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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23.41 【文章标识码】B【文章编号】1326-3587(2011)09-0005-02
哲学是科学的女王,是人类所拥有的最高的光明。作为它的分支,历史哲学的宗旨是以历史为对象,通过哲学反思,寻求人对历史现象、历史事件的自我理解。从思想史看,历史哲学是人类走向自我理解的古老隧道。不过,在这个古老隧道中,有一些问题因具有基础性而散发着永恒的魅力,吸引人们去探索。
一、历史中的进步问题
从人类诞生以来,历史进步就是人追求的目标,也是许多人心中的观念。的确,历史中有曲折、有蜿蜒,甚至有文明的毁灭,但从总体看,仍是浩浩进步之流——历史进步是难以否认的事实。许多人还相信,历史中的矛盾,从根本上要取决于历史的进步来缓解或解决,也只有历史进步才给人带来幸福。可以说,追求进步是历史中人们的永恒渴望,对历史进步问题的思考成为历史哲学中的重要课题。爱因斯坦曾主张,历史课应致力于解释历史进步的方式。
那么,历史进步的方式是什么?或者说,历史进步是如何取得的?归因于什么力量?这些几乎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历史哲学中颇有分歧的问题。早先归结为神意,近代早期往往归因于人的动机、欲望等非理性力量,或归结为社会集团的竞争。所有这些回答,虽都与历史进步有关,但都不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不是衡量历史进步与否的标尺。
十九世纪,历史观上“一次壮丽的日出”诞生了一种新的历史哲学——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虽然把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作为理论重心,但同时对包括前资本主义在内的历史演变及发展作了科学的回答,其观点是:生产力、技术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动力,技术进步又凝结在工具的进步上。体现在对封建社会和资本家社会的对比上,那就是:“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哲学博大精深,但在这一有限的意义上,可以把它视为一种生产力哲学。
历史事实为马克思的历史进步观提供了有力的例证。从远古的旧石器时代,历经中古的新石器时代,到近古的铁器时代,工具都有质的进步,虽然这种进步所跨越的历史时间太长;只是到了近代,经过以英国工业革命为开端和代表的技术革新,催生了一个19到20世纪的机器时代,人类才迎来了大规模使用工具的时代;发展到21世纪,科技的发展和传播即将展现一个智能化时代——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应归结于工具和技术的革新。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既是普罗米修斯盗取的火种,又是潘多拉打开的盒子。20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原子武器这种大规模毁灭性工具的出现,人们对未来的看法有了根本性转折,历史的悲观气氛渐浓,反映到历史学学术上,现代西方史学中历史进步主义的观念几乎荡然无存。而历史并未终结,尽管当代世界尚未解决的问题远比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多,但是,只要技术有了革新进步,历史的进步就是必然的。
二、历史中的善恶问题
对历史的认知和评价,大体上有三个维度:历史评价(狭义)、审美评价和道德评价。如果说历史进步问题关联于对历史实体的认识和评价,是一种严格意义的评析,那么善恶问题则是人对历史的道德评价。历史是由事件构成,事件呈现出行为、心态等等复杂现象,人们经常要问它们是善还是恶。那么,究竟如何认识历史中的善恶这一问题?
