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生产型增值税已全面转变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型转型将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规定。无论增值税额有没有新增的,都可以直接抵扣,这样企业在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文章认为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应税货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采用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的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照正常的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关键词:增值税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1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45-02
一、增值税与增值税转型
2008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意味着中国自1994年开始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从此全面转变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消费型增值税,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增值额,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
我国增值税从1979年开始试点,1984年增值税制初步确立,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取代产品税成为第一大税种,并且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2007年仅国内增值税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约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1%。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对固定资产进项扣除的限制使税基。可以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1994年税制改革之时我国正面临投资膨胀、经济过热问题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然而,生产型增值税在实践中遥渐显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降低投资税负,影响经济增长,生产型增值税17%的税率相当于消费型增值税23%的税率,尤其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影响新技术的采用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出口价格,降低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流通税的一种,增值税按其本意是时企业新增加的价值征收,而不对购进的价值征税。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不允许企业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导致重复征税。三是影响我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舍税款得不到抵扣。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四是限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样一来技术比较先进的行业发展反而受到限制,而这些行业正是我国下一步需要大力引导和发展的。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可以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
二、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并且取得了预期成效。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2007年7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走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又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除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以外,其他试点地区实行的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合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最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8年国务院研究制定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耒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此次在全国范围推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与试点办法相比有三点调整:一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二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舍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深远影响
增值税转型的意义在于完善税制建设,征税更加公平合理。由于会减少增值税税基,从而为企业减自,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来看可以刺激投资,拉动内需,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有利于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增值型转型将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实施增值税改革。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促进作用。
生产型增值税最大的弊病是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使得企业税自较重。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由于税基范围的减小。不仅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而且更能鼓励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 产品的更新换代。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进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受惠最为明显,全行业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石化业、电燃水业、建材业、钢铁和食品饮料业等行业将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从事这些行业的企业将在较大程度上增厚企业利润。
其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符合国际惯例。在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占90%以上,而采用生产型的国家只有印度尼西亚等少数国家。从生产型增值税转消费型增值税,与国际流行的增值税制度更为接近,将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良好的平台
再次,在目前全国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会出现经济局部过热和投资增长居高不下的负面影响。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增强经济实力的手段,也是继企业所得税改革之后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由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此外原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I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此次增值税改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征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调将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人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本次改革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的优惠税率恢复到17%,有利于公平税自,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有人担心增值税转型改革会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以2005年为例,来自国内的增值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收入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48.2%,因此担心减税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一是因为增值税减收可以通过所得税的增收得到补偿,:是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完全可以抵消减税的影响。从2008年上半年的国家财政收入来看,出现了上万亿元的财政盈余;而权威专家分析,2008年全年财政收入达到6万亿元,如果按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需要1501)亿元额度的减税,仅占国家整个财政收八的2.5%,这种规模是可以承受的。
五、增值税转型后的会计处理
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会发生相应变化。目前增值税转型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和《关于印发<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68号),以及2007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托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根据上述政策,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舍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规定抵扣。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并规定办理退税顺序:纳税人有欠史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抵减后有余额的,据以计算应退还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应退税额”),应退税额不得超过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抵减后有余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退税。
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规定,无论增值税额有没有新增的,都可以直接抵扣,这样企业在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尽管增值税全面转型后实施细则和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尚未出台,笔者认为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应税货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采用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的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照正常的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应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逢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
下面举例说明增值税转型后的会计处理。
1.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1:2009年1月5日,A公司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元。设备无需安装即将交付使用,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购进这项固定资产,A公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524(30(51000+20000×7%)元。A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4013
贷:银行存款352400
2.自制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2:2009年1月10日,B公司为自建仓库。购入工程需要的各种物资100000元,支付增值税17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不合增值税)80000元,刺余物资转为原材料。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不舍增值税)50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30000元。工程于3月2日交付使用。B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80000
贷:工程物资80 000
(3)将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20000
贷:工程物资20000
(4)工程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5000
货:原材料5000
(5)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应竹职工薪酬30000
(6)仓库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115000
贷:在建工程115000
3转让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3:假设2009年5月,c公司以80000元的价格转让当年3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90000元,已提折旧3000元。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取得销售收入的同时形成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87000
累计折旧3000
贷:固定资产90000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66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借:营业外支出2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600
由于该固定资产所舍增值税已全部记入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让时不必另做会计处理。
六、结束语
