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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教育部颁布施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必须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的人才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理论型、学术型人才,也不同于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单纯技能型人才,而应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因此,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必须符合全面、客观、系统等要求,同时应完善教学质量控制环节。
一、教学质量评价要求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可以考察一段时间所完成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目标以及计划、组织、管理等工作,从而促使教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端正态度、改进教学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最终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促进教学质量控制环节的改善。
第一,教学质量评价必须以职业教育理论为指导,克服主观性、随意性,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教学质量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及时公布,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三,教学质量评价应当坚持全面评价、以课堂教学评价为主的原则。全面评价不仅要对教学计划、组织管理、教学方法进行评价,还要对教材、教学组织、授课教师个人等进行评价,以使评价工作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教学质量评价要采用管理者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及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的评价者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考虑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方法也不相同。
第五,教学质量评价要注重教学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教学是系统连续进行的,评价不能只凭听一两节课的印象便做出结论,而应当系统地听课,至少要听完一个课题的课,才能获得比较完整的评价材料。
二、完善教学质量的控制环节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提高,必须完善以下教学质量的控制环节。
1.教学检查环节
教学检查重在规范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增强教师和教学管理者的责任感,减少教学及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以检查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校通过开展学期初、期中、期末等阶段的常规性教学检查和经常性的教学巡查等,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听评课环节
听评课是反映教育教学的窗口,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听评课活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学研究活动。它使教师的科研活动有一条通畅无阻的自由对话渠道,能够使教师在共同讨论、交流中充分达到互助、互激、互补、互促的目的,以提高教师自身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评课环节是在听课结束后,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的得失、成败进行评议的一种活动。它具有教学诊断、沟通意见、融洽感情、评价考核的功能。评课一般先由执教者自评,然后由富有经验的教师或教研室负责人主评,再由听课者评议。评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3.教研环节
教学工作应积极贯彻以教研促教改的思想,将教研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教研可提升教师素养,促进知识更新的速度,规范、创新教学工作。教研活动充分发挥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植根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强化了教研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总体教学水平。同时,教师要及时与职业领域沟通,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因此,教师加强与高职教学研究机构之间的协作,开展专题研究,注意高职教学成果的推广与使用,必然能够为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服务。
4.教师评学环节
从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出发,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应当充分掌握。教师评学有利于促进教师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并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还可作为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考核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师评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教师评学有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等形式。
5.教学督导环节
教学督导室是教学咨询和监督机构,不同于教学行政职能机构,它对院校的各种教学工作和活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评价等职能。教学督导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通过听课、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评价、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了解检查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授课情况,了解教师授课质量以及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信息,并进行汇总评价分析;审议有关教学检查和开展教学评价的有关文件;参与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估及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受院校委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反馈给决策部门,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
6.系部检查环节
系部是办学的主体,是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系部教学工作决定了院校总体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教务处要不定期集中组织专家实地检查教学工作,以便及时掌握系部教学情况,推动系部教学工作质量监控的日常化。
7.业务培训环节
对教师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指导,有助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训练为主的培训;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新任教师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的新任教师要参加相关实践教学的培训和相关专业实操技能训练。对于实验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由于缺乏理论教学经验和教学技能,传授知识技能比较困难,可选送到专门培养职教师资的职业师范学院或综合性大学进修,通过进修或自修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对专业教师进行行业再培训,让他们掌握本行业的信息,了解行业的发展与需求,及时更新知识与技术,使高职教育始终处于行业发展的前沿。
(作者单位: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一、教学质量评价要求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可以考察一段时间所完成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目标以及计划、组织、管理等工作,从而促使教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端正态度、改进教学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最终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促进教学质量控制环节的改善。
第一,教学质量评价必须以职业教育理论为指导,克服主观性、随意性,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教学质量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及时公布,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三,教学质量评价应当坚持全面评价、以课堂教学评价为主的原则。全面评价不仅要对教学计划、组织管理、教学方法进行评价,还要对教材、教学组织、授课教师个人等进行评价,以使评价工作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教学质量评价要采用管理者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及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的评价者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考虑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方法也不相同。
第五,教学质量评价要注重教学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教学是系统连续进行的,评价不能只凭听一两节课的印象便做出结论,而应当系统地听课,至少要听完一个课题的课,才能获得比较完整的评价材料。
二、完善教学质量的控制环节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提高,必须完善以下教学质量的控制环节。
1.教学检查环节
教学检查重在规范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增强教师和教学管理者的责任感,减少教学及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以检查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校通过开展学期初、期中、期末等阶段的常规性教学检查和经常性的教学巡查等,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听评课环节
听评课是反映教育教学的窗口,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听评课活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学研究活动。它使教师的科研活动有一条通畅无阻的自由对话渠道,能够使教师在共同讨论、交流中充分达到互助、互激、互补、互促的目的,以提高教师自身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评课环节是在听课结束后,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的得失、成败进行评议的一种活动。它具有教学诊断、沟通意见、融洽感情、评价考核的功能。评课一般先由执教者自评,然后由富有经验的教师或教研室负责人主评,再由听课者评议。评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3.教研环节
教学工作应积极贯彻以教研促教改的思想,将教研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教研可提升教师素养,促进知识更新的速度,规范、创新教学工作。教研活动充分发挥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植根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强化了教研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总体教学水平。同时,教师要及时与职业领域沟通,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因此,教师加强与高职教学研究机构之间的协作,开展专题研究,注意高职教学成果的推广与使用,必然能够为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服务。
4.教师评学环节
从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出发,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应当充分掌握。教师评学有利于促进教师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并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还可作为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考核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师评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教师评学有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等形式。
5.教学督导环节
教学督导室是教学咨询和监督机构,不同于教学行政职能机构,它对院校的各种教学工作和活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评价等职能。教学督导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通过听课、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评价、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了解检查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授课情况,了解教师授课质量以及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信息,并进行汇总评价分析;审议有关教学检查和开展教学评价的有关文件;参与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估及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受院校委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反馈给决策部门,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
6.系部检查环节
系部是办学的主体,是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系部教学工作决定了院校总体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教务处要不定期集中组织专家实地检查教学工作,以便及时掌握系部教学情况,推动系部教学工作质量监控的日常化。
7.业务培训环节
对教师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指导,有助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训练为主的培训;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新任教师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的新任教师要参加相关实践教学的培训和相关专业实操技能训练。对于实验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由于缺乏理论教学经验和教学技能,传授知识技能比较困难,可选送到专门培养职教师资的职业师范学院或综合性大学进修,通过进修或自修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对专业教师进行行业再培训,让他们掌握本行业的信息,了解行业的发展与需求,及时更新知识与技术,使高职教育始终处于行业发展的前沿。
(作者单位: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