概括而言,应当从相对和绝对两种意义上去把握。
第一,从相对意义上看,历史分善恶。
善恶是人们对对象的一种评价,这种评价的实质是什么?哲学中的一个常识是:现象表现本质。实际上,善恶评价的多元性现象——人们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评价本身就说明,以善恶为基本范畴的道德评价之实质在于:从特定者、相对者即主体的立场上评价历史。关于善与恶的不同,历史中善与恶的相对性,已经包涵在斯宾诺莎所下的定义中:“所谓善是指我们确知对我们有用的东西而言。反之,所谓恶是指我们确知那阻碍我们任何善的而言。”
从思想史看,善恶最早是用以评价人性的一对范畴。自人类形成以来,人性无疑是人类的普遍性存在,在这一意义上,人类历史的确是一部人性的展开史。先哲已正确地指出,人性有善恶不可分离的性质。当然,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对人性有不同侧重的回答,例如,在14—15世纪意大利历史学家马基雅维里的学说中,人性恶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原则。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并不反对讲人性,但与抽象的人性观不同,它认为人性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均匀地分布在个体上,阶级性是人性的异化表现,不是人性在创造历史,而是历史在改变人性。这些认识来自以现实为基础对人性的具体分析,比抽象的人性论要丰富深刻得多。
善恶是人性的基本结构,但人性毕竟不等于历史,历史可以视为人性的无限展开,于是就有了历史中的人性问题。进一步的延伸就是:善恶不仅用来评价人性,又可以用来指称和评价历史。在西方哲学史上,不少思想家如奥古斯丁、斯宾诺莎、帕斯卡尔、康德,都对历史中的“善”与“恶”做过思辨性分析。其中,康德把恶称之为“非社会的社会性”,认为正是由于嫉妒、虚荣、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权力欲这类非社会的倾向才驱使人们克服懒惰的习性,去建功立业,从而使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切才能不至于长眠不醒。
这种“恶”推动历史的结论影响了黑格尔,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恶,仿佛是歌德《浮士德》中的魔鬼,由于促进了生命的发展,反而成为真正的善。马克思也表述过这样的思想:“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对历史之恶的辩证评价,是对历史真理的揭示——历史中的确充满了体现道德辩证法的无数事例。
第二,从绝对意义上看,历史本身是恶。
如果从绝对意义看,历史中的恶并不仅仅指征服、奴役、劫掠这些明显为“恶”的东西。这是因为,历史就是演化,演化本身即是破坏,破坏呈现为“恶”。即从实体上看,历史并无“善”与“恶”的差别,一切变异都具有“恶”这种同一性。但这种“恶”仅是对历史中有限者而言,是相对的和主观的。从历史总体的观点看,每一种破坏都是进步,并且通过对局部历史中有限者的“恶”,借助于历史自身的无限关联,最终都将达到总体能分享的进步。诚如恩格斯所言,“历史上确实没有一件事实不是通过这种或那种途径为人类进步事业服务的,但这毕竟是漫长和曲折的道路。”这既不是乐观主义,也不是悲观主义,而包涵着恩格斯对历史的清醒的深刻的认知。
历史学以历史为研究对象,最终要导向正义、幸福等伦理问题,这就无法缺失道德评价这一维度。但是,由于善恶自身的辩证性,道德评价的尺度不能绝对化,应秉持一种善恶相对主义的评价原则。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赞成和认可历史学对历史长河中的“恶”作脱离阶级、脱离民族、脱离国家、脱离时代的分析,理由也正是基于善与恶的相对性。此外,历史学离不开道德评价,但不能走向惟道德主义,也不应将道德评价置于其它评价之上,在这意义上,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倡导理解而不是评判才是研究历史的指路明灯,而“价值判断只有在作为行为的准备并与公认的、自觉的道德规范有所联系之时,才有存在的理由”。
三、历史中的因果问题
古代一句谚语说,“找到一个因果关系胜过一顶王冠”。可见,因果关系具有极高的价值。这也许是因为自然界领域的因果是自在的,而在人类历史领域,由于人的愿望、目的等主观因素的介入,人的活动常常带有偶然性和自由性的面貌,历史中的因果关系不易为人所认知和理解。至于现代一些历史哲学流派干脆否认历史中存在确定的因果性,恐怕更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因果关系趋于复杂化有关。
然而,“原因”一词还是无法从史学中清除,更无法为历史哲学所回避,人们几乎本能地要追问事件的原因。因此,历史学不能不建立在“凡事皆有其因”的假定上。所谓历史学的目标“通古今之变,识事理之常”,实质是以因果关系为常理。从认识主体看,人有系统的理性能力,最终能够认知历史中的因果性。一方面,人们不断在探索着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在思维中不断接近客观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当下”也会成为历史,当下的人们基于对历史因果的认知,也在通过实践活动操作和体验着因果关系。
既然历史事件往往要因相织,因此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可以是广义的;甚至,既然历史是从古至今的一条锁链,因果关系又似可无穷追溯。这种广义因果论为某些宗教所信奉,如佛教就认为事物皆由因缘而起,因缘而灭。——实际上,中国哲学中的“因果”范畴即源自佛学。不过,面对浩渺宇宙,茫茫人迹,广义因果论未免太笼统,容易使因果关系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所以,在历史学领域要面向具体事件,对原因作具体分析,例如在从时间上分为“远因”和“近因”,从关联度上分为“诱因”和“根源”,等等。经验说明,只有从大的历史进程中“分割”出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再加以考察时,历史的因果关系似乎才能具体化、明确化。实际上,历史学中人们所说的因果关系,常常就是这种狭义的因果关系。
