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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叫赵永德,是山东省沾化县富国镇富国村农民,1996年一打春,我承包了镇上的果脯加工厂,专心经营,精打细算,生意做得象芝麻开花———节节高。开张六个月时,我掐指一算,除去13250元的税和21830元的费外,净利润8460余元。哪知,年底国税机关进厂检查时,发现记帐不规范,还有“偷税”嫌疑,被罚了2000元。最叫我懊恼的是,一笔进货没有按规定向售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0元的进项税额被剔除,企业损失惨重,真是吃尽了不懂税收的亏。这一沉痛的教训教育了我,搞经营必须懂税收,可我只有小学文化,厂地离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