全国少年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的核心要求。在全国少工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也将“自护”列入全国少先队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在“五自”学习实践活动中,侧重开展自护教育,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更坚定了开展自护教育的信心和决心,拉开了深入开展“红领巾保护与发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序幕。
当然,现在回过头去看,虽然“我们的保护神”活动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当时对儿童权利的认识还是比较朴素,主要还是偏重于儿童生命权的保护,自护教育的内容也比较单一,而且一些激励机制也没有很好地跟进,活动也是断断续续。
杨孝如:搞自护教育,刚开始你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够完美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儿童自护教育启动五、六年后,你们就开始了相关的课题研究。用研究的方式去切入儿童自护教育活动,一定会有不同的收获吧?
杜金凤:“我们的保护神”系列活动开展了几年后,我们总结发现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自我保护的组织机构不够完善;活动期间加强了单项能力的训练,没有重视个人整体素质的培养;激励机制没有很好地跟上去,显得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1998年,我们把“少年儿童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作为研究课题,旨在通过系列化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把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在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围绕这一课题,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和实践工作。
在学生组织保护研究这一块,我们首先成立了维权组织,并帮助学生形成寻求组织保护的意识。随后,我们又成立了校外保护组织,聘请了镇司法科、团委、妇联、派出所、消防队、综合治理办公室、交管所、工商所等部门的同志作为校外辅导员,组成校外保护组织机构,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我们还利用家庭保护力量,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设立家校联系卡,召开家长座谈会,让家长提高认识,积累经验。
在学生自我保护研究这一块,首先是建设具有较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我们通过组织学习、听讲座,让教师明确学生自护意义。其次是充分发挥少先队阵地的教育作用,利用学校的启明电视台、红领巾广播、宣传橱窗、花坛标语牌、班级自护园地、自护专栏等,营造浓厚的自护氛围,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增强自护意识。学校还建立了少年儿童自护研究中心、自护小诊所、心理咨询室,这些活动阵地给学生们提供了实践锻炼的舞台,培养了他们自主、自护的能力。再者是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自护活动。我们把教育寓于活动之中,通过讲自护故事、出自护小报、写自护论文、画自护连环画、观看自护影片、举行自护技能大赛等活动来提高学生的自护技能,展示学生的自护本领。最后是设立自护课程,我们制订教学大纲,编写自护教材,设计自护教案,开设自护课程,让学生系统地掌握自护知识和技能。 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和谐统一的自护教育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我校少先队先后荣获全国少工委、江阴市团委授予的“雏鹰大队”、“炎黄大队”等称号。《新华日报》、《关心下一代周报》、《江苏共青团》、《群众》、《河南教育》、《江阴日报》等报刊都刊登了我校自护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无锡电视台、江阴电视台还对学校的自护教育进行了专题报道。
比学校赢得声誉更重要的是,自护教育活动使我校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强化了保护意识,提高了自护能力,并带动了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我校课题组人员编写出版的《少年儿童自护读本》先后获江阴市、无锡市、江苏省少先队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并作为江苏省少先队科研优秀成果出版发行。一系列成绩的取得更使我们看到了自护教育的前景广阔,更坚定了深入开展这一研究的信念。
杨孝如:2003年,你们的课题研究从省少先队课题升格为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课题,而且研究重点也更加明确了,指向儿童的快乐权和自主权。儿童的权利很多,当时为什么特别关注儿童快乐权和自主权的保护?
杜金凤:2001年,我校的“少年儿童组织保护与自我保护”研究课题通过省级鉴定,顺利结题,由于该课题研究不仅构建了系统化的自护教育课程体系,而且形成了少年儿童教育社会化的新格局,同时提高了少年儿童的自护素质,形成了学校工作的一大特色。但如何保持这一特色?如何深化和拓展这一特色教育的内涵?这是我校结题后面临的新问题。
2002年9月1日,我校将全校学生的享权现状作为调查的着眼点,对中高年级300名学生作了“你的权利是否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的抽样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学校积极开展自护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教师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儿童的人身与人格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校园中,基本没有羞辱孩子人格和体罚学生的现象。但是,从调查中我们也看到了还存在的问题:学生并没有充分享有“自主”、“自由”权;没有充分享有休闲、娱乐权;学生的课业负担重,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并不感到快乐;学生对学习活动的自主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中队集体建设不容乐观,辅导员“一手包办”的现象比较严重。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都感到肩头责任的重大。
我们认为,从儿童成长的需求来看,“快乐第一”。快乐是儿童的天性,又是儿童的生活权利。他们要快乐的玩耍活动、快乐的学习探索、快乐的服务劳动、快乐的健康成长。而从儿童的发展来看,“自主第一”。自主是儿童的天性,他们自脱离母体之始就成为同母体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的人,他们有独立的意识和意志,有独特的个性与潜能,有独立的人格与尊严。儿童如没有快乐和自主这两个“第一”,就没有幸福的童年,就不会有成功的教育,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富有人性、个性和创造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主人。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带着这样的想法,2003年,我们着眼于儿童的自主权和快乐权,确立了“维护儿童权利,让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这一课题研究。
“维护儿童权利,让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课题研究包括三个子课题:“课堂教学中学生快乐自主学习的研究”,“学生快乐自主活动的探索与研究”,以及“组建快乐自主中队集体的研究”。在三个子课题的研究中,我们都以“维护儿童权利”作为研究的手段,将“儿童快乐地自主发展”作为研究的最终目标。古希腊的学者阿基米德曾经有过这样一句豪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我们在三个子课题研究的实践中就以“快乐”为支点,用“自主”作杠杆,撬起了学生快乐自主发展的新天地。
杨孝如:我注意到,2006年之后,你们关于儿童自护教育的声音似乎不是太多了,为什么?是淡化了自护教育特色了吗?