历史舞台是一个历时性和共时性并存的结构。从历时性之维看,历史是一系列的事件,因此真正的因果性是系列事件的要素,即上次事件的“果”构成下次事件的“因”。典型事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因,两次大战之间的相对稳定时期不过是同一乐章中的一个休止符,随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果又是冷战的因。
从共时性之维看,由于现实历史的范围无比广阔,在某一时段往往并列着无限的多样性,诸种因素往往合力作用在同一事件上,因此,原因往往有共时性、多元性。这对复杂的事件尤其如此。例如,当人们问“苏联解体的原因”时,这种世界历史性的事件就无法用单一的原因去解释。如果从苏联解体所处的复杂背景中抽出单一因素去分析,那是片面之论,而如果抽出的这一因素又是表面化的原因,就会陷入黑格尔所批评的“貌似理智的诡辩”。
为避免“貌似理智的诡辩”,至少需要对原因作分类。哲学史上,亚里斯多德认为,一个完整的社会运动蕴涵着四类原因:形式因、素材因、动力因、目的因。亚氏的“四因论”对史学中的因果分析是有益的启示,尤其适用于对复杂事件的因果分析。历史上,马克思的名著《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虽然没有明确运用亚氏的四因论,但通过对二月革命后法国历史的进程所造成的条件和情势,以及波拿巴个人品质的分析,揭示了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何以能扮演一个英雄的角色,其中的因果分析给后人提供了一个光辉范例。
如果说智慧是关于原因的知识,那么历史学探索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就是寻找人类行为的智慧。当然,历史中的因果需要艰苦的探索,而要真正找到,必须面向历史,对具体历史作具体分析。
哲学是科学的女王,是人类所拥有的最高的光明。作为它的分支,历史哲学的宗旨是以历史为对象,通过哲学反思,寻求人对历史现象、历史事件的自我理解。从思想史看,历史哲学是人类走向自我理解的古老隧道。不过,在这个古老隧道中,有一些问题因具有基础性而散发着永恒的魅力,吸引人们去探索。
一、历史中的进步问题
从人类诞生以来,历史进步就是人追求的目标,也是许多人心中的观念。的确,历史中有曲折、有蜿蜒,甚至有文明的毁灭,但从总体看,仍是浩浩进步之流——历史进步是难以否认的事实。许多人还相信,历史中的矛盾,从根本上要取决于历史的进步来缓解或解决,也只有历史进步才给人带来幸福。可以说,追求进步是历史中人们的永恒渴望,对历史进步问题的思考成为历史哲学中的重要课题。爱因斯坦曾主张,历史课应致力于解释历史进步的方式。
那么,历史进步的方式是什么?或者说,历史进步是如何取得的?归因于什么力量?这些几乎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历史哲学中颇有分歧的问题。早先归结为神意,近代早期往往归因于人的动机、欲望等非理性力量,或归结为社会集团的竞争。所有这些回答,虽都与历史进步有关,但都不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不是衡量历史进步与否的标尺。
十九世纪,历史观上“一次壮丽的日出”诞生了一种新的历史哲学——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虽然把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作为理论重心,但同时对包括前资本主义在内的历史演变及发展作了科学的回答,其观点是:生产力、技术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动力,技术进步又凝结在工具的进步上。体现在对封建社会和资本家社会的对比上,那就是:“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哲学博大精深,但在这一有限的意义上,可以把它视为一种生产力哲学。
历史事实为马克思的历史进步观提供了有力的例证。从远古的旧石器时代,历经中古的新石器时代,到近古的铁器时代,工具都有质的进步,虽然这种进步所跨越的历史时间太长;只是到了近代,经过以英国工业革命为开端和代表的技术革新,催生了一个19到20世纪的机器时代,人类才迎来了大规模使用工具的时代;发展到21世纪,科技的发展和传播即将展现一个智能化时代——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应归结于工具和技术的革新。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既是普罗米修斯盗取的火种,又是潘多拉打开的盒子。20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原子武器这种大规模毁灭性工具的出现,人们对未来的看法有了根本性转折,历史的悲观气氛渐浓,反映到历史学学术上,现代西方史学中历史进步主义的观念几乎荡然无存。而历史并未终结,尽管当代世界尚未解决的问题远比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多,但是,只要技术有了革新进步,历史的进步就是必然的。
二、历史中的善恶问题
对历史的认知和评价,大体上有三个维度:历史评价(狭义)、审美评价和道德评价。如果说历史进步问题关联于对历史实体的认识和评价,是一种严格意义的评析,那么善恶问题则是人对历史的道德评价。历史是由事件构成,事件呈现出行为、心态等等复杂现象,人们经常要问它们是善还是恶。那么,究竟如何认识历史中的善恶这一问题?
