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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被城市化的一员。道格·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一书中以预言家的口吻阐述,二十一世纪末人类将实现完全的城市化,全球大概有二三十亿的农业人口将彻底从乡间移入城市,几乎所有人都不免受到影响。然而,一个“被”字,说尽了尚未落脚的新移民们在城市化大潮中进退失据的尴尬处境,城市无疑还没有准备好接纳规模如此庞大的乡村移民。
每年定期上演的中国式春运,为《落脚城市》写下了生动的注脚。节假期客流高峰属于美国社会学家蒂利所发现的三种乡村移民迁徙类型(职业移民、循环式移民和连锁式移民)之一。其中,连锁式移民的数量最多,这种迁徙活动“通过一套社会架构,由迁徙目的地的人口为新移民提供援助、资讯及鼓励,而促成一组组相关的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方迁往另外一个地方”,在中国大城市中广泛存在的城中村、贫民窟、打工者聚居的市郊等都属于这一类,他们的主要成员有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通称——农民工。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作为一种身份自降生起即印在家庭户口簿上,即使到城市成为职业工人,也免不了在称呼上强调来自农村的特殊性。正因了这种特殊性,中国城市的外来务工者在城市落脚时,更需要来自熟人关系网的援助,因此中国“城中村连锁式移民”的特征显得尤为突出;也正因了这种特殊性,中国的乡村移民在获取市民身份的过程中显得尤为艰难,有的甚至可能性为零。关于移民身份的重要性,桑德斯在本书第八章中以德国克劳兹堡为例作了详尽的分析,由于德国一度实行严格的外来移民管制,已前往克劳兹堡的土耳其人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即使落脚城市中心也在事实上长期处于孤立状态,因而越来越保守落后,频繁产生暴力和动荡。
与之相反的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盖奇康都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法维拉等典型的落脚城市在改造过程中,政府逐步提供了其向上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与原住民同等的居民身份、房屋所有权、公共教育、政府服务、社会福利……一大批中产阶级从这些成功的落脚城市中走出来,真正融入都市,从而促进了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向上发展。综观桑德斯在本书中所分析的诸多案例,但凡发展繁荣的落脚城市莫不如此。然而,就中国的落脚城市来看,且不论事关顶层设计的户籍与土地所有制,单是解决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已让大批进城务工者一筹莫展。在过去的几年间,北京强行关闭了数百所打工子弟学校,几十万打工者子女无法在父母身边上学,近年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改制也提上日程。正如桑德斯在书中所提到的,牛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的学者在一项重大研究中指出: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漂泊无依的人口缺乏效率地流动于落脚城市与乡村之间,原因是政府没有提供相应而足够的社会协助、公共住宅与就学安排等措施,以促使乡村移民在城市里永久定居下来。
尽管如此,与日益贫瘠凋敝的村庄相比,落脚城市依然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多数老一辈的农村人都有着这样朴素的愿望,希望后辈能够走出农村,成为有稳定收入的“城里人”,并将其视为光耀门楣的不二之路。他们有着一般城市原住民所不具有的超强忍耐力和奋斗精神。他们投注了自己的一生,牺牲一整代的收入与平静生活,但他们“不认为自己是‘穷人’,而是成功的都市人,只是必须先经历这个贫穷的阶段,时间也许长达一个世代”。在他们的蓝图中,似乎只要来到城市,就必定在下一代或者更长远的将来摆脱贫穷。城市化就在这样世世代代的等待与希望中进行着,尽管水平极低且缺乏效率,但经济确在随之发展,村民也正日益摆脱难以解决温饱的困境。
然而,对于“到二十一世纪末,人类将成为一个完全生活在城市里的物种”这一观点,却有值得商榷之处。按照《辞源》的解释,乡村是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为分散的地方,而城市则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的居民点。在西方,以美国学者罗德菲尔德为代表的许多学者也认为,“乡村是人口稀少、比较隔绝、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人们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可见,城乡在学术上单以人口职业和人口密度进行区分,只是长久以来的巨大经济落差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乡村贫贱的刻板印象。因此,桑德斯在本书第四章所探讨的“乡村的城市化”,更准确地来说应是“乡村的商业化”,即使是在高度商业化的乡村,最主要的经济活动依然是农业生产,人类“百分之百的城市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是难以成立的。
实际上,在桑德斯所谓“最后的人类大迁徙”浪潮之中,不仅有人口城市化的主流,也有一股“逆城市化”的支流存在。而这股“逆流”不仅仅是西方社会所流行的对乡村“慢节奏”生活的追求,更有乡村本身加快节奏的要求。根据桑德斯的描述,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生活“一点都不浪漫”,甚至是“一种单调乏味乃至枯燥的生存状态”,青壮年都进城打工,只剩下“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守着空巢,在中国中西部的一些农村地区,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都是五十至七十岁的老人,且全国每年有近三千万亩的耕地撂荒……
