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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住房的定位逐渐回归到以居住属性为核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出现如收取费用模棱两可,引发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前调查处理的一起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纠纷投诉案就较为特殊,现试为例并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