概括而言,应当从相对和绝对两种意义上去把握。
第一,从相对意义上看,历史分善恶。
善恶是人们对对象的一种评价,这种评价的实质是什么?哲学中的一个常识是:现象表现本质。实际上,善恶评价的多元性现象——人们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评价本身就说明,以善恶为基本范畴的道德评价之实质在于:从特定者、相对者即主体的立场上评价历史。关于善与恶的不同,历史中善与恶的相对性,已经包涵在斯宾诺莎所下的定义中:“所谓善是指我们确知对我们有用的东西而言。反之,所谓恶是指我们确知那阻碍我们任何善的而言。”
从思想史看,善恶最早是用以评价人性的一对范畴。自人类形成以来,人性无疑是人类的普遍性存在,在这一意义上,人类历史的确是一部人性的展开史。先哲已正确地指出,人性有善恶不可分离的性质。当然,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对人性有不同侧重的回答,例如,在14—15世纪意大利历史学家马基雅维里的学说中,人性恶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原则。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并不反对讲人性,但与抽象的人性观不同,它认为人性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均匀地分布在个体上,阶级性是人性的异化表现,不是人性在创造历史,而是历史在改变人性。这些认识来自以现实为基础对人性的具体分析,比抽象的人性论要丰富深刻得多。
善恶是人性的基本结构,但人性毕竟不等于历史,历史可以视为人性的无限展开,于是就有了历史中的人性问题。进一步的延伸就是:善恶不仅用来评价人性,又可以用来指称和评价历史。在西方哲学史上,不少思想家如奥古斯丁、斯宾诺莎、帕斯卡尔、康德,都对历史中的“善”与“恶”做过思辨性分析。其中,康德把恶称之为“非社会的社会性”,认为正是由于嫉妒、虚荣、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权力欲这类非社会的倾向才驱使人们克服懒惰的习性,去建功立业,从而使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切才能不至于长眠不醒。
这种“恶”推动历史的结论影响了黑格尔,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恶,仿佛是歌德《浮士德》中的魔鬼,由于促进了生命的发展,反而成为真正的善。马克思也表述过这样的思想:“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对历史之恶的辩证评价,是对历史真理的揭示——历史中的确充满了体现道德辩证法的无数事例。
第二,从绝对意义上看,历史本身是恶。
如果从绝对意义看,历史中的恶并不仅仅指征服、奴役、劫掠这些明显为“恶”的东西。这是因为,历史就是演化,演化本身即是破坏,破坏呈现为“恶”。即从实体上看,历史并无“善”与“恶”的差别,一切变异都具有“恶”这种同一性。但这种“恶”仅是对历史中有限者而言,是相对的和主观的。从历史总体的观点看,每一种破坏都是进步,并且通过对局部历史中有限者的“恶”,借助于历史自身的无限关联,最终都将达到总体能分享的进步。诚如恩格斯所言,“历史上确实没有一件事实不是通过这种或那种途径为人类进步事业服务的,但这毕竟是漫长和曲折的道路。”这既不是乐观主义,也不是悲观主义,而包涵着恩格斯对历史的清醒的深刻的认知。
历史学以历史为研究对象,最终要导向正义、幸福等伦理问题,这就无法缺失道德评价这一维度。但是,由于善恶自身的辩证性,道德评价的尺度不能绝对化,应秉持一种善恶相对主义的评价原则。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赞成和认可历史学对历史长河中的“恶”作脱离阶级、脱离民族、脱离国家、脱离时代的分析,理由也正是基于善与恶的相对性。此外,历史学离不开道德评价,但不能走向惟道德主义,也不应将道德评价置于其它评价之上,在这意义上,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倡导理解而不是评判才是研究历史的指路明灯,而“价值判断只有在作为行为的准备并与公认的、自觉的道德规范有所联系之时,才有存在的理由”。
