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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中央提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的号召以来,贵州省牢牢把握“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根本要求,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举全省之力、集全省之智,不断探索创新,大力推进实践。截止目前,全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如期完成。共建成安置点562个,整体搬迁自然村寨4188个,搬迁安置45万人,劳动力培训9.32万人次,户均实现就业1.54人。2017年搬迁安置76万人,251个安置点已全面开工建设。
2016年11月,全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次现场会在贵州召开;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成效突出的四个省,贵州位居前列;今年6月,国家对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考核评价,贵州名列前茅。
确定机制
突出顶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政策体系。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个主体文件和6个专项支撑文件,贵州省国土、公安、住建、民政、卫生、水利等16个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从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筛选,到安置点选择、安置工程建设管理、搬迁资金筹措使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脱贫、产业发展脱贫、公共服务受益安排等全过程、全方位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和亮点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锁定对象
精准锁定对象,系好“第一颗纽扣”。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登记识别办法》,明确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设置11个识别登记程序,先后组织12万人次进行三轮自下而上的全面排查,识别出全省“十三五”搬迁对象16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自然村寨同步搬迁人口32.5万人,整体搬迁贫困自然村寨7654个。
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群众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省贯彻落实意见,出台《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全省2760个深度贫困村、20个极贫乡镇其他贫困村和14个深度贫困县以及通硬化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困难大、成本高的自然村寨等。经调查摸底,贵州省将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约35万人。为此,“十三五”时期,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将达到200万人。
科学管理
科学选择安置方式,规范项目管理。从贵州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的特殊省情出发,坚持选择经济要素集聚功能强、创业就业机会多,人口承载容量大的县城和中心集镇布局安置点,以市州所在地和县城为主、中心集镇为补充,推动搬迁农户向城镇集中。本县安置条件不能满足就业需求的,鼓励跨县、跨市(州)搬迁。以岗定搬、以产促迁,让群众能够实现更好发展。
2016年城镇安置人口占88.4%,集中安置率99.68%。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县级负责制,防止乡镇技术力量弱、管理水平不够等问题;出台工程建设指导性文件,明确计划管理、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44条具体内容;严格项目管理“四制”要求,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守住底线
坚持守住底线,不因搬迁负债。成立贵州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贷统还”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解决“有钱可用”问题;明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旧房拆除人均奖励1.5万元,基础设施按人均2万元配套,搬迁对象人均自筹不超过2000元,基本能够满足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安置的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明确城镇建房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500元内,中心村建房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200元内;政府统建住房节余资金,统一用于搬迁贫困群众的简单装修和添置家具,实现拎包入住;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平台,平台交易收益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还贷。
增强后劲
牢记脱贫初心,增强发展后劲。从系统工程视角,审视和总结过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探索了易地扶贫搬迁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五个三”经验,并以贵州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全省推广。一是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块地”,对搬迁户“三块地”进行确权,赋予相应承包经营权,确保搬迁群众按照政策享受的土地、林地等惠利政策不变。通过合作社、扶贫公司等组织方式对土地打包开发、规模经营,把农村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让土地继续成为搬迁户的收入来源,成为他们可持续的生活保障。二是统筹就业、就学、就医“三大问题”,切实做到稳定外出务工解决一批、本地就业安置一批、产业项目扶持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确保每户就业1人以上,并实现就近就医和子女入学。三是衔接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搬迁群众既可继续在原迁出地入保,也可通过灵活方式在安置地入保,确保应保尽保、同等待遇、平稳衔接。四是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把安置点商业门面和其他政府性资产交给公司经营,收益用以补贴搬迁户水电讯和物管支出。就近流转适当土地开办“微田园”,让60岁左右的老人耕种蔬菜自给自食,记住乡愁。在安置区配置老年活动中心和儿童托管中心,避免因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老年人和儿童无人照顾,让搬迁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五是探索集体经营、社区服务管理、群众动员组织“三个机制”,通过集体经营方式统筹提高安置点资源资产效益,成立社区管委会、党小组、互助组等做好安置点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事业,组织动员搬迁群众投工投劳建设新家园,帮助搬迁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全面提升搬遷质量和工作成效。
强化监督
