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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芭芭拉·韦尔特曼在《如何为父母提供经济保障》一书中,谈到美国社会广泛流传、并经政府首肯而开办的有关老人以房养老的一个独特做法,就是父母退休养老期间如有经济困难时,可以将住房出售给子女,用售房款补贴养老生活中的现金不足。
这种典型的美国做派的运作模式,一切完全依照市场规则操作:按行情确定交易价格后,子女先支付20%或30%的首付款,然后再每个月向父母支付房款,一直到房款全部还清为止。当然,父母将住房出售给子女后,已不再对该住房享有产权。为解决自己无房居住的问题,父母仍可同子女签订租房协议,从子女手中将住房租回,并每个月向子女支付租金。租期可一直延续到老人去世,子女将该住房的使用居住权完全收回为止。
子女每月应付父母的房款,父母每月应向子女支付的租金,都完全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状况确定,并规范签约,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约。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完全有权将其告上法庭。这正好与中国人的观念是完全相反的。在国人的观念中,父母和子女间的亲情关系是至高无上的,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绝不能被市场意识所散发出的铜臭味所笼罩。
要在这一交易行为中完全摆脱亲情关系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根据父母和子女的约定,首付款的比例、每期付款的额度等,也可以采取大家都能接受的其他更為适用的方法。否则,子女完全可以拒绝购买父母的住房,或在需要住房时,到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显然比购买父母的住房有更广泛的选择。所以,父母和子女间的亲情关系,无法借此而完全切断。
为了保障这种父母和子女之间住房购售租赁行为的顺利进行,美国政府特别规定:老人的售房收入,目的是用于养老,故可以享受相当额度的税费减免(如美国401-K计划中规定,可给予这一售房行为12.5万美元的免税额度);而子女购买父母房屋的开销、出租房屋的折旧费、租金、修理费、保险费等,同样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予以抵扣,据此减免税费。传统的遗产继承模式下,继承人需要向政府缴纳高额的遗产税。而这一新模式,老人出售房屋的所得按规定应该纳税,但因为有12.5万美元的免税额,实际上缴的税并不是很多。因此,愿意采取这种办法的人络绎不绝。
这种办法是不是很好呢?很难简单确定。它体现了美国式的家庭关系,不完全合乎中国的国情家情。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肯定地说,它远远好于那种子女对父母任何事情都不做,单等着遗产上门的行为。
这种典型的美国做派的运作模式,一切完全依照市场规则操作:按行情确定交易价格后,子女先支付20%或30%的首付款,然后再每个月向父母支付房款,一直到房款全部还清为止。当然,父母将住房出售给子女后,已不再对该住房享有产权。为解决自己无房居住的问题,父母仍可同子女签订租房协议,从子女手中将住房租回,并每个月向子女支付租金。租期可一直延续到老人去世,子女将该住房的使用居住权完全收回为止。
子女每月应付父母的房款,父母每月应向子女支付的租金,都完全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状况确定,并规范签约,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约。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完全有权将其告上法庭。这正好与中国人的观念是完全相反的。在国人的观念中,父母和子女间的亲情关系是至高无上的,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绝不能被市场意识所散发出的铜臭味所笼罩。
要在这一交易行为中完全摆脱亲情关系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根据父母和子女的约定,首付款的比例、每期付款的额度等,也可以采取大家都能接受的其他更為适用的方法。否则,子女完全可以拒绝购买父母的住房,或在需要住房时,到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显然比购买父母的住房有更广泛的选择。所以,父母和子女间的亲情关系,无法借此而完全切断。
为了保障这种父母和子女之间住房购售租赁行为的顺利进行,美国政府特别规定:老人的售房收入,目的是用于养老,故可以享受相当额度的税费减免(如美国401-K计划中规定,可给予这一售房行为12.5万美元的免税额度);而子女购买父母房屋的开销、出租房屋的折旧费、租金、修理费、保险费等,同样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予以抵扣,据此减免税费。传统的遗产继承模式下,继承人需要向政府缴纳高额的遗产税。而这一新模式,老人出售房屋的所得按规定应该纳税,但因为有12.5万美元的免税额,实际上缴的税并不是很多。因此,愿意采取这种办法的人络绎不绝。
这种办法是不是很好呢?很难简单确定。它体现了美国式的家庭关系,不完全合乎中国的国情家情。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肯定地说,它远远好于那种子女对父母任何事情都不做,单等着遗产上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