三、历史中的因果问题
古代一句谚语说,“找到一个因果关系胜过一顶王冠”。可见,因果关系具有极高的价值。这也许是因为自然界领域的因果是自在的,而在人类历史领域,由于人的愿望、目的等主观因素的介入,人的活动常常带有偶然性和自由性的面貌,历史中的因果关系不易为人所认知和理解。至于现代一些历史哲学流派干脆否认历史中存在确定的因果性,恐怕更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因果关系趋于复杂化有关。
然而,“原因”一词还是无法从史学中清除,更无法为历史哲学所回避,人们几乎本能地要追问事件的原因。因此,历史学不能不建立在“凡事皆有其因”的假定上。所谓历史学的目标“通古今之变,识事理之常”,实质是以因果关系为常理。从认识主体看,人有系统的理性能力,最终能够认知历史中的因果性。一方面,人们不断在探索着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在思维中不断接近客观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当下”也会成为历史,当下的人们基于对历史因果的认知,也在通过实践活动操作和体验着因果关系。
既然历史事件往往要因相织,因此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可以是广义的;甚至,既然历史是从古至今的一条锁链,因果关系又似可无穷追溯。这种广义因果论为某些宗教所信奉,如佛教就认为事物皆由因缘而起,因缘而灭。——实际上,中国哲学中的“因果”范畴即源自佛学。不过,面对浩渺宇宙,茫茫人迹,广义因果论未免太笼统,容易使因果关系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所以,在历史学领域要面向具体事件,对原因作具体分析,例如在从时间上分为“远因”和“近因”,从关联度上分为“诱因”和“根源”,等等。经验说明,只有从大的历史进程中“分割”出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再加以考察时,历史的因果关系似乎才能具体化、明确化。实际上,历史学中人们所说的因果关系,常常就是这种狭义的因果关系。
历史舞台是一个历时性和共时性并存的结构。从历时性之维看,历史是一系列的事件,因此真正的因果性是系列事件的要素,即上次事件的“果”构成下次事件的“因”。典型事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因,两次大战之间的相对稳定时期不过是同一乐章中的一个休止符,随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果又是冷战的因。
从共时性之维看,由于现实历史的范围无比广阔,在某一时段往往并列着无限的多样性,诸种因素往往合力作用在同一事件上,因此,原因往往有共时性、多元性。这对复杂的事件尤其如此。例如,当人们问“苏联解体的原因”时,这种世界历史性的事件就无法用单一的原因去解释。如果从苏联解体所处的复杂背景中抽出单一因素去分析,那是片面之论,而如果抽出的这一因素又是表面化的原因,就会陷入黑格尔所批评的“貌似理智的诡辩”。
为避免“貌似理智的诡辩”,至少需要对原因作分类。哲学史上,亚里斯多德认为,一个完整的社会运动蕴涵着四类原因:形式因、素材因、动力因、目的因。亚氏的“四因论”对史学中的因果分析是有益的启示,尤其适用于对复杂事件的因果分析。历史上,马克思的名著《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虽然没有明确运用亚氏的四因论,但通过对二月革命后法国历史的进程所造成的条件和情势,以及波拿巴个人品质的分析,揭示了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何以能扮演一个英雄的角色,其中的因果分析给后人提供了一个光辉范例。
如果说智慧是关于原因的知识,那么历史学探索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就是寻找人类行为的智慧。当然,历史中的因果需要艰苦的探索,而要真正找到,必须面向历史,对具体历史作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