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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是深化改革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产物。199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颁布后,中央和省、自治区二级粮食储备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是,作为国家粮食储备体系组成部份的县级地方储备工作进展较慢,特别是贫困地区进展更慢。河池地区11个县、市,目前还没有一个县有自己的储备。在粮食经营市场化后,贫困地区建立粮食储备,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市场粮价,储粮备荒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如何搞好粮食储备工作,这是摆在地方政府和粮食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一、贫困地区建立