杜金凤:情况是这样的:经历了这两大课题的研究和实践,我校自护教育体系已经全面形成,有良好的自护教育环境,有合理的自护教育机构,有形象化的自护教育活动,更有特色化的课程与考核保障……在实施自护教育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自护教育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内心深处。教师的教育观念正悄悄地发生着转变,“心里装着儿童,凡事想着儿童,工作依靠儿童,一切为了儿童”已成为每位教师的工作宗旨,“切实维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快乐地自主发展”已成为教师的共识。学生也俨然成为学习、活动、中队集体中的主人,他们在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活动、快乐的中队集体中健康成长。2006年之后,关于自护教育,我们虽然宣传不多,声音不多,但却把它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实实在在地在开展。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正是因为我们的自护教育已经渗透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在集中地做、突击地做、孤立地做、形式地做,所以我们没有刻意地去宣传。一句话,我觉得这一阶段的自护教育工作,可以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句古诗来形容——虽然自护教育的“雨丝”细到看不见,但却是一刻不停地落在学生的心田,滋润他们不断成长。
常规化开展自护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学校特色建设的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实验基地,自护研究成果获全国少先队科研成果特等奖。2010年7月,中央电视台《芝麻开门》栏目摄制组专门走进我校拍摄了以孩子成长问题与烦恼为题材的十集电视连续剧《成长密码》。
杨孝如:你们的儿童自护教育开展得很早,成果十分丰硕,而且思考和实践一直在不断深化。回顾这段历程,我想你们一定会有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我们的读者分享吧?
杜金凤:说不上经验,只能说在20多年的自护教育中,有了一些我们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随着研究切入点的变化,学校自护教育不断走向全面、深入且有效。总的来说,我们学校的自护教育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组织保护与自我自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既注重学生自我保护知识、技能的培养,也注重学校、家庭、社会等组织保护网络的设立与构建,真正做到学校、社会、家庭、个体四位一体。
二是生命保护与权利维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不仅仅关注学生的生命保护,也关注学生的权利维护,让学生在和平、尊严、宽容、自由、平等和团结的精神下,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的权利,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最充分地发展学生的个性、才智和能力。
三是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我校的自护教育涉及学习、生活、心理、游戏、意外、法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多,范围广。在此基础上,学校又更加侧重学生自主权和快乐权这两个权利的维护。关于这一点,我想多说两句。就当前少年儿童现状来看,大部分学生遭受“三重”:作业负担过重,补习负担过重,父母期望过重。这“三重”犹如三座小山压在孩子头上,他们学得太累太苦了,丧失了自主活动休息的自由、自主思考学习的自由和个性充分发展的自由。他们的心声无人倾听,他们的呼声不被重视。我们侧重自主权和快乐权的维护,就是要支持儿童的自主发展,维护儿童的快乐童年,就要搬掉这“三座小山”,还儿童“三大自由”:还给儿童自主地玩耍和学习的自由,还给儿童自主参与的自由,还给儿童个性发展的自由。
杨孝如:你们的儿童自护教育一开展就是20多年,很不简单。我想你们应该还会继续坚持和发展这一教育特色吧?
杜金凤:是的。自护教育立足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各项权利,这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会继续坚持和发展这一教育特色。前不久,学校制定了2012年到2014年的《祝塘中心小学自护特色发展规划》,在今后三年时间内,我们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设自护教育基地,优化自护教育环境,形成浓郁的自护教育氛围;二是完善自护校本教材,探索自护教育模式,构建自护教育课程体系;三是开展自护实践活动,展示自护教育成果,打造自护教育品牌项目;四是依托自护课题研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完成自护教育著作。我们希望通过努力,使学校的自护教育在原有的特色基础上形成具有示范性、推广性、应用性和影响力的德育理念和模式,从而打响自护教育的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