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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资源是一种社会公共物品,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理应成为政府提供的一种重要公共服务。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供给主要有“原生态”政府信息公开和“增值态”政府信息开发两种方式。随着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构建一种由政府机关及公益部门主导的公益性供给、市场机构主导的商业性供给以及政府机关、公益部门、市场机构合作式的供给并重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已成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