由于增值税转型将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最终影响到企业期末编制的对外财务报告,因此增值税转型后如何正确开展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希望以上关于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的建议能够被有关部门所关注,尽快出台关于增值税转型的实施细则,规范相关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增值税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1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45-02
一、增值税与增值税转型
2008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意味着中国自1994年开始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从此全面转变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消费型增值税,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增值额,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
我国增值税从1979年开始试点,1984年增值税制初步确立,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取代产品税成为第一大税种,并且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2007年仅国内增值税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约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1%。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对固定资产进项扣除的限制使税基。可以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1994年税制改革之时我国正面临投资膨胀、经济过热问题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然而,生产型增值税在实践中遥渐显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降低投资税负,影响经济增长,生产型增值税17%的税率相当于消费型增值税23%的税率,尤其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影响新技术的采用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出口价格,降低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流通税的一种,增值税按其本意是时企业新增加的价值征收,而不对购进的价值征税。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不允许企业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导致重复征税。三是影响我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舍税款得不到抵扣。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四是限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样一来技术比较先进的行业发展反而受到限制,而这些行业正是我国下一步需要大力引导和发展的。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可以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
二、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并且取得了预期成效。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2007年7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走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又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除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以外,其他试点地区实行的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合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最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8年国务院研究制定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耒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此次在全国范围推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与试点办法相比有三点调整:一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二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舍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深远影响
增值税转型的意义在于完善税制建设,征税更加公平合理。由于会减少增值税税基,从而为企业减自,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来看可以刺激投资,拉动内需,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有利于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增值型转型将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实施增值税改革。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促进作用。
生产型增值税最大的弊病是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使得企业税自较重。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由于税基范围的减小。不仅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而且更能鼓励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 产品的更新换代。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进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受惠最为明显,全行业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石化业、电燃水业、建材业、钢铁和食品饮料业等行业将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从事这些行业的企业将在较大程度上增厚企业利润。
其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符合国际惯例。在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占90%以上,而采用生产型的国家只有印度尼西亚等少数国家。从生产型增值税转消费型增值税,与国际流行的增值税制度更为接近,将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良好的平台
再次,在目前全国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会出现经济局部过热和投资增长居高不下的负面影响。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增强经济实力的手段,也是继企业所得税改革之后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由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此外原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I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此次增值税改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征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调将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人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本次改革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的优惠税率恢复到17%,有利于公平税自,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有人担心增值税转型改革会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以2005年为例,来自国内的增值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收入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48.2%,因此担心减税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一是因为增值税减收可以通过所得税的增收得到补偿,:是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完全可以抵消减税的影响。从2008年上半年的国家财政收入来看,出现了上万亿元的财政盈余;而权威专家分析,2008年全年财政收入达到6万亿元,如果按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需要1501)亿元额度的减税,仅占国家整个财政收八的2.5%,这种规模是可以承受的。
五、增值税转型后的会计处理
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会发生相应变化。目前增值税转型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和《关于印发<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68号),以及2007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托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根据上述政策,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舍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规定抵扣。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并规定办理退税顺序:纳税人有欠史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抵减后有余额的,据以计算应退还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应退税额”),应退税额不得超过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抵减后有余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退税。
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规定,无论增值税额有没有新增的,都可以直接抵扣,这样企业在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尽管增值税全面转型后实施细则和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尚未出台,笔者认为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应税货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采用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的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照正常的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应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逢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
下面举例说明增值税转型后的会计处理。
1.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1:2009年1月5日,A公司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元。设备无需安装即将交付使用,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购进这项固定资产,A公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524(30(51000+20000×7%)元。A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4013
贷:银行存款352400
2.自制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2:2009年1月10日,B公司为自建仓库。购入工程需要的各种物资100000元,支付增值税17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不合增值税)80000元,刺余物资转为原材料。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不舍增值税)50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30000元。工程于3月2日交付使用。B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80000
贷:工程物资80 000
(3)将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20000
贷:工程物资20000
(4)工程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5000
货:原材料5000
(5)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应竹职工薪酬30000
(6)仓库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115000
贷:在建工程115000
3转让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3:假设2009年5月,c公司以80000元的价格转让当年3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90000元,已提折旧3000元。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取得销售收入的同时形成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公司应做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87000
累计折旧3000
贷:固定资产90000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66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借:营业外支出2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600
由于该固定资产所舍增值税已全部记入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让时不必另做会计处理。
六、结束语
由于增值税转型将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最终影响到企业期末编制的对外财务报告,因此增值税转型后如何正确开展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希望以上关于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的建议能够被有关部门所关注,尽快出台关于增值税转型的实施细则,规范相关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