这种情况在《落脚城市》中已有探索的先例,波兰达塔利的小型农场早已不具备产出能力,沦为老一辈获取养老金的工具,一旦这一过程结束土地就会被出售,从而达到大规模的集中,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农场;在孟加拉国锡尔赫特区的毕斯瓦纳村,部分村民依赖来自落脚城市移民汇回的财富开始在当地经营商业,并大量收购土地,租给当地农民耕种,这样一种城乡互动正为毕斯瓦纳带来更多的财富。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土地流转越来越方便,农村大量荒地的价值也日益突显,由此终于在中国乡村衍生出“职业农民”的概念,将种地作为一种谋取经济效益的职业。一方面,一些种粮大户集中村里无人耕种的闲置耕地进行大规模的耕作,甚至有大批农民开始“跟着土地走”,哪里地多、地好就去哪里种,足迹遍布中国乡村,也覆盖到了俄罗斯、非洲、北美、南美等世界各地;另一方面,许多在城市经营成功的大企业在拓展自身业务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农业,由农产品加工起步的龙头企业如双汇、中粮正下乡圈地,打造种植、养殖全产业链,钢铁巨头武钢亦厉兵秣马投资农企。小农经济正在被城市化大潮淹没,更强有力的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崛起,而这一过程最重要的功德则是为乡村带来了就业机会,许多农民得以不再需要离乡背井转向城市求生,正如桑德斯所描绘的图景——“这也许正是乡村的理想结局:由少数人经营有利可图的农场,其他人则在农场上工作或是在当地从事服务业谋生”。而早在1967年,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就已在其著作《农民的终结》中提出,从“小农”到“农业生产者”或农场主的变迁,是一次巨大的社会革命。
因此,乡村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因生产方式的更新而日渐强大。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充满了希望与乐观,都市村庄的积极面在书中被描述得淋漓尽致,而乡村的崛起则是另一种更长远的乐观,两者或许将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达到平衡。但这种平衡绝非任其自然发展所能取得,所需要的支柱则是桑德斯在书中一再强调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大量投资与关注。我们可以希冀的一种未来是,再过若干个世代,城乡之间的鸿沟会日渐消弭,人们不再用“城里人”和“乡下人”之类的偏见区分来自不同地域的人群,乡村得到真正的反哺。
或许正如梁漱溟先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所指出的那样,乡土社会的伦理才是中国人真正的秩序。中国的落脚城市连接着都市与乡村,当城市化的瓶颈难以破解之时,乡村的建设将成为更关键的议题。
每年定期上演的中国式春运,为《落脚城市》写下了生动的注脚。节假期客流高峰属于美国社会学家蒂利所发现的三种乡村移民迁徙类型(职业移民、循环式移民和连锁式移民)之一。其中,连锁式移民的数量最多,这种迁徙活动“通过一套社会架构,由迁徙目的地的人口为新移民提供援助、资讯及鼓励,而促成一组组相关的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方迁往另外一个地方”,在中国大城市中广泛存在的城中村、贫民窟、打工者聚居的市郊等都属于这一类,他们的主要成员有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通称——农民工。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作为一种身份自降生起即印在家庭户口簿上,即使到城市成为职业工人,也免不了在称呼上强调来自农村的特殊性。正因了这种特殊性,中国城市的外来务工者在城市落脚时,更需要来自熟人关系网的援助,因此中国“城中村连锁式移民”的特征显得尤为突出;也正因了这种特殊性,中国的乡村移民在获取市民身份的过程中显得尤为艰难,有的甚至可能性为零。关于移民身份的重要性,桑德斯在本书第八章中以德国克劳兹堡为例作了详尽的分析,由于德国一度实行严格的外来移民管制,已前往克劳兹堡的土耳其人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即使落脚城市中心也在事实上长期处于孤立状态,因而越来越保守落后,频繁产生暴力和动荡。
与之相反的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盖奇康都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法维拉等典型的落脚城市在改造过程中,政府逐步提供了其向上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与原住民同等的居民身份、房屋所有权、公共教育、政府服务、社会福利……一大批中产阶级从这些成功的落脚城市中走出来,真正融入都市,从而促进了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向上发展。综观桑德斯在本书中所分析的诸多案例,但凡发展繁荣的落脚城市莫不如此。然而,就中国的落脚城市来看,且不论事关顶层设计的户籍与土地所有制,单是解决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已让大批进城务工者一筹莫展。在过去的几年间,北京强行关闭了数百所打工子弟学校,几十万打工者子女无法在父母身边上学,近年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改制也提上日程。正如桑德斯在书中所提到的,牛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的学者在一项重大研究中指出: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漂泊无依的人口缺乏效率地流动于落脚城市与乡村之间,原因是政府没有提供相应而足够的社会协助、公共住宅与就学安排等措施,以促使乡村移民在城市里永久定居下来。
