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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报道:国家版权局通过对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的调研,已经形成《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修订草案。该草案目前正在多方征求意见,2013年有望出台。国家版权局副巡视员段玉萍说,修订后的该项规定将提出稿费支付指导性标准,稿费标准总体上有所提高。她同时强调,新的规定将兼顾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稿费标准仍以双方协商为主,鼓励作品使用者执行更高的稿费标准。
努力保护作者的基本权益,保护他们的创作激情,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要义。
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说:“对于学术精品,出版社通常都会支付很高的稿费。人民出版社长期坚持以出版学术精品为立社之本,几十年来每遇到上乘佳作通常都要支付10%或者12%的版税。也正是因为人民社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所以出版物中精品力作迭出。”他说,出版是一种市场行为,对于质量不同的作品,稿费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只能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努力保护作者的基本权益,保护他们的创作激情,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要义。
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说:“对于学术精品,出版社通常都会支付很高的稿费。人民出版社长期坚持以出版学术精品为立社之本,几十年来每遇到上乘佳作通常都要支付10%或者12%的版税。也正是因为人民社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所以出版物中精品力作迭出。”他说,出版是一种市场行为,对于质量不同的作品,稿费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只能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