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建立“督察队”,成立片区组常年蹲点基层,实地对项目逐一“把脉”。审计“全覆盖”,抽调600余名审计骨干,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实现对2016年项目全覆盖审计。发动春季攻势、秋季攻势,举办“现场会”,重点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从去年11月至今年5月,两次分别由贵州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率队深入各市(州)现场观摩、检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用好“指挥棒”,实行季督查机制,今年3月、6月分别组织督查组,对2016年和2017年共813个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进行实地督查和考评。强化问责,将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016年11月,全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次现场会在贵州召开;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成效突出的四个省,贵州位居前列;今年6月,国家对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考核评价,贵州名列前茅。
确定机制
突出顶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政策体系。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个主体文件和6个专项支撑文件,贵州省国土、公安、住建、民政、卫生、水利等16个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从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筛选,到安置点选择、安置工程建设管理、搬迁资金筹措使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脱贫、产业发展脱贫、公共服务受益安排等全过程、全方位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和亮点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锁定对象
精准锁定对象,系好“第一颗纽扣”。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登记识别办法》,明确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设置11个识别登记程序,先后组织12万人次进行三轮自下而上的全面排查,识别出全省“十三五”搬迁对象16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自然村寨同步搬迁人口32.5万人,整体搬迁贫困自然村寨7654个。
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群众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省贯彻落实意见,出台《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全省2760个深度贫困村、20个极贫乡镇其他贫困村和14个深度贫困县以及通硬化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困难大、成本高的自然村寨等。经调查摸底,贵州省将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约35万人。为此,“十三五”时期,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将达到200万人。
科学管理
科学选择安置方式,规范项目管理。从贵州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的特殊省情出发,坚持选择经济要素集聚功能强、创业就业机会多,人口承载容量大的县城和中心集镇布局安置点,以市州所在地和县城为主、中心集镇为补充,推动搬迁农户向城镇集中。本县安置条件不能满足就业需求的,鼓励跨县、跨市(州)搬迁。以岗定搬、以产促迁,让群众能够实现更好发展。
2016年城镇安置人口占88.4%,集中安置率99.68%。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县级负责制,防止乡镇技术力量弱、管理水平不够等问题;出台工程建设指导性文件,明确计划管理、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44条具体内容;严格项目管理“四制”要求,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守住底线
坚持守住底线,不因搬迁负债。成立贵州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贷统还”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解决“有钱可用”问题;明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旧房拆除人均奖励1.5万元,基础设施按人均2万元配套,搬迁对象人均自筹不超过2000元,基本能够满足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安置的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明确城镇建房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500元内,中心村建房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200元内;政府统建住房节余资金,统一用于搬迁贫困群众的简单装修和添置家具,实现拎包入住;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平台,平台交易收益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还贷。
增强后劲
牢记脱贫初心,增强发展后劲。从系统工程视角,审视和总结过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探索了易地扶贫搬迁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五个三”经验,并以贵州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全省推广。一是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块地”,对搬迁户“三块地”进行确权,赋予相应承包经营权,确保搬迁群众按照政策享受的土地、林地等惠利政策不变。通过合作社、扶贫公司等组织方式对土地打包开发、规模经营,把农村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让土地继续成为搬迁户的收入来源,成为他们可持续的生活保障。二是统筹就业、就学、就医“三大问题”,切实做到稳定外出务工解决一批、本地就业安置一批、产业项目扶持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确保每户就业1人以上,并实现就近就医和子女入学。三是衔接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搬迁群众既可继续在原迁出地入保,也可通过灵活方式在安置地入保,确保应保尽保、同等待遇、平稳衔接。四是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把安置点商业门面和其他政府性资产交给公司经营,收益用以补贴搬迁户水电讯和物管支出。就近流转适当土地开办“微田园”,让60岁左右的老人耕种蔬菜自给自食,记住乡愁。在安置区配置老年活动中心和儿童托管中心,避免因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老年人和儿童无人照顾,让搬迁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五是探索集体经营、社区服务管理、群众动员组织“三个机制”,通过集体经营方式统筹提高安置点资源资产效益,成立社区管委会、党小组、互助组等做好安置点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事业,组织动员搬迁群众投工投劳建设新家园,帮助搬迁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全面提升搬遷质量和工作成效。
强化监督
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建立“督察队”,成立片区组常年蹲点基层,实地对项目逐一“把脉”。审计“全覆盖”,抽调600余名审计骨干,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实现对2016年项目全覆盖审计。发动春季攻势、秋季攻势,举办“现场会”,重点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从去年11月至今年5月,两次分别由贵州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率队深入各市(州)现场观摩、检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用好“指挥棒”,实行季督查机制,今年3月、6月分别组织督查组,对2016年和2017年共813个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进行实地督查和考评。强化问责,将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