尽管如此,与日益贫瘠凋敝的村庄相比,落脚城市依然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多数老一辈的农村人都有着这样朴素的愿望,希望后辈能够走出农村,成为有稳定收入的“城里人”,并将其视为光耀门楣的不二之路。他们有着一般城市原住民所不具有的超强忍耐力和奋斗精神。他们投注了自己的一生,牺牲一整代的收入与平静生活,但他们“不认为自己是‘穷人’,而是成功的都市人,只是必须先经历这个贫穷的阶段,时间也许长达一个世代”。在他们的蓝图中,似乎只要来到城市,就必定在下一代或者更长远的将来摆脱贫穷。城市化就在这样世世代代的等待与希望中进行着,尽管水平极低且缺乏效率,但经济确在随之发展,村民也正日益摆脱难以解决温饱的困境。
然而,对于“到二十一世纪末,人类将成为一个完全生活在城市里的物种”这一观点,却有值得商榷之处。按照《辞源》的解释,乡村是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为分散的地方,而城市则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的居民点。在西方,以美国学者罗德菲尔德为代表的许多学者也认为,“乡村是人口稀少、比较隔绝、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人们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可见,城乡在学术上单以人口职业和人口密度进行区分,只是长久以来的巨大经济落差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乡村贫贱的刻板印象。因此,桑德斯在本书第四章所探讨的“乡村的城市化”,更准确地来说应是“乡村的商业化”,即使是在高度商业化的乡村,最主要的经济活动依然是农业生产,人类“百分之百的城市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是难以成立的。
实际上,在桑德斯所谓“最后的人类大迁徙”浪潮之中,不仅有人口城市化的主流,也有一股“逆城市化”的支流存在。而这股“逆流”不仅仅是西方社会所流行的对乡村“慢节奏”生活的追求,更有乡村本身加快节奏的要求。根据桑德斯的描述,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生活“一点都不浪漫”,甚至是“一种单调乏味乃至枯燥的生存状态”,青壮年都进城打工,只剩下“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守着空巢,在中国中西部的一些农村地区,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都是五十至七十岁的老人,且全国每年有近三千万亩的耕地撂荒……
这种情况在《落脚城市》中已有探索的先例,波兰达塔利的小型农场早已不具备产出能力,沦为老一辈获取养老金的工具,一旦这一过程结束土地就会被出售,从而达到大规模的集中,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农场;在孟加拉国锡尔赫特区的毕斯瓦纳村,部分村民依赖来自落脚城市移民汇回的财富开始在当地经营商业,并大量收购土地,租给当地农民耕种,这样一种城乡互动正为毕斯瓦纳带来更多的财富。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土地流转越来越方便,农村大量荒地的价值也日益突显,由此终于在中国乡村衍生出“职业农民”的概念,将种地作为一种谋取经济效益的职业。一方面,一些种粮大户集中村里无人耕种的闲置耕地进行大规模的耕作,甚至有大批农民开始“跟着土地走”,哪里地多、地好就去哪里种,足迹遍布中国乡村,也覆盖到了俄罗斯、非洲、北美、南美等世界各地;另一方面,许多在城市经营成功的大企业在拓展自身业务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农业,由农产品加工起步的龙头企业如双汇、中粮正下乡圈地,打造种植、养殖全产业链,钢铁巨头武钢亦厉兵秣马投资农企。小农经济正在被城市化大潮淹没,更强有力的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崛起,而这一过程最重要的功德则是为乡村带来了就业机会,许多农民得以不再需要离乡背井转向城市求生,正如桑德斯所描绘的图景——“这也许正是乡村的理想结局:由少数人经营有利可图的农场,其他人则在农场上工作或是在当地从事服务业谋生”。而早在1967年,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就已在其著作《农民的终结》中提出,从“小农”到“农业生产者”或农场主的变迁,是一次巨大的社会革命。
因此,乡村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因生产方式的更新而日渐强大。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充满了希望与乐观,都市村庄的积极面在书中被描述得淋漓尽致,而乡村的崛起则是另一种更长远的乐观,两者或许将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达到平衡。但这种平衡绝非任其自然发展所能取得,所需要的支柱则是桑德斯在书中一再强调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大量投资与关注。我们可以希冀的一种未来是,再过若干个世代,城乡之间的鸿沟会日渐消弭,人们不再用“城里人”和“乡下人”之类的偏见区分来自不同地域的人群,乡村得到真正的反哺。
或许正如梁漱溟先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所指出的那样,乡土社会的伦理才是中国人真正的秩序。中国的落脚城市连接着都市与乡村,当城市化的瓶颈难以破解之时,乡村的建设将成为更关键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